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量了片刻,韵还是挥笔在合约上签上了她这一辈子都不愿意提起的真名——宋希琳。将笔盖合上后,连合约一起还给了暮天霖∶“这样子肯说了吧。”
翻开合约,看到签名处用草写签上的名字,暮天霖满意的勾了嘴角∶“好吧,看在你这么乖乖听话的份儿上,我就告诉你好了。十年前纵火案的真凶就是……我所谓的岳母。”
韵不由得愣了愣,他未来的岳母?虽然知道暮天霖有未婚妻这件事,但是这位未婚妻究竟是哪家的千金,她还真不清楚。疑惑的看向暮天霖,韵开口道∶“谁知道你的岳母是谁,你这根本就是答非所问,耍赖啊你。”
小心翼翼的将合约放回档案袋里,锁进了保险柜。暮天霖叹了口气∶“你手下人都是干什么吃的?调查九宫阁的主人到最后也没查出个下文。如果不是我自动现身,估计你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早打过照面。现在连我岳母是谁都查不出来,所谓的天香馆也不过如此啊。”
这个暮天霖拽什么拽,敢说天香馆和月的无能,本来因为纵火案的真凶,她还想装个乖。但现在看来,这个暮天霖是不能惯着的类型,顺手抓过桌上的水杯就朝暮天霖砸了过去,却被暮天霖轻易给躲过了。
“找死啊你!真当我不发火就是病猫吗?”真是给他三分颜色就开染坊的男人,果然这种男人就不能跟他好好的说话,也不能把他当成正常的人来看。
看了看在他脚边碎掉的水晶杯,和仍在他面前叫嚣的女人,他不由得抽了抽嘴角。这水晶制成的杯子,世上仅此一套,是维多利亚年间的古董,还是他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纪念品。平时除了他,连他兄弟都不敢碰,而这个女人居然敢因为这种小事就砸了它,还真是胆大包天。
“找死的人是你,不是我。你知道你摔的是什么杯子吗?”暮天霖压抑着他的怒火,装作平静的样子。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对他来说还有利用价值,今晚肯定找人做了她,管她是天香馆的当家人还是宋家内定的继承人。
猛然间,感觉到暮天霖的不对劲,但是那又如何?就他知道会发脾气不成?双手抱胸,韵一脸淡定的看着他∶“不就是个水晶杯,看成色像是古董级别的。可谁让你先刺激我的,直接把你岳母的名字说出来不就没事了。”
好嘛,现在到成了他暮天霖的罪过。早就知道他就不逗这个女人玩了。顿了顿,他整理了下自己的情绪,开了口∶“宋国良的正室——袁思怡,这两个名字你应该都不陌生吧!”
果然是袁思怡这个女人,她曾经就考虑过是不是这个三八婆。在这个女人去找妈妈后的第三天,家里就无缘无故的起了大火。虽然当时她还小,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但是她清楚的记得,这个女人当初说话恶狠狠的样子,而且临走前还给了妈妈一巴掌,骂她是勾引别人老公的贱女人。
那个时候的她并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等她后来慢慢调查,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妈妈做了有钱人家的外室,而且还怀上了她。但是因为宋国良和袁思怡是家族联姻,并没有感情基础,而后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自己的妈妈,两个人情投意合,后面的发展便像电视剧里的剧情一样,被正室发现总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但唯一不同的是,袁思怡比一般的坏女人更决绝,她并没有给妈妈时间和机会考虑,而是在确认了一切之后,一把火烧死了对她不利的人。如果当时她不是因为要留校帮忙做事,估计连她自己都不能幸免,而后来有关调查这件火灾的一切警员和当时的负责人,都在同一瞬间人间蒸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
就算后来她凭关系再进行各种调查,都说找不到关于当时事情的知情人,甚至连当时有关的资料,都平白无故的消失,弄得她根本无法将这件事再进行下去。
现在看来,一定是这个死三八没错了。慢着,暮天霖说这个女人是他未来的岳母,也就是说∶“你的未婚妻是宋凌薇?宋家的那位只会吃喝玩乐的大小姐?”不得不说,这个所谓名义上的姐姐,还真是个灾难性的女人。仗着自己是千金小姐,只会吃喝玩乐,留恋在国外的各大酒吧夜店,而她那张所谓的大学文凭,还是宋家用钱给她买回来遮羞用的。
“是啊,与其娶那样的废物,还不如娶你这样的母老虎更划算一点,好歹你还算有脑子,不会给我惹事。”一提起两家的联姻,暮天霖就是一肚子火,如果不是因为那是母亲在世和那个袁思怡是好姐妹,她们两姐妹曾有这种约定,打死他都不会娶这种花瓶似的女人。所以,当他发现韵就是宋老常常提起,最对不起的那个女儿时,他突然便有了这样的想法。
好在宋家现在还有个能干实事的宋黎川,不然估计宋家就要就此败落了。更何况,他怎么会不明白那个袁思怡的心里的小算盘,把女儿嫁给他,然后靠着暮氏这颗大树,继续她曾经奢靡的豪门太太的风光日子。可他暮天霖才没那么蠢,怎么可能把他辛苦赚来的东西,让别人去占便宜。
虽然暮天霖的话是没说错,那个所谓的姐姐和她比简直就是垃圾,但又和她有半毛钱的关系。自从那场火灾之后,她和宋家之间只剩下仇恨,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而且之前听说,她的那个父亲因为心脏病发作,被送进了医院,虽然抢救回来了,但是想保命就不能太累。
所以,现在的宋家等于是那个最小的弟弟,宋黎川在打理。听说这小子,不同于那个废柴姐姐,从小成绩就优异,属于一直拿奖学金的那种,这次家里出事,他特意从美国休学回来照顾家里的生意。
“对不起,我说了这种事是不可能的,不过谢谢你的情报提供。至于摔碎你的那个水晶杯,真是不好意思,多少价,我照单赔偿。”
“它是我母亲的遗物,不是钱能估价的。如果真的那么想赔偿的,不如明晚陪我参加一场晚会,就此抵过。”突然想起明晚的晚宴还缺个女伴,虽然那个宋凌薇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可是他真的不想带那种女人参加,完全的掉面子。
有钱人的世界真是麻烦,整天不是酒会就是晚会。不过打碎人家母亲的遗物,确实是她做得不对∶“好吧,只此一次,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