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鑪法
於甲子旬中,取戊申日,於西南申地,取爭土。先壘築土為壇,壇高三層,鑪分八面,而有八門,門上有隔,隔上安鼎,水鼎在上,藥鼎在下。水鼎露口,以進其水,用蓋蓋之。鑪身長二尺一寸,闊一尺六寸,中心明闊一尺三寸,厚三寸。前開火門,高五寸,闊四寸。後留一竅,以泄火黑,如鼇有突。
火候訣一月六候,五日為一候,日數法如後。
初候,第一日直符一兩,二日半三十時。加至二兩,六十時。
第二候,三兩,二日半三十時。加至四兩,六十時。
第三候,五兩,二日半三十時。加至六兩,六十時。
第四候,不加不臧,只用六兩,二日半三十時。卻退至五兩,六十時。
第五候,用四兩,二日半三十時。退至三兩,六十時。
第六候,用二兩,二日半三十時。退至一兩,六十時。
六候直符進退一月法,列之如後,周而復始。至第二月初起火,加至二兩,三十時。加至三兩,六十時。每到逐月,至九箇月,須各加一兩,至九月,加至九兩為定。故云:陽九陰九,更不加也。直至三年九年,更不加也,只依此法。
起火須用甲子日起,日火順行,時火逆行,子後午前,分黑到月終,每一月加一兩火,每年加火一兩。水星直日加火,火星直日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