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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震川集之三

论议说

天子诸侯无冠礼论

《仪礼》有士冠礼,无天子诸侯冠礼,非逸也。《记》曰:“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明天子诸侯大夫之无冠礼也。

冠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之礼,故冠必有主人。孤子,则父兄戒宿,盖父兄以成人之礼责子弟也。天子为元子之时,以士礼冠,所谓有父在,则礼然也。设不幸君终,世子未冠,则冕而践阼,斯为践阼之礼而已矣。已奉宗祧,君临天下,将又责之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之礼乎?

《家语》称孔子答孟懿子之问,吾取焉。曰:“古者王世子虽幼,其即位则尊为人君,人君治成人之事者,何冠之有?”曰:“诸侯之冠,异天子与?”曰:“君薨而世子主丧,是亦冠也已。人君无所殊也。”“诸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此孔子之遗言也,益以祝雍颂《公冠》之篇焉,则诬矣。

《公冠》曰:公冠,自为主。迎宾,揖,升自阼,立于席。既醴,降自阼,飨之以三献之礼。无介无乐,皆玄端。其酬币,朱锦采,四马。其庆也,天子拟焉。曰“自为主”,曰“宾降阼”,嫌尊矣,夫非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之礼也。且礼自上达,而曰天子拟冠,何也?此非孔氏之言也。

周衰,先王之礼不具。传者既失其本,但知其略,而欲求之于详,而不知礼之失在于略,而又患于求详之过。《公冠》又曰:“公冠四,加玄冕。”《左传》季武子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玉藻》曰:“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冠而敝之可也。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鋋,诸侯之冠也。”盖务为天子诸侯士庶之别,而不知先王制冠礼之义所以同之于士庶者也。

公子有宗道论

《大传》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夫公子者,别子为祖者也。何以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已自别于正体,无大宗矣。虽其子为继别之宗,犹继祢也。迨五世当迁,而后不迁之宗于是乎出。未及五世,犹小宗也,所以谓之“小宗而无大宗”也。公子虽无大宗,而不可谓之非大宗之祖。虽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继祢之子,所以谓之“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一人焉而已。无大宗,是“有无宗也”。无小宗,是“亦莫之宗”也,故曰公子非宗也。非宗,故谓之别子;别子,故为之祖;为之祖,故“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而宗之道于是乎出。

先王之立宗,大抵因别子之嫡、庶而已。二世之庶,宗其继祢者之嫡;三世之庶,宗其继祖者之嫡;四世之庶,宗其继曾祖者之嫡;五世之庶,宗其继高祖者之嫡;而为小宗之道出矣。六世之庶,宗其继别者之嫡,而为大宗之道出矣。小宗四,大宗一,并而为五宗,而其变至于无穷。皆自于公子,故曰“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也。郑氏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则无所宗亦莫之宗。”是公子有此三事也。郑以此为公子之宗道,则非别子为祖之义矣。

夫宗有散有合,族人不得以戚戚君,于是乎散,故号别子者以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于是乎合,故号为小宗者以之。先王之道由祖而宗,犹木之由本而为枝也。得其祖,则兄弟相宗,而宗之法行;不得其祖,则兄弟不相宗,而别子之义起。今使公子自相宗,夫公子不得祖先君矣,宗于何生?且非先君之正体,皆庶也,而郑又为嫡、庶之说,过矣。

别子者,宗之始也,不可以乱,故先王正其始。正其始者,正其别也。鲁之三桓,郑之七穆,古之遗制也。(钞本“故号为小宗者以之”,“为”字之上,有“为宗”二字。)

贞女论

女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夫女子未有以身许人之道也。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者,是以身许人也。男女不相知名,婚姻之礼,父母主之。父母不在,伯父、世母主之。无伯父、世母,族之长者主之。男女无自相昏姻之礼,所以厚别而重廉耻之防也。女子在室,唯其父母为之许聘于人也,而己无所与,纯乎女道而已矣。六礼既备,婿亲御授绥,母送之门,共牢合卺,而后为夫妇。苟一礼不备,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女不自往也,犹为奔而已。女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是六礼不具,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也,非礼也。阴阳配偶,天地之大义也。天下未有生而无偶者,终身不适,是乖阴阳之气,而伤天地之和也。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婿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已葬,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也。”弗敢嫁而许诺,固其可以嫁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夫婿有三年之丧,免丧而弗取,则嫁之也。

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子氏之党,示未成妇也。”未成妇,则不系于夫也。先王之礼,岂为其薄哉?

幼从父兄,嫁从夫。从夫则一听于夫,而父母之服为之降。从父则一听于父,而义不及于夫。盖既嫁而后夫妇之道成,聘则父母之事而已。女子固不自知其身之为谁属也,有廉耻之防焉。以此言之,女未嫁而不改适,为其夫死者之无谓也。

或曰:以励世,可也。夫先王之礼不足以励世,必是而后可以励世也乎?

谱例论

世之为谱学者,称欧阳氏、苏氏。予考二家之书,小异而大同,盖其法使族人各为谱,而各详其宗。夫人各详其宗,则谱大备,而可以至于无穷,此其善也。而苏氏又曰:“古者惟天子之子与始为大夫者,而后可以为大宗,其余则否。独小宗之法,犹可施于天下,故为族谱,皆从小宗,而虚其大宗之法。”而予之为说异于是。

夫古者有大宗而后有小宗,如木之有本而后有枝叶。继祢者、继祖者、继曾祖者、继高祖者,世世变也,而为大宗者不变。是以祖迁于上,宗易于下,而不至于散者,大宗以维之也。故曰:大宗以收族也。苟大宗废,则小宗之法亦无所恃,以能独施于天下。

予又以为,谱者,载其族之世次、名讳而已。其所不可知者,无如之何;其所可知者,无不载也。夫使世次、名讳之既详,则不必县定以为宗法,而宗法存焉耳。故欧阳氏、苏氏以有法治无法,吾以无法寓有法,是吾谱之所以异也。

水利论

吴地痺下,水之所都,为民利害尤剧,治之者皆莫得其源委。禹之故迹,其废久矣。吴东北边境环以江海,中潴太湖。自湖州诸溪从天目山西北宣州诸山豨水所奔注,而从吴江过甫里,经华亭青龙江以入海。盖太湖之广三万六千顷,入海之道独有一路,所谓吴淞江者。顾江自湖口距海不远,有潮泥填淤反土之患。湖田膏腴,往往为民所围占,而与水争尺寸之利,所以松江日隘。昔人不循其本,沿流逐末,取目前之小快,别凿港浦,以求一时之利,而松江之势日失。所以沿至今日,仅与支流无辨,或至指大于股,海口遂至湮塞。此岂非治水之过与?

盖宋扬州刺史王瀎以松江沪渎壅噎不利,欲从武康纻溪为渠浛,直达于海,穿凿之端自此始。夫以江之湮塞,宜从其湮塞者而治之,不此之务而别求他道,所以治之愈力而失之愈远也。太仓公为人治疾,所诊期决死生,而或有不验者,以为不当饮药针灸而饮药针灸,则先期而死。后之治水者,与其饮药针灸何以异?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也。”欲图天下之大功,而不知行其所无事,其害有不可胜言者。嗟夫,近世之论,徒区区于三十六浦间,或有及于松江,亦不过疏导目前壅滞,如浚蟠龙、白鹤汇之类,未见能旷然修禹之迹者。

宜兴单锷著书,为苏子瞻所称。然欲修五堰,开夹嵒千渎以截西来之水,使不入太湖。殊不知扬州薮泽,天所以潴东南之水也,今以人力遏之。夫水为民之害,亦为民之利,就使太湖干枯,于民岂为利哉?太史公称“河菑衍溢,害中国也尤甚,唯是为务”。禹治四海之水,而独以河为务。余以为治吴之水,宜专力于松江。松江既治,则太湖之水东下,而余水不劳余力矣。

或曰:《禹贡》“三江既入,震泽底定”。吴地尚有娄江、东江,与淞江为三。震泽所以入海,非一江也。曰:张守节《史记正义》云:“一江西南上太湖,为淞江;一江东南上至白蚬湖,为东江;一江东北下,曰娄江。”本言二水皆松江之所分流,《水经》所谓长渎历河口,东则淞江出焉,江水奇分,谓之三江口者也。而非《禹贡》之三江。大抵说三江者不一,惟郭景纯以为岷江、浙江、松江为近。盖经特纪扬州之水,今之杨子江、钱塘江、松江并在扬州之境,书以告成功。而松江由震泽入海,经盖未之及也。

由此观之,则松江独承太湖之水,故古书江、湖通谓之笠泽。要其源近,不可比拟杨子江,而深阔当与相雄长。范蠡云:“吴之与越,三江环之。”夫环吴越之境,非岷江、浙江、松江而何?则古三江并称无疑。故治松江,则吴中必无白水之患,而从其旁钩引以溉田,无不治之田矣。然治松江,必令阔深,水势洪壮,与杨子江埒,而后可以言复禹之迹也。(此文昆山、常熟二本后半大异。细观之,昆本为优,今从之。)

水利后论

单锷以吴江堤横截江流,而岸东江尾茭芦丛生,泥沙涨塞,欲开茭芦之地,迁沙村之民,运去涨土,凿堤岸千桥走水,而于下流开白蚬安亭江,使湖水由华亭青龙入海。虽知松江之要,而不识《禹贡》之“三江”,其所建白,犹未卓然,所以欲截西水,壅太湖之上流也。苏轼有言:欲松江不塞,必尽徙吴江一县之民。此论殆非锷之所及。今不镌去堤岸,而直为千桥,亦守常之论耳。

崇宁二年,宗正丞徐确提举常平,考《禹贡》“三江”之说,以为太湖东注,松江正在下流,请自封家渡古江开淘至大通浦,直彻海口。当时惟确欲复古道,然确为三江之说,今亦不可得而考。

元泰定二年,都水监任仁发开江,自黄浦口至新洋江,江面财阔十五丈。仁发称:古者江狭处犹广二里。然二里,即江之湮已久矣。自宋元嘉中,沪渎已壅噎,至此何啻千年?郏氏云:“吴松古道,可敌千浦。”又江旁纵浦,郏氏自言小时犹见其阔二十五丈,则江之广可知,故古江蟠屈如龙形。盖江自太湖来源不远,面势既广,若径直,则又易泄,而湖水不能蓄聚,所以迂回其途。使如今江之浅狭,何用蟠屈如此?

余家安亭,在松江上,求所谓安亭江者,了不可见。而江南有大盈浦,北有顾浦,土人亦有“三江口”之称。江口有渡,问之百岁老人,云:往时南北渡,一日往来仅一二回。可知古江之广也。本朝都御史崔恭凿新道,自大盈浦东至吴淞江巡检司,又自新泾西南蒲汇塘入江,自曹家河直凿平地至新场,江面广十四丈。夫以郏氏所见之浦尚有二十五丈,而都水所开江面,财及当时之浦。至本朝之开江,乃十四丈。则兴工造事,以今方古,日就卑微,安能复见禹当时之江哉?

汉贾让论治河,欲北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北入海,当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以为大禹治水,山陵当路者毁之,堕断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若惜区区涨沙茭芦之地,虽岁岁开、浦,而支本不正,水终横行。今自嘉靖以来,岁多旱而少水,愚民以为自今不复见白水之患。余尝闻正德五年秋,雨七日夜,吴中遂成巨浸。设使如汉建始间,霖雨三十日,将如之何?天灾流行,国家代有,一遇水潦,吾民必有鱼鳖之忧矣。

或曰:今独开一江,则其余溪港当尽废耶?曰:禹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江流既正,则随其所在,可钩引以溉田亩。且江流浩大,其势不能不漫溢,如今之小江,尚有剿娘江分四五里而合者。则夫奇分而旁出,古娄江、东江之迹,或当自见。且如刘家港,元时海运千艘所聚,至今为入海大道。而上海之黄浦势尤汹涌,岂能废之?但本支尊大,则支庶莫不得所矣。

三途并用议

有光为都水司试吏,太子太傅司空公以章奏课诸进士,承命作《三途并用议》。

议曰:所谓三途者,进士也,科贡也,吏员也。国初用人,有征聘,有经明行修,有人材,有贤良方正,有才识兼人,有楷书,有童子诸科。其后率多罢废。承平以来,专用进士、科贡、吏员,是三者初未尝废。而迩者欲新天下之吏治,于科贡、吏员之中,稍加不次之擢,故有三途并用之说,其实前此未尝不并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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