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琴加很爽快的答应展月,让她住在自己的家里一段时间,直到她找到工作或者租到合适的房子。
这样展月觉得心里好温暖……有一两个朋友,在需要的时候帮自己一把,那对自己来说真好重要,是天大的恩情……
好在,认识了这样一个朋友,天无绝人之路嘛。
展月收拾自己的东西,用的是一个旧箱子,家里的一切都卖出去了,合约签了,九十八万。
除了自己的衣服之外,准确的说一切都是别人的了。
穿了几年的衣服,只要没坏的展月都带走了,她知道在将来的生活里,一定要省吃俭用才行。
衣服虽然旧了点,可是没有破,没有坏,还是可以继续穿的。
新衣服也无非穿个款式,过一季不流行了,也成了旧衣服,好在自己的衣服都是简单普通的,没有什么流行不流行。
还有雪歌送给自己的几条裙子,展月视为珍宝的放在箱子中间。那是自己的礼物呢。
陆阿细通过自己的律师直接找了养母的律师,要全部的房子钱,九十八万。
可养母的律师又怎么会给她呢?他的当事人可是展风烟,只有展风烟的遗嘱才是合法的,生效的,唯一的。
就算亲生女儿也不能违背死者的遗愿。尤其是展风烟在活着的时候就把这份遗嘱给了自己,那说明她对自己的信任,自己又岂能辜负她。
最后,陆阿细出价五万,作为偷天换日的好处费,要律师把所有的钱悄悄的全给他。
可律师鄙夷的笑了:“我今天收了你的五万,恐怕明**在律师界就混不下去了,谁还敢请我?”
五万块竟然没打动他,陆阿细气的咬牙切齿……
后来展风烟的律师告诉展月,只要她不同意,陆阿细不管通过任何手段都是拿不到那三分之一的房子钱的。也就是将近三十三万。
“杨律师,我不想要那个钱,陆阿细要是要,就给她吧。”展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