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虽得果。未辩何乘。为显胜因能得胜果不同二乘因果故。品名无上乘。境行果三俱名乘故。
论曰。已辩得至今当说。
述曰。此品有三义。准前知。此即初也。
论颂曰。总由三无上至及修证无上。
述曰。此即第二依问正释。于中总有二十九颂。虽有三十颂。末后结释颂非此品义。今此二十九颂总为二段。初之一颂总标由三义名无上乘。下二十八颂别解三义名无上乘。此即初也。于中上二句总标义数。下二句列三义名。此中末下无上二字贯三名处。
论曰。此大乘中至名无上乘。
述曰。解初二句。别所由义。如下至多。若总而言。不过三种。又七种大姓及十一大性等名无上。则无边。今总而言。亦此三种。七及十一不过三故。如对法摄论瑜伽等说。以此摄余。如理应知。
论曰。三无上者至修证无上。
述曰。释下二句。果不自得。因□因成。是故最初先辩正行。行不独辩。必有所须故。次第二明所缘法。二因既满。须有所成故。次第三明所修证。三伴住驮耶。此言修证。佛地论第七名与此同。旧论言集起。得集所起。义亦无违。果体既通无为。集起之名□狭故言修证。于理极成。
论曰。此中正行无上者谓十波罗蜜多行。
述曰。自下第二别解。为简境果未明。言此中也。谓正行体即十到彼岸。就别解中。有二十八颂。初二十六颂广明六种正行。次有一颂广明十二所缘。次有一颂广解十种修证。将解正行故。总简持标宗出体为第一也。自下第二问答正释。
论曰。此正行相云何应知。
述曰。此即问起将释之相。
论颂曰。正行有六种至差别无差别。
述曰。自下大文依征正解。合有二十六颂。初之一颂总标正行有其六种。二十五颂别解六行。此即初也。初句标名显数。下三别列六名。
论曰。即于十种至有六正行。
述曰。释初句颂。即是十度随所修差别之义。一一皆通六种正行。恐言十度之外别解六行与前出体义相违。故乘前为论。
论曰。一最胜正行至六无差别正行。
述曰。此六行初二修善。次二离过。后二辩十地修善同异。释下三句如文可知。然于此名虽有六。若准于文。二十五颂别解六行中合为五段。以差别无差别合为一明。初以四颂释最胜。次有四颂明作意。次有十二颂明随法。次有四颂明离二边。次有一颂明差别无差别。将解第一最胜正行。先为问起。后举颂答。
论曰。最胜正行其相云何。
述曰。第一问。
论颂曰。最胜有十二至名波罗蜜多。
述曰。下第二答。于中四颂合为二段。初二颂明十二最胜。显彼十度名到彼岸。后二颂明十到彼岸名体作业。此即初也。此中第一句标名举数。次五句次第列名。次二句显由此故十到彼岸得名所由。然此最胜旧名无比。
论曰。最胜正行有十二种。
述曰。释第一句。
论曰。一广大最胜至十二究竟最胜。
述曰。释次五句。于中有二。初列名。次广解。此即初也。然第八颂中但言摄。此加受字。第十颂中但言得。此加至字。余如自名。
论曰。此中广大最胜者至志高远故。
述曰。别解之中。初牒后释。准此可知。然即不求不乐一切世间富及贵乐自在。唯求一切智智之位。所厌既广。所欣复大。或所厌所求皆为广大。立广大名。
论曰。长时最胜至熏习成故。
述曰。非如二乘及世间果少时得故少时修之。
论曰。依处最胜至为依处故。
述曰。利他为先而修十度。依有情故名依处也。
论曰。无尽最胜至无穷尽故。
述曰。一则所向菩提功德无量。故言无尽。二则所向菩提于未来世无有尽故。三则所修十度一一皆回向。亦言无尽。
论曰。无间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既于自他意解平等。众生无量故。于彼之上发起自身施等。亦无间断。或教化众生。众生行善。即菩萨身平等解故。菩萨欢喜。犹如自身故。即能令己身施速圆满。然六意乐三思惟中。无间之修即不同此。据义别故。
论曰。无难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若不随喜。要须自行。行即为难。既能随喜。非要自行。故无难。
论曰。自在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此定约胜多说八地已去方得。然实初地分得。通第二第三劫位得。以定殊胜。能转变金银等物。施与众生。无边尽故。如虚空藏。从喻为名。等故依此定所行施等名为自在。若未得此定。如第一劫位。不名自在。若有漏定。虽能现实。不名虚空藏。分量少故。等者等大乘光明等。
论曰。摄受最胜者至极清净故。
述曰。不见施者所施受者等故。名为无分别智之所摄受。故令施等皆得清净。此即根本后得无分别智。虽加行中作施等行。依彼智故。亦作不见施者等相。为根本智亦之所摄。故名为最胜。以后摄前。或以前摄后。又复即加行智名无分别。但不见施者等。即此智摄。非必根本后得二智。
论曰。发起最胜至上品忍中。
述曰。次世第一法前位。及与世第一法。皆能发起真见道。故名发起胜。第一法以时促故。此中不说。非体非此。
论曰。至得最胜至因果满故。
述曰。初得无为故名至得。余文可知。此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通三僧祇菩萨所位胜。第五得自他平等胜解。于十地中得十平等。即后二僧祇中。第七虚空藏定要在第八方得已。云第八方得圆满入地分得。或说唯后二劫。有说通三僧祇。如前二解。第九唯初劫。第十唯第二劫。第十一通第二第三劫。第十二唯第三劫及非劫。以通佛故。有漏等准此可知。可勘六意三思惟。七十八等与此同异。
论曰。由施等十至皆得到彼岸名。
述曰。释颂第七第八句。
论曰。何等名为十到彼岸。
述曰。此下第二明到彼岸。乘次前文初为问起。
论颂曰。十波罗蜜多至方便愿力智。
述曰。此有二颂。初之一颂列十度名。后有一颂释度作业。此即初也。摄论第八云。六度中。前四为资粮。定为依止。生第六智。然余处说静虑者。唯在色界。从胜而论。无色即无为此名狭。今从名广故说定定。
论曰。此显施等至各别作业。
述曰。释颂大纲十度名体。因问作业生起下文。
论曰。颂曰饶益不害受至受用成熟他。
述曰。此出十业。一饶益。二不害三受。四增德。五能入。六能脱。七无尽。八常起。九常定。十受用成熟他。用为自利。他为他利。第二句能字通入及脱。第三句常字通起及定。下长行释应知此意。
论曰。此显施等至如次应知。
述曰。前十作业次配十度。准文易知。
论曰。谓诸菩萨至不为损害。
述曰。三施三戒作业皆通。
论曰。由安忍至深能忍受。
述曰。此中略无谛察法忍唯二。可知。
论曰。由精进至增长功德。
论曰。由静虑故至令入正法。
述曰。略无现法乐住。余二可知。或即四禅能引通等。故亦通三。于理无妨。
论曰。由般若至令得解脱。
述曰。般若云慧。通三无妨。
论曰。由方便善巧至功德无尽。
述曰。下之四度如成唯识各有二种。此十二种方便善巧。六为自利。六是利他。此中但约自利门说。勘。
论曰。由愿至常起施等。
述曰。以殊胜生身能顺生善法故。名摄受随顺施等胜生。余文可解。然愿有二。此中但约自利门说。
论曰。由力至常决定转。
述曰。二力皆具。文易可知。
论曰。由智至一切有情。
述曰。如闻如言而取于义。于诸法中。迷及谬者名为愚痴。令断除尽。故言离彼。如闻如言。而诸迷谬。迷谓不解。谬乃邪知。由离此痴故。自能受用增上法乐。亦能无倒成熟有情。二智皆具。准第一卷十度障中。自亦成熟他亦受乐。今各约别增胜而说。亦不相违。或上同此。义亦无违。此十自性及诸义门如唯识说。
论曰。如是已说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二明作意行。于中有二。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次颂曰下依征正答。此即初也。言作意。非作意数。数体即三慧俱。作意增名为作意。如四念住。
论颂曰。菩萨以三慧至名作意正行。
述曰。依征正答。于中有四颂。合为二段。初一颂半正明作意若因若果。后二颂半明此助伴因及果等。初中一颂正明作意。即是其因。次有半颂明作意果。此即初也。第一句明能观心。即作意体。次两句明所观境即作意境。第四句结归作意。
论曰。若诸菩萨至所成妙慧。
述曰。解第一句。菩萨者能成人。闻慧等者所成能观。
论曰。数数作意思惟大乘。
述曰。释第二句。数数解恒。以慧作意。思惟大乘所观之境。简小教故但说大乘。
论。依布施等至契经等法。
述曰。释第三句。大乘虽总。而施等教别。言布施等者。即十度行。如所施设契经等法者。如布施等行所施设教法。以教称行而施设故。称之为如。如者相称义。契经等者十二部经也。行为所依。教是能依。依行立教故言依布施等。此总意者。菩萨以三慧思惟大乘中依布施等行施设教法。教法诠法胜。依教观行而修行。故能得大果。以教为先。后方行。行而得于果。故说思教。若作此解。唯闻慧所闻下得功德。中间缘教法。思惟缘义。修令事成。何故此中但唯说教。答以十二分教为先。等取义事。等法之言不唯教故。法言通故。
论曰。如是应为作意正行。
述曰。解第四句。下结余非作意。
辩中边论述记卷中
文安五年戊辰自七月九日至同十五日染短笔毕后览之仁光明真言(六反)可愿御回向矣南无春日大明神增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