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詞立誠
易繫辭曰。君子修詞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孚豚魚
易曰。中孚。豚魚吉囗言至信可感豚魚也。
由衷
春秋胡傳曰。大道隱而家天下。然後有誥誓。忠信薄而人心疑。然後有詛盟。盟詛煩而約劑亂。然後有交質子。其末至於交質子。猶有不信者焉。故左傳曰。信不由衷。質無益也囗質音致。
論不綺語
華嚴經曰。性不綺語。菩薩當樂思審語。時語。實語。義語。法語。順道理語。巧調伏語。隨時籌量決是語。定菩薩乃至嬉笑。尚恒思審。何況故出散亂之言。
律儀要略曰。綺語。謂粧飾華詞麗語浮靡惑人等。
(還)謹按羅綺本於散亂之絲。既其既成。則有華麗之美。然則以散亂之言為綺語者。原其始也。以華詞麗語為綺語者。要其終也。
論不兩舌
華嚴經曰。性不兩舌。菩薩於諸眾生。無離間心。無惱害心。不將此語為破彼故。而向彼說。不將彼語為破此故。而向此說。未破者不令破。已破者不增長。不喜離間。不說離間語。若實若不實。梵網經兩舌戒曰。若佛子以惡心故。見持戒比丘手捉香罏。行菩薩行。而鬥遘兩頭。謗欺賢人無惡不造者。犯輕垢罪。
戒疏發隱曰。謗彼賢人為造惡。鬥遘兩頭。縱實亦犯。況今是虗語乎。此戒不但是鬥遘比丘。推之。則讒亂人君臣。離間人骨肉者。皆是類也。始知洛黨蜀黨。非程蘇之本意。而猶議圓悟高庵為黨者。夫黨之事。世之君子不為。而況明道如二老者耶。盖鬥遘自是一時徒眾耳。於二老何與哉。
(還)謹按虞書曰。予違汝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亦兩舌之類也。嗚呼。良朋相遇。猶以兩舌告戒。況常人乎。
攷證
三黨
通鑑。宋哲宗時。羣賢不能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語。洛黨以程頤為首。而朱光庭等為輔。蜀黨以蘇軾為首。而呂陶等為輔。朔黨以劉摯為首。而輔之者尤眾。各為黨比以相訾議。
圓悟高庵
或問蓮師。圓悟高庵。分曹樹黨。兩家各統門徒。二老安得無與。答云。藺相如尚忍私讐。劉元城不失和氣。彼圓悟高庵。繼祖傳燈。代拂揚化。猶有這箇在。何名那伴人。是將以丹朱泆遊。而罪帝堯無義方。冉求聚斂。而譏孔子非善教。是將以六羣亂德。二眾分河。而謂釋迦未免好勝否耶。
論不惡口
華嚴經曰。性不惡口。所謂毒害語。麤獷語。苦他語。令他瞋恨語。鄙惡語。庸賤語。嗔忿語。如火燒心語。怨結語。熱惱語。不可樂聞語。能壞自身他身語。如是等語。菩薩悉皆捨離。常作潤澤語。柔軟語。悅意語。可樂聞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身心踊悅語。
龍舒淨土文曰。所謂惡口者。乃惡怒之口。唯言語不溫和耳。今人所謂惡口。直為穢語矣。惡口果報。固已不佳。若穢語。則地獄畜生之報也。世人多不知此。乃以惡口穢語為常。奉勸世人。力以戒此。
(還)謹按潤澤以下等語。與綺語相似。何以辨之。曰誠與不誠而已。潤澤等語。出於由衷者也。綺語浮詞。騰於頰輔者也。
意三業
(還)謹按此三業。不曰心而曰意。何也。盖意者。心之所發也。於發動之初而知戒謹焉。則易為力矣。此慎獨之功不可已也。否則涓涓不止。將成江河。萌蘖不摧。將尋斧柯。欲心之勉於三業也。不亦難哉。故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
攷證
慎獨
中庸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囗註云。言幽暗之中。細微之事。迹雖未形。而幾則已動。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是以君子尤加謹焉。所以遏人欲於將萌。而不使其潛滋暗長於隱微之中。以至離道之遠也。
宗鏡錄曰。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當劫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首。以不思議止觀。觀此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一唾火而滅。了念成智。即是一吹世界而成。
(還)謹按龍舒文云。有婬女得道。文殊問云。如何見十八界。答云。如見劫火燒諸世界。雖不言三毒。實與宗鏡同旨。嗟夫。以女人尚有慨世之心。何今之修行者。縱情之習重。觀心之道微。甘於自焚。自溺。自飄。而莫悟也。可哀也哉。
攷證
三毒
貪嗔癡也。壇經曰。諸天自性內照。三毒即除。
三災
火水風也。佛祖統紀云。二十轆轤劫滿。遇大三災。大地天宮俱壞。
不思議止觀
以自性實相。或止或觀也。此法不可思議。
十八界
龍舒文曰。謂六根六塵六識。因有此種種。故生無量事。造無量惡業。是故如劫火燒諸世界。
論不貪欲
華嚴經曰。性不貪欲。菩薩於他財物。他所資用。不生貪心。不願不求。
佛遺教經曰。汝等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直爾少欲。尚應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諸功德。少欲之人。則無諂曲以求人意。亦復不為諸根所牽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觸事有餘。常無不足。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
高峯師云。是三界輪迴之根本也。觀此四大幻身。本自無生。以愛染不忘。纏縛輪轉。故教中謂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知能令生死相續。
又曰。汝等比丘。諸欲脫諸苦惱。甞觀知止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隱之處。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不知足者。常為五欲所牽。為知足者之所憐憫。是名知足。楞嚴經曰。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乞食餘分。施餓眾生。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又曰。十方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還)謹按楞嚴經。論殺。則以殺貪為本。論盜。則以盜貪為本。論婬。則以欲貪為本。是殺盜婬皆由於貪也。此特舉其大者耳。貪之為害。豈止於是而已哉信乎如水之無物不受。目之為貪水。宜也。嗚呼。修行者。欲隄防於方寸之間。勿淪胥於瘴海之惡。將何如而可哉亦曰少欲知足而已。
攷證
如來不了義
楞嚴會解曰。經言衣鉢之餘。分寸不畜。阿含經稱所畜物。可以資身進道。薩婆多論。許百物各可畜一。皆不了義也。
宗鏡錄曰。若於貪起正思。了貪無自性。則於貪得解脫。若於貪起邪想。迷貪生執著。則於貪被繫縛。繫縛解脫。遂成真俗二門。於真俗二門。則收盡染淨諸法。貪之一法既爾。於嗔癡等。八萬四千塵勞亦然。
(還)謹按少欲知足。固可以止貪。若昧於自性。則多欲無厭者。莫知其所終也。然則宗鏡之說。其可少乎哉。
迴向文
(莊芳林撰)
稽首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稽首三洲感應護法韋馱尊天。竊唯性靈瑩徹。原無芬垢於皇初。意想逐馳。遂同物交於塵世。是以經垂窒欲之戒。傳昭寡欲之方。弟子某遵佛明誨。不敢貪欲。但習染已深。恐幾微之猶累。欲根未淨。每幽獨之潛萌。盖好利本出於常情且見得實難於思義。況男女之際。尤人之大欲存焉。而可不戒乎哉。特念阿彌陀佛若干聲仗茲佛力。使我弟子自今以後。屬厭同君子之心。甘節守先聖之訓。知止知足澄湛如清水之珠。不願不求。凝淨如却塵之褥。秉衷純白。人人仰仁讓之風。厥志清明。在在格貪戾之習。願佛慈悲。哀憐攝受。願韋馱憐憫。為作證明。令惡意消散。善念圓成。淨因日增。往生如願。
攷證
皇初
人之初生。維皇降衷。即天命之性也。所謂觀心實相者。觀此而已。心即性也。
窒欲
易曰。君子以懲忿窒欲。
寡欲
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
屬厭
左傳曰。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
甘節
易曰。甘節亨囗此言無過不及。節之善者。故曰甘節。至若不節之嗟。是為不及。苦節貞凶。則為太過矣。
清水珠
中峯師云。西天有寶。名曰清珠。以此珠投入濁水中一寸。則一寸之濁水自清。自尺至丈莫不皆然。
却塵褥
杜陽編云。唐元載寵姬蘖瑤瑛。有却塵褥。言是却塵之獸毛所為也。
仁讓貪戾
大學曰。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
論不嗔恨
華嚴經曰。菩薩永捨嗔恨。於一切眾生。恒起慈悲心。利益心。哀愍心。歡喜心。和順心攝受心。永捨嗔恨熱惱。常思順行仁慈祐益。
梵網經曰。若佛子自嗔。教人嗔。嗔因。嗔緣。嗔法。嗔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嗔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戒疏發隱曰。霜之雪之。昊天非害物也。所以培生育之原。責之治之。聖人非害人也。所以闢自新之路。嗔心縱而不休。眾生隔而不接。豈大士之體乎。
攷證
非眾生
非眾生有二。一真化對。謂變幻化作者是也。二聖凡對。則諸佛聖人是也。
佛遺教經曰。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毋令嗔恨。亦當護口。勿出惡言。若縱毒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所以者。嗔恚之害。則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當知嗔心甚於猛火。常當防護。勿令得入。劫功德賊。無過嗔恚。白衣非行道人。無法自制。嗔猶可恕。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嗔恨。甚不可也。譬如清冷雲中。霹靂起火。非所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