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辩真实。今次当辩修诸对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应说修念住。颂曰。
以粗重爱因 我事无迷故
为入四圣谛 修念住应知
论曰。粗重由身而得显了。故观察此入苦圣谛。身以有粗重诸行为相故。以诸粗重即行苦性。由此圣观有漏皆苦。诸有漏受说为爱因。故观察此入集圣谛。心是我执所依缘事。故观察此入灭圣谛。怖我断灭由斯离故。观察法故。于染净法远离愚迷入道圣谛。是故为入四圣谛理。最初说修四念住观。已说修念住。当说修正断。颂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种差别
为远离修集 勤修四正断
论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类差别。今为远离所治障法。及为修集能对治道。于四正断精勤修习。如说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故。乃至广说。已说修正断。当说修神足。颂曰。
依住堪能性 为一切事成
灭除五过失 勤修八断行
论曰。依前所修离集精进。心便安住有所堪能。为胜事成修四神足。是诸所欲胜事因故。住谓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断说四神足。此堪能性。谓能灭除五种过失修八断行。何者名为五种过失。颂曰。
懈怠忘圣言 及惛沉掉举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应知
论曰。应知此中惛沉掉举合为一失。若为除灭惛沉掉举不作加行。或已灭除惛沉掉举。复作加行俱为过失。为除此五修八断行。云何安立彼行相耶。颂曰。
为断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为除余四失 修念智思舍
记言觉沉掉 伏行灭等流
论曰。为灭懈怠修四断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轻安。如次应知。即所依等。所依谓欲勤所依故。能依谓勤依欲起故。所因谓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谓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进者得胜定故。为欲对治后四过失。如数修余四种断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舍。如次应知。即记言等。记言谓念能不忘境。记圣言故。觉沉掉者谓即正知。由念记言。便能随觉惛沉掉举二过失故。伏行谓思。由能随觉沉掉失已。为欲伏除发起加行。灭等流者。谓彼沉掉既断灭已。心便住舍平等而流。已说修神足。当说修五根。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颂曰。
已种顺解脱 复修五增上
谓欲行不忘 不散乱思择
论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顺解脱分善根满已。复应修习五种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乱增上。五思择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说修五根。当说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颂曰。
即损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论曰。即前所说信等五根。有胜势用复说为力。谓能伏灭不信障等。亦不为彼所陵杂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后果故。谓若决定信有因果。为得此果发勤精进。勤精进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则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实知。既如实知无事不办。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说。顺解脱分既圆满已复修五根。何位修习顺决择分。为五根位五力位耶。颂曰。
顺决择二二 在五根五力
论曰。顺决择分中暖顶二种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说修五力。当说修觉支。所修觉支云何安立。颂曰。
觉支略有五 谓所依自性
出离并利益 及三无染支
论曰。此支助觉故名觉支。由此觉支位在见道。广有七种。略为五支。一觉所依支。谓念。二觉自性支。谓择法。三觉出离支。谓精进。四觉利益支。谓喜。五觉无染支。此复三种。谓安定舍。何故复说无染为三。颂曰。
由因缘所依 自性义差别
故轻安定舍 说为无染支
论曰。轻安即是无染因缘。粗重为因生诸杂染。轻安是彼近对治故。所依谓定自性即舍故。此无染义别有三。说修觉支已。当说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颂曰。
分别及诲示 令他信有三
对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论曰。于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广八略四。一分别支。谓正见。此虽是世间而出世后得。由能分别见道位中自所证故。二诲示他支。谓正思惟正语一分等起。发言诲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种。谓正语正业正命。四对治障支。亦有三种。谓正精进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广八。何缘后二各分为三。颂曰。
表见戒远离 令他深信受
对治本随惑 及自在障故
论曰。正语等三如次表已。见戒远离令他信受。谓由正语论议决择令他信知。已有胜慧。由正业故不作邪业令他信知。已有净戒。由正命故。应量应时如法乞求衣钵等物令他信。已有胜远离。正精进等三如次对治本随二烦恼及自在障。此所对治略有三种。一根本烦恼。谓修所断。二随烦恼。谓惛沉掉举。三自在障。谓障所引胜品功德。此中正精进别能对治。初为对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别能对治。第二系念安住止等相中。远离惛沈及掉举故。正定别能对治。第三依胜静虑。速能引发诸神通等胜功德故。修治差别云何应知。颂曰。
有倒顺无倒 无倒有倒随
无倒无倒随 是修治差别
论曰。此修对治略有三种。一有颠倒顺无颠倒。二无颠倒有颠倒随。三无颠倒无颠倒随。如是三种修治差别。如次在异生有学无学位菩萨。二乘所修对治有差别相云何应知。颂曰。
菩萨所修习 由所缘作意
证得殊胜故 与二乘差别
论曰。声闻独觉以自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菩萨通以自他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于身等境。以无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对治。若诸菩萨于身等境。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修念住等。但为身等速得离系。若诸菩萨修念住等。不为身等速得离系。但为证得无住涅槃。菩萨与二乘所修对治。由此三缘故而有差别。
修对治总义者。谓开觉修损减修莹饰修发上修邻近修。谓邻近见道故。证入修增胜修初位修中位修后位修有上修无上修谓所缘作意至得殊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