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復爐#93
香官使者、左右龍虎君、捧香驛龍騎吏,當令請宣齋堂,生自然金液丹碧芝英,百靈眾真交會在此香火爐前,令臣得道,遂獲神仙,舉家蒙福,天下受恩,十方玉童玉女侍衛香煙,傳臣所啟,徑御無極大上大道御前。
飛天神人曰:凡行道日數,多少自適。人所為雖有四時日#94數,依五行周#95度,至於三日三夜苦請,丹心亦感徹於諸天。學士自可量節而行事。
飛天神人曰:凡國王帝主,禳灾度厄,用五方紋繒,隨方尺數#96。龍用上金,命繒用紫紋,法天家之重。庶民用縵繒,龍用中金,然燈請乞,同於上法。有違考屬天官玄都曹。
飛天神人曰: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以金龍三枚,投於水府,及靈山、所住宅中,合三處,為學仙之信。不投此,三官拘人命籍,求乞不達。法依玉訣之文,有違考屬地官九都曹。
飛天神人曰: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當#97以紋繒五方之綵,各四十尺,以關五帝,為告盟之信。闕則五帝不受人名,為五帝魔王所壞,使人志念不專。考屬水官泉曲曹。
飛天神人曰: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法用上金五兩,以盟五嶽,為寶經之信。闕則犯慢經之科,五嶽靈山不領人學籍。違者考屬陰官曹。
飛天神人曰: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以金錢二百四十,以質二十四炁生官重真之信。闕則三部八景之神不度人命籍。無金錢者,銅錢六百準。犯之考屬都神曹。
飛天神人曰:學士不明然燈燒香,七祖不得開度長夜之府九幽之中,身無光明。考屬太陰曹。
飛天神人曰:學士不持齋奉戒,七祖不得上昇天堂,身無香潔,不致神明。至士能持齋戒,則思念立感,功應自然。有違考屬太陽曹。
飛天神人曰:天文祕重,非信不寶。故上聖以信效心,無信則為賤道,無盟則為輕寶。有違考屬左右官曹。
飛天神人曰:經不師受,五帝無盟,妄披其篇目,罪同竊經之科,考屬明法曹。
飛天神人曰:受經之身,先信未佩,後遇賢人,齎信請受,皆當以所受之信,完補先師之限,餘者可為身法用。有違考屬火官曹。
飛天神人曰:受經法信,當十分折二送祖師,又折二散乞貧人、山棲道士,餘信營己,法用燒香然燈,為弟子立功。有違考屬三官曹。
飛天神人曰:受經中悔,放散天文,考屬司非曹,三年滅種長夜。
不輕忽三寶,不泄露真經,不欺師違義,不稱己功名,不輕天慢地,不毀辱三光,不穢污五嶽,不凌籍神明,不囗是心非,不妬害賢能,不慳惜施功,不貪欲自榮。
飛天神人曰:明真科文,戒於罪福,品目如上。至士精心,修科奉法,不違經典,冥感自然,天亮爾心,七祖立得開度九幽長夜之中,上昇天堂,衣食自然,早得更生王侯之門,見世光明,慶福難勝,勤行弗息,克獲神仙矣。
#1《道藏》本原缺此標題,據敦煌抄本補。
#1寶:原作「室」,據敦煌本改。
#3不朽:原作「不休」,據敦煌本改。
#4便更受生還為人中:敦煌本作「便更受炁,還生人中」。
#5運通:敦煌本作「運靈」。
#6「為」字據敦煌本補。
#7智慧:原作『 智惠 ,據敦煌本改。
#8太上:原作『 太和」,據敦煌本改。
#9天堂:敦煌本作「福堂」。
#10因緣:敦煌本作「結因」。
#11明真科:敦煌本作「長夜之府九幽玉遺明真科」。
#12「還」字據敦煌本補。
#13 貪啖:敦煌本作「食啖」。
#14沉淪罪深:敦煌本作「幽淪罪源」。
#15日遠:敦煌本作「轉遠」。
#16任:原作「壬」,據敦煌本改。
#17與:原作「興」,據敦煌本改。
#18罵辱,原作「詈辱」,據敦煌本改。
#19得還:原作「得道」據敦煌本改。
#20 肉負:作「身負」作「宍負」。
#21長乖:原作「長革」,據敦煌本改。
#22僕使:原作「伏使」,據敦煌本改。
#23不得開度:敦煌本作「不見前緣」。
#24萬劫鞭迫:作「身被鞭拍」, 作「身受鞭拍」敦煌本近是。
#25鐵錐:敦煌本作「鐵針」。
#26限極:敦煌本作「限數」。
#27打扑:敦煌本作「打拍」。
#28縱還:原作「縱橫」,據敦煌本改。
#29不得開度:敦煌本作「生死莫知」。
#30欺謗:敦煌本作「欺誘」。
#31摙:原誤作「漣」,據敦煌本改。
#32鋃鐺:原誤作「鉋鐺」,敦煌本作「狼擋」。當從前文改作「鋃鐺。」
#33勛勵:原誤作「厄勵」,據敦煌本改。
#34痛毒:敦煌本作「痛楚」。
#35牛馬身:敦煌本作「牛狩身」。
#36衣披:敦煌本作「衣被」。
#37天民:敦煌本作「天人」。
#38抄本止於此句,作尾題。抄本起於此句,作首題。抄本以此句為文中小標題。《道藏》本亦以此句為小標題,但句末多一「曰」字。
#39「普照」前有「光明」二字。
#40如此之報:敦煌本作「凡如此輩」。
#41「不乎」 二字據敦煌本補。
#42封:原作「對」,據敦煌本改。
#43萬劫:敦煌本作「四萬劫」。
#44 禍:原作「惡」,據敦煌本改。
#45命:原作「會」,據敦煌本改。
#46責役:敦煌本作「責作」。
#47按抄本起於此句,句前有標題「太上洞玄靈寶明真經科儀」抄本無此標題。
#48 令高九尺:抄本作「杆長九尺」。其它敦煌抄本無此四字。
#49具法:抄本作「舊法」。
#50敦煌本於「監齋直事,侍香金童,散花玉女」三句下,均有「卅二人」三字。
#51「等」字據敦煌本補。
#52「啟」字據敦煌本補。
#53帝王國主:敦煌本作「帝主國王」。後文均同此,不復出校記。
#54君官吏民:敦煌本作「君臣吏民」。後文大多同此,不復出校記。
#55按敦煌本祈願詞中「某」字多作「甲」 。
#56皈依:敦煌本作「歸依」。按後文中凡「皈依」、「皈命」 等詞,敦煌本均作「歸依」、「歸命」、「歸神」。不復詳出校記。
#57按自「今故立齋」至「與道合真」,凡一百五十餘字祈願詞,敦煌本均省略作「願念如上法」。下文同此,不復出校記。
#58按自「次向東南一拜」以下三節經文,敦煌本省略作:「次東南、次西南、次西北,四角俱一拜,叩頭摶頰並各九過,歸命願念,悉如東北方之法」。
#59次向上方:敦煌本作「四角畢,次向西北上方」。
#60次向下方:敦煌本作「次向東南下方」。
#61九壘土皇:敦煌本作「九土玉皇」。
#62兵寇:原作「兵疫」,據敦煌本改。
#63而說:敦煌本作「曰所說」三字。
#64疾疹:敦煌本作「灾疾」,近是。
#65敦煌本無「燒香」二字。
#66發爐:敦煌本作「言曰」。
#67敦煌本無「次發爐」三字。
#68侍香金童傳言玉女:敦煌本作「侍香玉童侍香玉女」。
#69敦煌本無「次各稱法位」五字。
#70臣某:敦煌本作「王甲」。後文與此同例。
#71敦煌本無「太上老君」四字。
#72值:敦煌本作「落」。
#73至真:敦煌本作「上真」。
#74敦煌本「臣」字下有小字注文「之道胤德」。
#75敦煌本「身」字下有注文「後學者但云」五字。
#76皈命:敦煌本作「軀命」。
#77災疾:敦煌本作「危灾」。
#78或慮帝王受天禪祚:敦煌本作「誠由帝主受天福祚」。
#79未周:敦煌本作「不能」。
#80行無歌詠路致吞聲:敦煌本作「恩無歌詠,路有吞聲」。下文「故」字作「致」。
#81「監齋直事、侍香金童、散花玉女」 三句下,敦煌本均有「卅二人」三字。
#82有功勤者言功三官:敦煌本作「有勤謁功仙官,便起,東向三上香,咒曰」。無後文「次三捻上香」五字。
#83初捻上香:敦煌本作「燒香」。
#84臣今故立直二捻上香:敦煌本作「次又三捻香,咒曰:
臣今故燒香」。下文「三捻上香」同此例。
#85令臣速得仙道及九親姻族:原本作「令臣得仙道,友九種姻親。」據敦煌本改。
#86敦煌本此句作「開啟上香願念畢,東向九拜,言曰」。
#87敦煌本無「太上靈寶」四字。後文西方、北方等天尊名號,敦煌本亦無「太上靈寶」四字。
#88引咎自剋:原誤「引求自剋」,據敦煌本改。按後文中「引求自剋」句,均據此例改,不復出校。
#89「畢便解巾」四字據敦煌本補。
#90按敦煌本以下各節祈願詞,均有大段省略,僅保留歸命諸方天尊神人文句,其餘文字則省作「願如上法」。不復詳校。
#91「願畢」二字據敦煌本補。後文皆同此例。
#92上方無極太上靈寶天尊:敦煌本作「卅二天無極靈寶天尊」。
#93按敦煌本「次旋行三匝誦步虛靈章次復爐」等句,改作「十方願念禮謝都畢,當旋行三匝,繞香燈,囗誦步虛洞章竟,還東向,咒曰」。凡二十八字。
#94「日」字據敦煌本補。
#95周度:原作「用度」,據敦煌本改。
#96尺數:敦煌本作「丈數」。
#97「當」字據敦煌本補。按敦煌本與《道藏》 本文字異處較以上所列更多,不能一一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