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驶过长江大桥时,我拐弯杀向临江门。
我上了新华书店的三楼,站在医学区内的一排书柜前,伸长手努力取下一本书,那是一本专讲药剂的书,我拿着翻了翻,转身径直去了收银台。
我安静地待在书房,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将康明的帐做完。
我把印章沾上红泥,在报表的下方,认真工整地盖上自己的名字,方桐。
我对着那个鲜红的名字,看了半天,觉得越看越不象是我的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甚至是别人的,一个陌生人的,因为它让我开始产生了陌生感。
对自己开始感觉陌生,这很奇特。
抬头看着窗外,发现暮色已浓。
我起身,收拾好书桌,将做好的凭证帐目和报表放进包里,然后给小丁打了个电话,说好明天交过去。
我下楼直接进了厨房。
我站在这个开敞式的现代厨房中间,回忆着这些年我在这里认真做过晚餐的次数,很少,一双手只需重复三、四遍就可以数清。
然后我开始思索原因。
很清晰的一一呈现于脑海里。
他很少在家吃晚饭,几乎不,至于我,对于吃我从不计较,而且出门满大街都是很棒的餐馆,它们可以很容易地满足我这个不讲究吃的人的胃。
所以,当初把厨房设计成西式的开敞式,就是明白,我们将很少在此作业,它只能是一处为这所房子点缀点儿生活气息的场所。
这是我的失败,作为女人的失败。
我从未明白,要想留住一个男人,首先要留住他的胃的道理。
我打开冰箱,清了清从超市胡乱买来的那些食物跟蔬菜。
我挑出一些,一个洋葱,两个蕃茄,一块鸡肉,两个鸡蛋,一块南瓜,两块牛排。
我做了,洋葱炒鸡肉丝,炒南瓜片,煎牛排,蕃茄鸡蛋汤。
很简单,也花了我一个多小时。
我用很漂亮的餐盘盛它们,并将它们放在餐桌上,坐在一边欣赏这些作品。
但这样仍旧无法冲散堵在我心坎上的那股怨气,所以,我一点儿味口也没有,也许它们注定只能做为观赏品,而无法完成它们真正的使命。
我看了一眼边几上的时钟,已经近八点了。
他不会回来吃晚饭的,我在妄想。
坐机铃声突然响起。
是可琴。
她约我明天去练瑜珈,我同意了。
此刻的心情,很适合做这样的运动。
挂了电话,听到门口有动静。
我走过去,看见他正在换鞋。
他抬头看见我,笑了一下。
这种笑,已经无法再产生心动的电波,也许波纹还在,只是我已心如铁石,它在触及我心时被生生挡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