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
激战正酣。我拿到球,晃过对方的防守队员,三步上篮,球在篮圈上转过几圈,又跳出来。我高高跳起,在空中滞留了好一会儿,看到那些高大的对手都在我的下面乱作一团。我笑了,单手将球扣进篮筐。
正在这时,我醒了。原来是南柯一梦。
不知怎么,最近总会做关于打篮球的梦,而且在梦中的篮球场上无所不能,跳起来的感觉像腾云驾雾,跑起来的感觉像风驰电掣,投篮的感觉像百步穿杨。醒了以后,总是惆怅万分。
也许是最近看“NBA”和“CBA”多了一些,把积淀在心里的篮球情结激活了,现在年纪大了,再也没有了在篮球场上生龙活虎的劲头。过去跑百公尺用十二秒多,现在,用三十秒能不能跑下来都没有把握,连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劲头都没了。
一
年轻时,我当过篮球运动员。
其实我不高,按照现在的一些说法,也可以归入三等残废的行列,一米七二,走在街上还好,一到了篮球场上,整个出溜。这么矮的个头,打篮球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是我却鬼使神差地爱上了篮球,并且有了相当一段时间的专业队员经历。
我的父亲是一个足球爱好者,那时他在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工作,我没有看到他跑动在球场上的身影,只是见到过他和队友们在球场的合影。记得在我小学一年级时,他带我到操场上扔过几次篮球,高高的篮球架子留给一个七岁的孩子的,是一种敬畏。
真的开始学习打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时,好像是和院里的大孩子们一起,在院里的篮球场。晚饭后,许多大人在院子里散步聊天,我和一群大我许多的孩子们在一起打球,心中平添出一种骄傲来,尤其是进了球,过了人,喝彩声更能让我劲头大增。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虚荣心刺激了我打篮球的积极性。
中学进了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那是一九六五年。那时,北京许多学校条件都不太好,外语附校是例外,有一个当时在全市都数得上的电教室,有外籍教师,有一流的师资。在体育上,学校虽然没有正规的体育馆,但是,有一支校篮球队,特别是几位出色的体育老师。按说,在外语学校,体育老师应当是边缘化的,但是,附校的体育老师,却个个把自己的课程看作是主课。
进了外语附校,我就参加了校篮球队。和我一起入队的初一学生,还有一个叫李凯成,是李克农上将的孙子。篮球队可不是想参加就参加的,要经过考核的,好在我有相当的基础,主管篮球队的徐建伦老师一眼就相中了我。
我们学校在北京和平门外,是原来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再原来,好像是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先生应当在这里教过书,记得在校园里的一块碑上,见到过鲁迅的名字。校园老了,球场也不讲究,地是老砖头铺的,有不少坑坑洼洼。场地边上的老槐树,大概是眼神不好又想看球,拼命把身子探向球场里面。我们投出的球稍高一点,就会被树枝挡住。
但是,我非常喜欢这块场地,因为这里在教学楼边上,同学们只要一探头,就可以看到这里的生龙活虎。在我的记忆中,还有许多生动的细节。我记得徐建伦老师,人称大徐,眼睛不好要戴副眼镜,怕眼镜掉了又在眼镜腿上绑上白色的橡皮筋,他弹跳极好,个子虽然不高,在球场上还略略哈着腰,好像斯斯文文,但是,一有机会,他就变成了一只脱兔;我记得徐福贵老师,文革中他好像改了一个革命化的名字叫徐浩,这位小徐老师是位印尼归侨,身材极好,长得精神,打球的动作略显夸张,在我印象里,技术比大徐老师要差一些,可是,球场边的观众不少就是来看他的;我还记得司徒老师,个子不高,但是极灵活,在球场上,像一头矮脚虎,勇猛,迅速;我还记得一个高三的同学邢小明,打球很有脑子,他身体不强壮,但是聪明。我不习惯的是他总喜欢微微歪着头,好像总要露出点小看对手的神态。
我上中学还不到一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学校不上课了,我基本上泡在篮球场上,天黑了也舍不得回宿舍睡觉。那时的球场不是灯光的,我就靠着路灯的微弱光线,一次又一次地投篮,一次又一次地练习运球、过人。打球技术突飞猛进,身体也强壮了许多。而且,弹跳好,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篮筐,那是三米零五的高度,再就是反应快,爆发力好。可惜的是,由于父母的责任,我的个子一直没有长起来,到一九六九年我参军体检,赤脚量身高是1.715厘米。尽管在我家里四个孩子里已经最高了,可在篮球场上,实在有点力不从心。好在是去当兵,不是去打球。
不过,我有一个许多人不知道的秘密,就是我的个子虽然不高,但是胳臂长,一米七二的身高,有一米八的臂展,就是说,我在篮球场上,可以顶一个一米八的人。
二
我参军到了济南军区防化团,团部营房在济南郊区的段店。这时是一九六九年二月。
因为我在外语附校是校革命委员会委员,所以,刚到部队就受到了重视,四五百名北京新兵,是我代表在台上讲话,让我出席全团的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我被分在二营五连,这个连的干部就是到外语附校招兵的人。
但是情况很快就变化了。
问题出在打篮球上。
刚到营房,团里组织新兵和老兵打了一场篮球,我在附校同学的怂恿下,也上了场。球打成什么样忘记了,但是不久,团里就调我到团的球队打球。
我真的不愿意去。一是因为我知道五连会对我很好,我是他们重点看上的兵,在五连我一定有前途;二是因为自己觉得打球没什么出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直是我不屑的。但是,在部队,军令如山,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得皱着眉头去。
济南军区防化团属于济南军区直属队,团领导酷爱篮球,这个团的篮球水平也是出奇的高,曾经战胜过安徽省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个军区体工队解散,军区篮球队就放在了防化团。当然这是我到篮球队半年多以后的事情了。
防化团篮球队编制在团警通连,就是警卫通讯的连队,都叫球队为球班。球班一个个人高马大,站起来比其他班要高出一个头来。专门有个排长管这个班,当然,也是专业篮球运动员出身。当时的排长姓汤,身体不太好,责任便大都落在班长身上。班长李国苓,个子不高,一米八几,但是壮得很,像个坦克,他的绰号就是坦克,副班长叫林财芳。我们一批北京兵补进来,算是增添了新鲜血液。
和我一起补进球班的北京兵有师大一附中的延晋中、李金生、杨新华,赵文祥等,还有郭津龙、刘贵生等大约十几个人。
在球班,除了打球,还要站岗放哨,出勤务。不过伙食费标准略高一点,每天六毛钱,其他战士都是每天四毛四分八。这个六毛钱吃的可是辛苦饭。以前认为打篮球是好玩,一旦成为职业,就成了苦差事。尤其是体力训练,每天要完成多少俯卧撑,要完成多少仰卧起坐。我还记得,济南市中心的四里山,也叫英雄山,有一个烈士纪念碑,走上这个纪念碑要有上百级台阶,我们常常在这里跑上跑下,大汗淋漓。印象深刻的还有一次是在冬天,背着背包跑了一个上午,估计没有其他任何球队训练是要背背包的,我们却这样跑,一个上午下来,呼出的气在眉毛头发上结成了白霜,我们都成了圣诞老人。
技战术训练也很枯燥。
过去我打球,都是野路子,哪里讲什么规矩,进球就行,好玩就行。但是,球队的训练要讲究动作、掩护、站位、配合,一遍又一遍地复习演练,没有分拨打比赛好玩。但是,为了练习基本功,还是要日复一日地重复同样的动作。
这个球队的条件也不好,运动衣也是乱糟糟的,分给我一件背心,大得能装进两个我去,那时我的体重还只有一百二十多斤。还有的人根本就分不到运动服,只能穿部队发的内衣训练。记得一个北京兵杨新华因此还出了洋相。杨新华复员后去了山西,在《太原晚报》工作过一段时间,老天保佑他不要看到我这篇文字。这位老兄穿着部队发的内裤训练,偏偏还不穿短裤,在训练场上,他那个东西不听话,从内裤里面频频露头。正好被李国苓班长看到,大声喊:杨新华,你那是什么东西跑出来了?弄了他一个大红脸。
一个多月后,经过筛选,北京兵留下了五六个人,我也在留下的人里面,算是球队的正式队员了。
说实话,打球是专业,但是专业的事情都记不清楚了,道理也简单,我净坐板凳,比赛的事情都没有留下印象,只是知道防化团篮球队一般都是所向披靡,军区的熊副司令等领导也经常到团里来看球。
有两件和打球无关的事反而让我印象颇深。
一件是一九六九年的四月二十四日,应当是中国共产党“九大”闭幕,球队配合六十七军的高炮师军管济南的一个军工厂,记得好像是七二一三工厂,球队负责给军管的最高领导,就是炮师的副政委当警卫,十几个近两米的汉子簇拥着这位身材不高的政委,倒也有点壮观。晚上,一大群高个子躺在地铺上,听到了“九大”公报,开除刘少奇的党籍。这件事情,留给我的印象极深。
还有一件是球队内部的事情。有一个叫贾英德的队员,左撇子,技术很好但是吊儿郎当,他和副班长林财芳一直不和。两个人不是一路人,林班长技术不好,但是要求进步。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争吵起来,好像是一件不好的事,林财芳认为一定是小贾干的而小贾死活不认账。全班的矛头都对准了小贾。我这个新兵蛋子忍不住说话了。我说:如果认定一个人是小偷,就把所有丢了东西的事情都赖在他头上是不对的。没有任何证据,就因为贾英德平时表现差点,就把所有错事按在他头上,也是不对的。我的发言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班会的风向转了过来。
这件事让我记住的原因,是让我懂得了,该仗义执言的时候,一定要不畏首畏尾。
防化团篮球队的发展速度惊人,到了春夏之交的时候,招了穆铁柱、邢伟宁等一批优秀队员,穆铁柱像一座小山一样,在团部的礼堂经常遮住后面的一片眼睛。当然,他在防化团的球场上也吸引了更多的眼睛。铁柱念旧,直到今天,防化团的北京战友聚会,他还常常驾着那辆旧越野车赶过来。不过,他的那辆车,后排坐不了人,因为他驾驶的椅子已经推到了后排。穆铁柱和邢伟宁就是从这里去的国家队。若干年后,防化团篮球队还出了个张斌,现在是八一队的助理教练。
做穆铁柱的队友,对于我这个只有一米七二,又是野路子出身的篮球运动员,也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但是,光彩只是面子事,真正的前途在哪里呢?因为又有许多厉害角色要进入防化团篮球队了。
其中一个叫马连民。军区体工队的马连民要到球队来当排长。
马连民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我看过他打球,实在是出神入化,只有一米七四的个头,但是在篮球场上呼风唤雨,神通广大。后来,马连民做过国家篮球队的队长。这些人进了球队,还有我的饭吃吗?
这天中午,午睡时间,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折个儿,想自己的前途问题。主管球队的副连长张连旭从窗前走过,感到了我的情绪,便招手叫我到连部,问我有什么想法。我告诉他,我想回五连,我觉得打篮球不适合我。张连长很痛快地答应了。
这样,我离开了篮球队,回到了自己的老连队。
当然,部队的体育,主要项目就是篮球。像我这样一个在专业队混过几天的板凳,在连队就成了羊群里的骆驼,那几年,五连的篮球总是全团的冠军队,我的功劳不小。
三
一九七五年,我复员回到了北京。在找工作的表格上,我写的特长是篮球排球和写作。因为我在部队还在军区直属队的排球队混过半年,在团报道组混过一年。我想,地方要这样的人才,我也用这些本事换碗饭吃。
说起打排球,也和外语附校有关。文革中,学是不怎么上了,玩却没耽误。当年好像是司徒老师的排球是强项,他领着主要是初三的一批体育爱好者打排球,我不知怎么也混迹于其中,也学了些三脚猫的本领。当时在外附的两棵大银杏树下,扯起了排球网,一度成为全校关注的重点地段。现在还记得初三西语班的宋风是排球场上的佼佼者。宋风现在定居在智利的圣地亚哥,前年我到智利,还和他一聚,他的太太也是附校校友。可惜的是,他记不起我这样一个球友了。
闲话扯过,再收回话头。
果然,四机部的七〇七厂收了我。为了留住我,安排我在既轻松又有技术的技术监督科上班。
这个工厂篮球队水平不高,但是,他们也看不上我这么矮的运动员,所以,第一场球对七一八厂,就让我坐了半场板凳。结果半场下来,输了不少。管事的人大概是想着死马当作活马医,叫我上去比划几下。我也没想到,我这个防化团队的板凳,居然换到北京的场地就是鲤鱼越过龙门了,篮板能摘到,投篮准,抢断快,到终场哨响的时候,居然我们赢了两分。
别小看这两分,七一八厂是个大厂,我们七〇七厂从来没有赢过他们。
就这半场球,我成了厂队的绝对主力,也成了厂队的灵魂。我当时穿十五号球衣,几场球下来,连大院把门的人都知道有个小个子十五号厉害了。
那时,大山子一片的工厂,像现在名气很大的七九七厂、七九八厂,还有什么七〇六、七七四、七三八等,都属于北京市仪表局代管,这些厂常常组织篮球联赛,仪表局也从联赛中选拔一些队员参加仪表局篮球队,参加全市的篮球联赛。仪表局在北京是个好单位,因为所属企业工作轻快,有技术,挣钱还多。说这个多也是好笑的事,我们的二级工每月是四十一块七毛一,而其他国有企业是四十块一毛,集体企业是三十八块六毛。别看差别就这么一点,但是已经是相当的距离了。因此,当时仪表局能够招到高素质的员工,自然也能找到好的篮球运动员。
仪表局有个七〇〇厂,厂篮球队有一个教父级的运动员兼教练员,叫汪武华,人称大汪伍,是八一队的老队员,年纪虽大,在球场上仍然是老当益壮。他也是仪表局篮球队的教练。七〇〇厂篮球队从来没有把我们七〇七厂放在眼里,灭七〇七厂对他们是小菜。所以,和七〇七厂比赛时,大王伍根本就没打算上场。
他们没想到七〇七厂添了个小个子的十五号,打了十几分钟,七〇〇厂始终处于弱势。汪武华坐不住了,披挂上阵。我不晓得他的厉害,不怵他,在他眼前投篮,在他头上摘篮板,总之,像在太岁头上动土,欺负他了,也让他记住我了。所以,联赛结束,他就让我去了仪表局篮球队。
一九七五年和一九七六年,仪表局篮球队连续两年是北京市的篮球冠军。说实话,板凳依然是我常呆的地方,但是,那我也自豪。
后来,我去了中央文献研究室,又去了凤凰卫视,篮球一直是跟着我的。我家在北京郊区买地盖房子,我还专门买了个篮球架子安在院子里,尽管不打,看着也亲切。张斌说了若干次,什么时候带八一队的弟兄们到我家打球,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最后一次打篮球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底,在首都体育馆玩。凤凰卫视的技术总监周正带了瓶好酒,这个家伙既在少年体校打过篮球,又爱喝酒,说打完了球一起去喝酒。恰好碰上北京电视台的一帮人也在打球,就打起了比赛。没想到跑了没有几个来回,右脚后跟好像被人踢了一脚,我蹲下一摸,跟腱处好像缺了一块,我对周正说:坏了,我的跟腱断了,我得去医院。周正说:不可能,到医院看看,回来喝酒。
篮球场在二楼,我扶着楼梯,一步一步走到楼下,自己开车到了北医三院。大夫很奇怪,说:你的跟腱断了?断了还能开车?再说,我们这里也没有床位。
家里人把我拉到了三〇一医院,大夫的说法和三院一样,说肯定没有断,打个石膏,回去养几天。回到家里,太太还是不放心,第二天又带我去了三〇一医院,找了个老专家,专家一看,说,肯定断了,今天就住院,马上手术。
我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很多事情只能在床上遥控。我当时在香港筹备了一个展览,是邓小平的长女邓林的摄影展览《邓小平,女儿心中的父亲》,前期都是我安排的,机票都定好了,但是因为不能到现场,只好用电话安排,花了不少电话费。后来到上海运作同一个展览,我是拄着拐棍去的,上海的接待者说了一句话,让我今天想起来还好笑:邓朴方那儿还派了个人来。
篮球生涯就这么结束了。
现在,对篮球的回忆,在每次张斌、穆铁柱们和我们聚会时,最为深切。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酒过几巡,微醺间总是回到篮球场上,那奔跑,那投篮,那抢断,那呐喊,又重现眼前。
无限惆怅,又有无限欣慰。因为在我的生命中,有过如此令人回味的经历。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