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看在那二十万的情分上,打死我也不会去冒那个险的,尽管咱有个响亮的绰号叫倪大胆。谁叫咱是穷**丝一个呢,眼看着儿时的朋友一个个成家立业,只有咱仍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心中的苦只有自个儿最清楚。
虽说如今二十万并不能让咱抖起来,但是娶老婆应该是没问题的,罢罢罢,为了老婆,拼上小命也值了。
再说咱之所以有这个胆,也是有侍无恐的。咱很小的时候,道士先生就说咱火头高,别说小鬼,就是一般的厉鬼见了咱也得远远躲开。
这个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我是医院临时工,常在夜间与死人打交道,同行都有过在夜间遇见鬼的事,惟独我从未遇见过。
既然决定,就得拿出男子汉的气派来,吃罢晚饭,我故作潇洒地跨上赢富三兄妹开来接咱的大奔上。
就在我要把车门关上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小黑不知从什么地方窜过来一口咬住我的裤管使劲往外拉。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也让我在赢富三兄妹面前丢脸。然而无能我怎么责骂它惩罚它,它都不肯松口。其眼角甚至涌出泪花来。
这是我头一次看见狗狗流眼泪,原来狗真能实实在在地流泪呀,而非是传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不好的预兆?也仅仅是瞬间一念而已,为了二十万,为了老婆,我豁出去狠心地把它踢开,随即重重地将车门关上,根本不理会双脚搭在车窗上狂吠的小黑,催促身边开车的赢女快开车。
赢女有些不忍地回过头去以眼神征询大哥赢富二哥赢男的意见。
赢富不耐烦地挥手,“开你的车,不就是一只狗,别理它。”
小黑确实是只狗,不过不是一般的狗,是只与我相依为命的狼犬。自从我父母于前两年相继去世后,它就成了陪伴在我身边惟一的亲人。是的,我是真心把它当作亲人来看待的。
品质优良足有一百五十斤的它跟着我已经三年,浑身油黑凶猛异常的它是我的骄傲,这也是我惟一值得拿来眩耀的本钱。它曾经是条流浪犬,收养它的时候,它似乎刚断奶,生着病,奄奄一息。不然也不会被主人扔掉。要是那个扔掉它的主人知道它的现状,肯定会后悔死。
而现在赢富居然这样说它,我的心情可想而知。仅仅是看在那二十万的情分上,我才忍住没暴发出来。自然也就不想搭理他们,索性装睡起来。
这一装,倒是成了真,大概在出城等待着上高速的时候居然睡觉啦。大奔最后是在一处村庄里停下来的。是开车的赢女在停车前把我给叫醒的。
一起下车后,我看了看时间,居然走了近一个小时。
尼玛,从我居住的都市到这儿居然一个小时,这也太远了吧?鬼屋,我是早有耳闻,本以为就在都市附近,做梦也没想着却是如此偏僻。
这也就越发地叫我迷糊,在都市里呼风唤雨的赢氏家族怎么还会如此怀念着如此不堪的老宅?而且还是让人谓之色变的鬼屋!是这家族的人太念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莫非这鬼屋里隐藏着什么秘密?
“想什么呢?”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赢富的招呼把我拉回到现实中来。我敷衍道:“没有呀。”
老奸巨滑的赢富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却又故意不揭穿只是微微一笑,“我们就只能把你送到这个地方啦,”指指村子尽头那孤单的木结构老屋,“该交待的,事先都说过,在此就不多说。还剩下两百来米路,你自己走过去吧。”
不知为什么,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些发紧,但是那二十万的引诱力太强,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来,强打精神道:“知道啦,放心吧,我是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赢男警告道:“记住,进去后不到明天早晨八点不得出来,否则别想拿到一分钱。我们就在离屋子一千米的地方守着,那望远镜的厉害,你是见识过的,整幢屋子都在我们的监控之中,你骗不了我们的。”
有钱人咋都这德行,我有些不满地回敬:“放心,我再怎么傻,也不至于要与钱过意不去。”
“知道就好。”赢富拍拍我的肩膀,“那就拜托啦,”回头招呼弟妹,“上车吧,我们去舅舅家。”
赢富舅舅家是距离鬼屋最近的人户,彼此间的距离不少于一千米。
在他们乘车走后,我望了望眼前这个村子里惟一保存下来的木结构房子,虽然有些破旧,仍然能看出此屋曾经显骇过,放在当时,别说这偏远的小村子,就是在都市里也是气派得很哟。
继续看下去,大致能判断出鬼屋附近曾经也有着不少人户的,应该是皆因鬼屋的原因,所以大家在新居时都采用了远远避开的态度。这才是它最终成为孤屋的原因。
望了鬼屋再看脚下的路,曾经硬化的水泥路,如今已是杂草丛生,显然被废弃已有些年月。
至于距离鬼屋不足百米的地方,更是惨不忍睹,在这炎热而多雨的季节,房屋周围的杂草足以与我齐肩,我可是一米八的身高哟。走在里面很有可能自然而然地生出恐惧来,尽管我的绰号叫倪大胆。
但是却不能因此而停下脚步来,为了那该死的二十万,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硬着头皮闯。因为我深知这些都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危险在屋子里。
因为已有不少于十人丧生于此屋,而且死得不明不白极其痛苦极其恐怖。与我一样,他们都是胆大之人,都是冲着赢家的奖金而来的,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些我早有耳闻,据说最初的奖金只有八万,是慢慢升上来的,到了我这儿才涨到二十万。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得已穿过那片齐肩的杂草地,而且为了不至于半途而废,几乎是闭着眼睛摇摇摆摆地走过去的。我专门练习过闭着眼睛走路,这得已保证我没把路线走偏离。
我是踩上了脚下什么软东西睁开眼的,一睁开眼,就惊叫一声:“妈呀!”
我居然踩在一条足有三米五长的特大性眼镜蛇肚子上。我虽然生长在都市里,小时常去外省乡下外婆家,那是一个蛇出没的地方,所以对眼镜蛇并不陌生,不过象这样大的眼镜蛇则是从未见过的,连书上的记载也大不过二米五。
这家伙显然被激怒啦,拿出它惯用的招数将身体前段竖起,颈部皮褶两侧膨胀,发出“呼呼“声吐着信须照着我的脸面咬来。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即使是孙悟空在世也是躲不开的。
而眼镜蛇的毒又是蛇毒之首,我清楚我是在劫难逃,这也正是我发出惊叫的原因。尼玛,真是悲摧呀,尚未进屋就遭此噩运。我绝望地闭上眼睛。随即感觉到眼镜蛇那冰冰的信须扫在了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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