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按照方扬的安排,我穿着笔挺的职业套装和他一起公司报道。
我被安排在市场营销部,他则去了投资部。虽然两个部门分属不同领域,但却在同一个楼层,我在东边、他在西边,站起来互相可以看到对方。
听前辈介绍,这是一家具有美资背景的金融集团,实力雄厚,虽然进入英国市场才几年时间,可已经拥有着异常骄人的业绩,在伦敦市场排名前十。
我很喜欢这家公司。一方面,公司硬件设施非常人性化,充分发挥了美国人“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像英国公司那么中规中矩,另一方面,是老美实在太大方,就我这么一个小实习生,每天能拿100英镑,一个月下来能有2000英镑,远远秒杀我之前做过的所有兼职!
在公司所有硬件设施中,最人性化的,是在每个楼层的正中间,都设有一间咖啡厅。有时候,工作不忙的时候,方扬会约我在那里见面,我们假装偶遇、然后假装一起喝咖啡,稍微解决一下相思之情。
当然,热恋中的男女光靠这样,似乎也是行不通的。当喝咖啡也无法完全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会约在人迹罕至的人行楼道间,方扬说那里没有摄像头,可以让我们放心得来段法式热吻。
充实而快乐的时光,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一周以后,到了全世界都翘首以盼的情人节,当然,也包括我。
我知道,按照方扬那细腻的性格,他必然会为我精心准备礼物、甚至是浪漫的情人节晚餐,来表达他对我的爱意。
所以,为了做好“回馈”,我早早就为他准备了圣诞礼物——一个精致的黑框眼镜。在我看来,方扬这么年轻、这么帅气的脸庞,用他那副金丝眼镜,有些太显老成了。
我希望他永远青春、希望他永远潇洒。
到了情人节当天,我把礼物用漂亮的包装纸包好,小心翼翼得放进背包里。
万事俱备,只待东风。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东风却迟迟没有吹来。从情人节这天的早上、中午到下午,方扬愣是一个字也没跟我提起过关于“礼物”、“过节”之类的信息。
难道,是他这两天工作太忙?我猜测着。
终于,到了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我收到方扬的一条信息:“节日快乐!但遗憾今天不能陪你过节,有些工作还要忙。你自己先回家吧,晚上回家我们再补过。”
虽然看到这条信息,我心里有些不太愉悦,可还是乖乖得回了条“谢谢。”
还能怎么样呢?既然出来实习,就要努力做到最好,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支持他。
我默默得从背包里拿出那个礼物,呆呆得笑着自言自语,“看来现在你还是要在我这里待一会儿,等你的男主人加完班,再送你去他那里。”
但是,我并没有按照方扬的吩咐先回家。
没有方扬的家,我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呢。记得今天早晨来上班的时候,我见到市区一路上充斥着浓浓的情人节氛围,何不趁此机会出去逛逛?
也许是情人节的缘故,晚上六点多,办公室一改往日忙碌加班的景象,大家纷纷有说有笑得走了出去。
我也收拾好桌上的材料,背上背包早早下班。
我们所实习的公司位于伦敦金融街区,附近高楼林立,商场很多,商业气氛也特别浓厚。在今天这样的一个特殊日子里,各商家频出高招,想出各种花头来招揽顾客。
虽然我这样孤身出现的女子不在他们招揽范围之内,但为了解决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还是随便钻进了一家法式餐厅,点了性价比最高的一款套餐。
茶足饭饱之后,我重新走到依然繁华依旧的大街,用手机里的导航帮助我找到最方便的地铁站。
结果,就在我左顾右盼寻找地铁标志的时候,眼前,一个熟悉的男生,跟一个戴着墨镜的高个子女孩同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这个男生,就是刚才跟我说他要加班的方扬!
我一下怔住了几秒。
可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找个地方躲起来。我下意识得藏在一棵树后面,眼神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方扬和那个陌生的女孩。
这个女孩个子很高,穿着时尚而俊俏,上身是件嫩粉色的小斗篷,下身是条紧身的铅笔裤,秀出两条大长腿。只是由于她带着墨镜,完全看不清楚长相。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向来比较严肃的方扬,今天居然气场大变,和这女孩一路有说有笑得走着,说到特别高兴的时候,还会用手拍打着她的后背,一副亲密而宠溺的样子。
我就这样一直满怀醋意得在树后面看着他们,直到他俩一起走进了一家打着“情人节快乐”巨幅灯箱广告的餐厅,我方才转过身来,软趴趴得靠在冰冷的树干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就是方扬嘴里的“加班”?他旁边的那个女孩子,既不像是剑桥的同学、也不像是公司里的女同事,她,又是谁呢?
带着几分不甘心,我给方扬发了条信息,“你还在加班吗?”
不到一分钟,我收到了他的回复,“是的。今晚可能会有点晚,你先休息。”
顿时,我的心,从九霄云天一下跌入了湖底。方扬啊方扬,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平日里对我那么好,让我以为你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男生,可背地里居然这样欺骗我。
我愤怒得把手机一关,往背包里一扔,然后迈着凌乱的步伐,气愤得离开了这里。
我不知道想去往哪里,也不知道接下来想干什么。寒冷漆黑的夜里,我一个人,就这样,漫无目的得走着。
一阵凉风袭来,吹乱了我直达腰间的秀发,留海被吹得不成样子、长长的头发被风卷起来,讽刺性得打着我的脸庞和眼睛。
街道一侧商店有扇大玻璃窗,映衬着此刻我如同“鬼”一样的造型。我转头看向玻璃中的自己,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哭,反而不可思议得笑了。
是啊,自己实在是太可笑。之前,还一度以为,上帝终于开始赐予我美好时光了,如今看来,不过是黄粱一梦而已。
正在我顾影自怜之时,三个男生的身影突然也跑进了这扇大玻璃窗里,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国男生跑在前面,两个雄壮魁梧的黑人兄弟跟在后面。
身后传来这样几句:“你个兔崽子,今天终于落单了!”
我回过头去,看着那中国男生的背影,这,不是陈家俊吗?这大晚上的,他怎么会在这里?又怎么会处于这种境地?
怀着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我加紧步伐、转身跟了过去。
前方,一个电线杆挡住了陈家俊的去路,不胜体力的他似乎也没有力气再跑下去。他手扶着电线杆,大声喘着气儿。
就在这空当,两个黑人兄弟趁机跟了上去,对他拳打脚踢。
虽然,陈家俊向来对我都不友好,可如今看他身处困境,我没有办法就这么任他受尽欺辱。
我从背包里掏出一直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这还是来伦敦前在上海买的。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本来从没机会用到的东西,今天居然在这种场合派上了用场。
趁这俩黑人兄弟没注意,我从他们侧面冲了上去,“刺刺”得对着他们俩的眼睛一阵猛喷。
明刀易躲、暗箭难防,再强壮的武夫应该也敌不过我这“秘密武器”的杀伤力。
在他俩拼命揉着眼睛呻吟的时候,我迅速跑过去,扶起陈家俊,迅速得拐进了街道旁边的一个岔道口。
阿弥陀佛,成功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