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如此有限、无趣,充满凄苦,所以人们常说人类总是哭啼着来到人间,哭啼自己将要面对,充满艰辛、苦楚、恐惧的人生,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从母亲透明的羊水,血腥而黑暗中来到这个世界,从懵懂无知无畏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迎接未知的光明,为了这光明,我们经历了整整十个月没有呼吸的生命,汲取着母亲体内的养分,就算未来是艰辛、苦楚、恐惧的,也要无畏的顽强的面对它,这才不枉来世间走一遭。---------摘自席莫的日志。
我是席莫,我是去过国外的国人,幼稚园和部分小学在国内渡过,十岁左右去了美洲,一直生活到十八岁行过成人礼,才回国,成为YJ大学一名学生,我喜欢写作,我的偶像是林语堂,一名可以赚外国人稿费的国人,我时常会想起溢美他的那两句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写来贴在自个床头,以作勉励,当然我这么崇拜他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席莫我也是学英语的,我是YJ大学外语学院一名学生,这二了,不可说,也不能说,只能说我们犯了宇宙乾坤大多数人会犯的通病。
因为时差问题,我总是比同学要慢一些节奏,比如别人精力充沛,刻苦认真的时候,我总是会打瞌睡,而别人都开始洗洗睡了,我却迎来一天中最清醒的时候,所以,开学不过四个周,我已经到训导员那点卯若干,这不今天训导员又臭着一张脸,非常无可奈何的盯着我仍然睁不开的眼睛,意味深长的说,
“席莫,王教授说,他布置的作业你一次也没交过,他上课点名你明明每次都在,为什么就是不应声,上课提问你也不回答,当然,这个问题,我们以前就讲过了,你说你高考太用功,大学生活不适应,可是已经过去好几周了,你怎么一点改变都没有?”
我一脸无辜的辩白,“那什么,王教授南方人,他总是把我叫系么,我还以为他在问大家问题了,至于作业,他老人家有布置过作业吗,我没有听到。”
“你不也是南方人么,怎么会听不懂南方话,你时差还是倒不过来吗?上课一直在睡觉吗?你这个样子,那就不要来我们YJ大学,回美洲去上大学好了。”
我瘪了瘪嘴,没敢吭声,训导员最后下了通牒,如果期中考试专业课不及格达到一半,就从哪来回哪儿去。
从哪来回哪儿去,这可是一句佛家偈语,可它并不适合我,因为,期中考试的时候,我考了第一,尤其是王教授的课,虽然按照平时的表现评分,但我交了一篇发表自普林斯顿高中学报上论述瓦格纳戏剧的文章,他当即便给了我优,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他那个署名Alice席的人,是我姑姑而不是我,再加上图书馆老大妈的证词,说,通宵达旦混在图书馆的人,圆圆胖胖的,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副大眼睛,傻啦吧唧一看就不正常,全外院近百来个姐们妹们,能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也只有我一人了。
在秉承大学要兼容并包的原则,我这枚外院鬼才,于是顺理成章的便留了下来,而且还多了许多特权。比如和乖巧伶俐的林元做室友,便是福利之一,据说,我这个待遇,曾经使得很多人嫉妒羡慕恨,林元是本地人,喝大学城后面那雪山上的水长大,纯洁美好,外院把她和我安在一起住,大概想让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可是人类的愿望往往是美好的,而现实总是走向另一端。
林元自打和我住一起,居然很诡异的向我的生活习惯靠拢,我很担心学院因为这种向黑性,而迁怒与我,谁知林元却说,她早想过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日子了,这丫挺的,敢情等这叛变的机会已经好久了,所以,很快的,不怎么能交到朋友的我,很快和她成了好朋友。
有了朋友,又有自己喜欢学的东西,日子也就在这北方四季分明的季节中,不咸不淡的这样过着。
我其实一直很喜欢北方,南方,我的家乡那个地方,烟雨迷蒙,时常下雨,在我的眼中,雨有时候很想眼泪。
当然,大学生活中浓墨重彩的一部分,是什么?是谈恋爱。
林元不过四周的时间,便已经勾搭上了数学系一名篮球打的很棒的帅哥,是啊,她那么娇俏玲珑,明眸皓齿的,没人追简直天理不容,而我,长的跟发了酵的问题少女一般,有人追,也是天理不容的。
我看着她每日甜甜蜜蜜的,羡慕的哈喇子掉出来就没吸回去过,终于有一天,我们在南门那吃素砂锅,吃完了会寝室睡觉,结果素砂锅底蕴不足,我半夜饿的睡不着,起来翻腾柜子,找出一包泡面,坐在电脑桌前,一边开电脑一边泡面吃。
林元终于看不下去,对还迷迷糊糊的我说,席莫,你晚上就别吃东西了,你没看你身上的那肉,都赶上相扑选手了。我迷迷糊糊的将手放到眼前瞧了瞧,然后把自个白皙如玉的手递给她,说,“你丫的也太夸张了吧,哪有那么肥了,你揪揪,铁定掐不起肉来。”她眯着眼掐了掐我手背,说,“你这肉都没地方长,一层层挤在一块了,比那板砖还结实,当然掐不起肉了。”我将手放到灯下重新仔细瞧了瞧,才发现这手真是比国外那会圆的太多,但面已经泡了,倒了多浪费呀,浪费多可耻啊,于是我还是把它给吃了,吃完关了电脑,爬到床上,撩起睡衣试了试,那肉都堆到了床两边,翻一下身,都能抖出老大动静,这才发觉形势真的不妙,大大不妙。我迷迷糊糊的想着也该减减肥了,还没拿定主意,困意袭来,就睡着了。
我的减肥计划因为贪吃的毛病而搁浅,而林元的感情也出了问题,问题出在所有美人共同的烦恼上,爱美的人太过,而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完美,一个错误的电话都能成就一段旷世奇缘,当然前提必须得你是位美女,否则效果就成笑料了,她和南明许的孽缘就源自于一个错误的电话,而且数学系会打篮球的马列,思维是缜密的,力量也是强大的,若是生活在靠拳头说话的三国,那个马背刀片子上逞英雄的时代,尚且还好,但只可惜,却偏错生在了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学工科的不懂语言的浪漫,人高马大的马列不知道碧玉一般的美人,如歌如诗的情怀,于是他就悲催了,在林元和南明许持续的电话粥中,终于壮烈成仁。
当然,我在他这段壮烈成仁的故事里,也扮演了一个阴暗的角色。
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马列。
林元的春心,因为南明许磁性的声音而变得荡漾不堪,于是,她委派我去调查南明许是何方神圣,我在爱德森语言学校时,Alison小姐问我最想做什么职业,我说是记者,我记得她当时笑的很夸张,她说,小Moly,你真是个天才,的确有当狗仔队的潜质。我突然想起来我在厕所偷听到她和他男朋友的情话,然后鹦鹉学舌的说给一起的孩子听,这事不巧让Edsion校长听到了,臭骂了她一顿,她丢了大脸,过了一年多,居然还记着,那时我还疑惑,人的记忆力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怎么光记坏的,不记好的,我曾经还替Alison小姐做过咖喱鸡了。
我于是凭着有当狗仔队潜质的特性,搞到南明许第一手材料:南明许,雄性,这点非常重要,林元说的,必须得是个直的,这年头,什么都不能信,包括性别,美术系雕塑专业二年级学生,家境优越,无不良嗜好,无主校草。
她羞红着双颊,故作矜持的打了我一爪,说,“谁让你调查这些的?”
我扭着脖子说,“那你让我调查哪些,不就是这些了?”
她挑着漂亮的丹凤眼,终于恬不知耻的也说,“倒也是,待到那天我拿下他,好好谢你。”
我“啊”了一声,“你要拿下他?”
是呀,这样诱人的资料,不拿下他,难道还能和他做弟兄。
于是乎,在我替她传递了无数次信物之后,林元毫无道德负担的甩掉了马列,开始了她和雕塑才子南明许的恋情,不狗血但俗套,而我也平生第一次当了回红娘,我曾问她,“我可是听说后来张生爱上了红娘,而抛弃了莺莺,你就不怕他看上我?”她哼哼的着,很诚恳的说,“我这不是信任你吗?”
我立刻从她话里听出了狡诈,于是对着浴室里的镜子照了半天,这体重真是不忍直视了。
就在林元和南明许的交往中,我认识了秦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