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此慢差别至我德处生者。问三品.我.德合有五事。按瑜伽论五十五中。七慢依六事。前四同此。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何乃不同 答此合彼开。德分二种故不相违。 问又彼论云。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余各依一事。释曰。二谓卑慢及慢过慢。五蕴于彼何意别耶 答五蕴委陈。瑜伽粗示。又慢有二。故五十八云。慢略有二。谓乱.不乱。不惑乱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而生憍慢。惑乱慢者谓余六慢 又由受用鄙劣资具自谓尊贵名惑乱慢。若由受用胜妙资具者自谓富乐名不乱慢。亦由邪行谓后有胜名为惑乱。若由正行谓后有胜名不惑乱 问于劣谓胜。于等谓等。此称境知。无高举故。何名为慢 答顺正理云。如是虽实劣等处生。而能令心高举染恼名慢烦恼。于理何失。又正理论邪.增上慢各为二释。增上二者。一云于未证得殊胜德中谓已证得。二云于证少德谓已证多。邪慢二者。一云谓诸恶行名为无德。彼成此法谓已有斯殊胜功德特恶高举。二即如前全无谓有。然即大乘义不同者思可知矣。慢类等义具如灯也。
论。云何为疑等者。问瑜伽五十八云。当知此疑略由五相差别建立。谓于他世.作用.因果.诸谛.宝中心怀犹预。此中何唯云谛理耶 答即此谛中摄彼五尽 相摄云何 答宝灭道收。作用谓业。即是其因。及于皆过去集谛摄。总相而言过为现因。未来及果苦谛所摄。故杂集论第一云。谛犹豫者亦摄于宝犹预。如其所应灭道谛摄。
论。犹豫简择说为疑故者。即瑜伽论第八说云。谓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故。即于所知事唯用分别异觉为体。
论。谓恶见者多受苦者。有义多受苦者通五趣苦。一切苦果无不皆由恶见生。故佛地论说。业.惑.及果一切皆由我见生故。处处皆说由恶见力生死轮回无休息故 详曰。若通五趣三苦远因。而有义无失。若依欲界三涂等苦为近因发。今依疏辨。然观此论疏说为优。论云招苦。招苦之者是分别故。
疏。分别俱生如显扬第一说者。意显俱生.分别二我皆缘五蕴。即彼论云。一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计我.我所染污惠为体。或是俱生。或分别起。
论。此见差别有二十句等者。如对法论。疏.灯虽引读犹难悟。今重略明。彼论问云。何因十五是我所见。相应我所故。随转我所故。不离我所故。相应我所者。谓我有色。由我与彼相应说有彼故。随转我所者。谓色属我。若彼由此自在力转。或舍或役。世间说彼是我所故。不离我所者。谓我在色中彼计实我处在蕴中遍体随行故。余蕴各然 问我与我所行相不同。如何是我复即所耶 答有二释。一云如色蕴中根尘等别。且身为我余色为所。二云谈一一蕴皆有一我三所差别。不言三所即是当蕴我之所也。而是别蕴我之所故。后释为正 问若尔如何我在中住遍体随行 答且色为所。是受等我在中而住 问色受等别如何遍体称随行 答如药处铜随行体遍理亦何失。由斯说云分别行缘蕴等。显二十句.六十五句有差别也 问分别行等谁所说耶 答是佛法者谈彼外道计我差别。有斯不同令学者知说斯言也。亦非外道自说计我有二十等句之差别也。皆内谈外为令遍知有弃舍故。
疏。六十二见等者。按大智度论第十五云。身边见以为根本。五蕴各四我.我所见。三世各成二十句见。并本身见.边见二种合六十二。
疏。以为何证等者。按五十八云。愚夫于此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句我见。余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又总结云。此十烦恼皆迷苦谛见苦所断。既云迷苦见苦所断。故分别惑其理极成。
疏。等十四不可记事者。如有问彼十四事者不应为释。无义利故名不可记。其十四者按大般若经云。世界常耶。无常耶。亦常无常耶。非常非无常耶。为四。世间有边无边等为四。如来死后有耶。无耶。亦有亦无耶。非有非无耶。为四。命与身一为一。命与身异为一。合为十四。
疏。此六十二见唯分别起等者。按彼论云。边执见者。谓六十二诸见趣中。计度前际诸遍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诸有想论。无想论。非想非非想论。断见所摄。边执见者。谓七事断论。此边执见唯分别起。邪见分别不待言成故不录也。
疏。彼文又说梵王常等者。彼五十八云。有诸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余物类为常。为恒。无有变易。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疏。依现在至过者。即瑜伽论八十七云。云何当有前后际俱行者。谓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曾有谁。谁当有我。今此有情来何所从。于此没已去何所至。又毗婆沙百九十九。若依现在起分别见或名前际。或名后际。是未来前过去后故。或未来因过去果故。
论。四遍常者。问瑜伽第六云谓或依三品静虑起宿住念或依天眼。不言劫数。显扬.梵网亦然。按长阿含云。或有沙门.婆罗门等。以三昧力能忆四十八成坏劫事。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聚不散。第四直以捷疾智见说一切常。何乃不同 答宗计既殊。不烦和会。或外道执品类不一各叙一计。故瑜伽云。或依天眼 既置或言明计非一。且叙一也。婆沙等别准此应知。不同无失。瑜伽等论不言劫数。但略故尔。故第六云如经广说。故知略也。说余见差类此应悉 有义会云。瑜伽论等依梵网经。谓本计师说依定心。以伊师迦等本上古仙。由得五通不如实知而起计故。毗婆沙论依阿含经通本未计说依散心。诸后学徒依先传授别起计故。二经影略义无失故。
疏。大种常无常等者。问既不云我。云何边收。非我后故 答文虽不言。理实是彼计蕴我者起斯计也。故得边收。
疏。其全常至如何全常者。亦有本云如前全常。疏既不同。略为三释。一应云如何。如何即是随何之义。随何全常皆有自我。二应云如四。如四全常中皆有自我。三应云如前。如前常言结指前也。三皆有理。应从多本。
疏。一个边见至是何见者。而有解云。一个边见缘上下生。属前文者不然此属下也。牒以为问缘上为常。下为无常。从多分说。四分常中大种与心非上下故。或依梵说名上无失。然阙下义。
疏。此虽非断至是染惠者。非无常解皆名断见。拨后永无方名断见。故此非断。问缘下无常与缘上常。二见俱耶 答不俱。无一心中有二惠故。
疏。此总是我等者。总计五蕴。而作一我。更无差异。蕴无不遍。如次名为遍满.无二.无异.无缺。
疏。我有色等者。即有色我有彼想故名为有想。问既云死后而有于想。复约于地如何得云我有于想名有想耶 答由我有想后随生处名为有想。非今时无后方有也。不尔无想俱非八论不应各八。
疏。二我无色等者。问四无色蕴总为一我。为别为四 答别计为四 若尔想蕴而为我者。云何得言我有想耶。必有于他方名有故 答有彼想用名为有想。
疏。一想者在前三无色等者。问何为名一 答唯一意识余五无故。故婆沙论云。由彼诸想一门转故说名一想。
疏。种种想在欲色界等者。故婆沙云。由彼诸想六四门转。及缘种种境界。起故。
疏。纯有苦至寻伺皆客得起者。由依等至而能起通。见苦乐等而后起执。依寻.伺者凭邪师教说乐等事处所差别因执而生。或见现世苦乐等。因兹构尽计论而起。此世既苦。他世亦然。乐等亦然。
论。无想俱非各有八论者。问何故有相具有十六无想俱非俱除后八 答后之八种云小乐等。明皆有想。故无想无想复明利。俱非亦阙 疏。见他得定等者。问何故有想不言见他得定生等。答无想处一。故要见他自方生执。有想不尔何得为例。或影显也。不及前释。
疏。等至寻伺皆客等起者。按婆沙云。诸寻伺者执色为我。见或有时熟眠.闷绝苦受所切似全无想便作是念。我虽有色而无其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由此故云死后无想。准此未必计生无想方名无想。与前得定计无想别。前有苦等亦准此知。
论。俱非八者。列之如疏。按婆沙论略拾要云。一诸寻伺者执色为我。彼见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说我有色非有想非无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非由彼定可起此执。所以者何。要离无所有处染者。方执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彼既无色此执理无。有依别义说得彼定亦有此执。谓生故色已离无所有处染者。执彼非想非非相处诸蕴为我。彼所执我体虽非色。而与色合名有色我。如说仿人人体有仿。彼虽不执以色为我。而所执我未离色故。乃至命终犹随身故。故说有色。由所入定想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死后亦然。许无色界亦有色者。彼许有执非想非非想处。我实有色而非有想亦非无想。二得彼定者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无色蕴以之为我。或为我所。彼所执我无色为性。或有无色名无色我。由入彼定想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相死后亦然。诸寻伺者执无色为我。彼见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无色非有想非无想。第三句中而有三节。初唯寻伺中许依定。后许有色。所有喻等并同初句。
疏。一由彼定时分促等者。由时促故随缘一蕴名一一也。故后起等得有边名。余准此知。
论。七断灭者。具如疏明。又阿含经云。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见。起如是论。一云我身四大从父母生。孔铺长养。然是无常。二云此我不得名断灭。我欲界诸天断灭无余。三此非断灭。色界化生诸根具足。断灭无余。四此非断灭。我无边空处断灭乃至非想。皆后非前立为断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