同书又云:「婢封夫人者六十七人,先入青城寨。李春燕归张邦昌为后。陈桃花、杨春莺、郭佛迷、曹大姑归真珠大王寨。郑佛保、谢三奴、任玉桃、吴阿奴归宝山大王寨。霍小凤、何青凤入高庆裔寨。郑巧巧、张小花入俞覩寨。王猫儿、刘百古、章好郎、孙心奴入兀室寨。费兰姑、吴富奴、朱燕姑、刘鸳鸯入娄宿寨。沈金男、马兰廋入刘思寨。韦月姑、张贝姑、卫福云、刘阿奴、文杨妃、王赛莲、刘月奴、乔瑞芳、黄朱红、张月仙、向袖云(按一作岫云)、彭佛哥、梁温和、王翦云、吴端姑、锺大宝、王月奴、杨吉保、叶金姑、恽花云、张花媚、王金姑、李巧郎、黄观音、李双飞、姜银铃、徐春罗、曾四面、田倩云、李仙桃、荀玉虎、顾小郎、褚观音、潘玉儿、任蕙卿、刘春芳、王红奴、芮二南、王杏林、纪男郎、汤三姑、邢柳姊、汪(按一作江)和姑、于一剪红均七起北行。道殁十一人,余入云中御寨。」
少帝妃嫔三十八人【宫女五十三人】
朱慎德妃十八岁。
宋俘记:重昏(按即钦宗)「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
七月,与重昏会。十月,随昏德流徙……五国。」
郑才人十七岁,名庆云。
韩才人十八岁,名静。
刘才人十五岁,名月娥。
卢才人十七岁,名顺淑。
何才人十六岁,名凤龄。
狄才人十五岁,名玉辉。
戚夫人二十岁,名玉。
郑夫人十九岁,名月宫。
蒋夫人十六岁,名长金。
鲍夫人十九岁,名春蝶。
宋俘记:「妾封才人、夫人者十人,先入青城寨。刘月娥、何凤龄、郑月娥、薛长金(按薛一作蒋)入真珠大王寨。卢顺淑、戚小玉(按一无小字)、韩静观(按一作韩静)、鲍春蝶入宝山大王寨。郑庆云、狄玉辉三起北行,至燕山,归重昏,随流五国。」
朱内宰二十一岁,名淑媛。
田副宰十九岁,名芸芳。
曹内史十九岁,名妙婉。
卜内史十九岁,名女孟。
席内史十六岁,名进士。
程内史十七岁,名巧。
俞内史十八岁,名玩月。
黄内史十六岁,名勤。
徐尚仪二十一岁,名金玉。
许尚仪十六岁,名春云。
周尚服十六岁,名男儿。
徐尚服十八岁,名宝莲。
何尚食十九岁,名红梅。
杨尚食十六岁,名调儿。
方尚寝十七岁,名芳香。
陈尚寝十七岁,名文婉。
沈尚功十九岁,名知礼。
叶尚功十八岁,名寿星。
华宫正二十四岁,名正仪。
吕使令十八岁,名吉祥。
褚使令十七岁,名月奴。
骆使令十五岁,名蝶儿。
顾使令十五岁,名顽童。
芮使令十五岁,名秀。
严使令十四岁,名莺簧。
姜使令十四岁,名田田。
卫使令十三岁,名猫儿。
朱内宰以下未封夫人,是与来目两歧。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婢封内职者二十七人,先入青城寨。曹妙婉、卜女孟、席进士、程巧、俞玩月、黄勤殁于水。卫猫儿自刎。徐宝莲、姜田田病殁。顾顽童、芮秀、严莺簧入宝山大王寨。杨调儿、陈文婉敕赐真珠大王。朱淑媛、田芸秀、徐钰(按一作金玉)、许春云、周南(一作周男儿)、何红梅、方芳香、沈知礼、叶寿心(按一作寿星)、华正仪、吕吉祥、褚月奴、骆蝶儿三起北行、入洗衣院。」
皇子妃三十四人【使女一百单七人】
郓府朱夫人十七岁,继妃。
裘郡君二十一岁。
石郡君二十二岁。
刘郡君十九岁。
石郡君十八岁。
肃府任夫人二十四岁。
余郡君十九岁。
余郡君十七岁。
景府田夫人二十三岁。
马郡君十六岁。
济府曹夫人十九岁,继妃。
王郡君十九岁。
符郡君十八岁。
马郡君十八岁。
康府邢夫人二十二岁。
田郡君十九岁。
姜郡君十七岁。
益府周夫人二十二岁。
周郡君十七岁。
邠府徐夫人十八岁,聘定。
祁府曹夫人十九岁。
高郡君十七岁。
莘府严夫人二十岁。
褚郡君十八岁。
仪府陆夫人十九岁,聘定。
徐府王夫人十九岁。
沂府梁夫人十八岁。
和府李夫人十七岁,聘定。
信府罗夫人十六岁,聘定。
安康郡府田夫人十五岁,聘定。
康平郡府高夫人十四岁,聘定。
相国府韩夫人十四岁,聘定。
瀛国府朱夫人十四岁,聘定。
建安郡府孔夫人十四岁,聘定。
契勘原目,徐王妾一人,已薨;景王妾曹郡君已薨。余无漏匿。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媳九人、聘媳十人(按状所列,当作媳十人、聘媳九人)、庶媳十五人。自尽刘家寨者一:王氏;殁于青城寨者一:罗大姑。二起北行者五:朱凤英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囗囗囗囗囗囗囗囗田春罗六年四月殁洗衣院;姜醉妹(按一作醉媚)封绍兴郡夫人;徐圣英敕赐真珠大王为妾。三起北行者一:孔令则,入宝山大王寨,八年,敕配伪建安郡王赵梴。自刘家寨五起北行者二十八:田静珠、周瑜、高仲贤、严善均十三年自洗衣院遣至五国;任二姑、曹三保、王延玉、田凤仪、朱针仙匀殁洗衣院;余英珠入阇母寨;马舞蝶入固新寨;符莺奴入蒲芦虎寨、曹二姑入额鲁观寨;褚红云入阿懒寨;陆正姑入斡本寨;陶芳姿入达赉寨;梁春先入都元帅斜也寨;李舜英入兀室寨;高巧姝入讹里朵寨;韩氏勑配伪相国公李浩为妾;裘冶、石家奴、刘三福、石吉祥、曹千人爱、王金英、马缨头、周瑾均无考。」
亲王妃一十八人【使女三十六人】
濮府刘夫人四十六岁。
周郡君十八岁。
晋康郡府
朱郡君二十八岁。
平原郡府刘夫人四十四岁。
朱郡君二十四岁。
乔郡君二十岁。
王郡君十九岁。
陆郡君十七岁。
和义郡府。
林郡君二十六岁。
毛郡君十七岁。
永宁郡府林夫人十九岁。
陈郡君十九岁。
罗郡君十八岁。
燕府郭夫人四十六岁。
王郡君十九岁。
叶郡君二十一岁。
越府陆夫人三十二岁。
陈郡君二十四岁。
契勘原目,晋康郡王、和义郡王夫人并先薨逝。谨再陈叙者。
宋俘记:燕王赵俣「妻妾郭氏四起北行,至五国。王柳姑、叶三郎五起北行,入洗衣院。」越王赵偲「妻妾陆氏四起北行,殁韩州。陈大眉五起北行,殁燕山御寨;陈细眉入洗衣院。和义郡王赵有奕「妻妾林灵好、毛久香自青城寨七起北行,灵好殁于道……」按宋俘记下残,他人无考。
王女二十三人【使女三十九人】
燕五宗姬十六岁,即巧荪。
燕六宗姬九岁。
燕七宗姬六岁。
燕八宗姬四岁。
越二宗姬十八岁,即添香。
越三宗姬十五岁,即檀香。
越六宗姬七岁。
濮三宗姬十五岁,即玉屏。
濮五宗姬四岁。
晋康大宗姬十六岁,即红云。
晋康四宗姬七岁。
平原六宗姬十五岁,即芸姑。
平原八宗姬十四岁,即莲姑。
平原九宗姬十二岁。
平原十一宗姬七岁。
平原十宗姬十岁。
平原十二宗姬六岁。
平原十五宗姬三岁。
和义大宗姬十五岁,即琪花。
和义三宗姬四岁。
永宁大宗姬十岁。
永宁二宗姬八岁。
永宁三宗姬二岁。
宋俘记:燕王赵俣「女巧申(按状作巧荪)……五起北行。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皇统二年封次妃。」越王赵偲「长女添香、次女檀香均五起北行。檀香入宫,封夫人……」按宋俘记下残,他人无考。
驸马八人【随从十二人】
曾夤二十八岁,尚嘉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曾夤。」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六:「以故相曾公亮四世孙侄进士夤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嘉德帝姬。」按「曾」或作「曹」,误。
曹晟二十四岁,尚荣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荣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曹晟。」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五年九月十日,以光禄卿曹调男晟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荣德帝姬。」
宋邦光二十二岁,尚安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安德帝姬……下嫁左卫将军宋邦光。」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以故西头供奉官宋景孙邦光为左卫将军驸马都尉选尚安德帝姬。」
蔡鞗二十一岁,尚茂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茂德帝姬……下嫁宣和殿待制蔡鞗。」
宋会要帝系八之五五:政和「八年三月十六日,以太师鲁国公蔡京男鞗为朝散郎、宣和待制、充驸马都尉,尚康福帝姬。」按康福即改封茂德前之封号。
向子房十八岁,尚成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成德帝姬……下嫁向子房。」
田丕十八岁,尚洵德。
同前书:「洵德帝姬……下嫁田丕。」
刘文彦十八岁,尚显德。
同前书:「显德帝姬……下嫁刘文彦。」
宋会要帝系八之三九:「显德公主,大观四年七月封显福公主,政和三年闰四月改封帝姬,宣和七年八月改封显德,下嫁刘文彦。」
向子扆十七岁,尚顺德。
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顺德帝姬……下嫁向子扆。」
宋会要帝系八之三九:「顺德公主,政和元年三月封顺福公主,三年闰四月,改封帝姬。靖康元年七月,改封顺德,以其将下降向子扆故也。」
大金(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皇 子 右)副元帅府指挥:
契勘二庶人誓约,愿献犒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先续过纳金二十四万七千六百两,用情准四万九千五百二十锭;银七百七十二万八千两,准一百五十四万五千六百锭。不欲照五十两一锭旧例,所缩已多。是依庶人续约,准折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具详别幅。仍缩金三十四万二千七百八十锭、银八十七万一千三百锭。限五日内尽数津纳,如仍隐匿延稽,当府即纵兵大索,毋贻悔吝,须议指挥。
右下开封府准此。
大金天会五年三月十四日。
○别幅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
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
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
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
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
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
良家女一人准银一百锭。
照对先续申状遣解人数,左司申验名册,汰除不入寨者,未应计数,自余见在及汰还名口,用情统计: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宋史卷三五七梅执礼传:「金人围京都,执礼劝帝亲征,而请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质天子,邀金帛以数百千万计,曰:『和议已定,但所需满数,则奉天子还阙。』执礼与同列陈知质、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与谋曰:『金人所欲无艺极,虽铜铁亦不能给,盍以军法结罪,傥窒其求。』而宦者挟宿怨,语金帅曰:『城中七百万户,所取未百一,但许民持金银换粟麦,当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而枭其首,时靖康二年二月也。」
南征录汇:天会四年【宋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萧庆奉二帅命,与宋臣吴幵、莫俦等议定事目,令少帝押为据:
一、准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
一、准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一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疋两贡大金。
一、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
一、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见秘录、随笔。】」
南征录汇耐庵校语:「初十日,王妃、帝姬九人下,李本云;独一妇不从。二太子曰:『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妇曰:『谁所卖?谁得金?』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妇曰:『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妇语塞气恧……」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乙酉所引朝野佥言、避戎夜话云,粘罕、斡离不遣书来索金银表段犒军,以书榜于市:
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谨致书于大宋皇帝:提师远涉,惟赖金银犒设军兵。近日差官入京城检视府库藏积,绢一色,约有一千四百万匹于内,准备犒赏,所须一千万匹。今承来示搜寻深意,恐似防再索,假以为辞,于理未安。初破城时,本议纵兵,但缘不忍,以致约束。今欲犒赏诸军,议定合用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段子、衣绢数不限。官私望早依数应副,且见在库绢,虽见有余,惟取所须之数,金银段子亦依所须,之外亦必不取。累承示谕,金帛丰耗,验今所谕,似谬前言,且冀亮悉,无多浮辞。专奉书启达不宣,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