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小茗,是一名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住在离繁华的首都不远经济却并不算发达的三线小城市里。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有一个我很爱的人。
与其他小说主人公相比,我更比较像是那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人物。我不是天生废柴,但也算不得天才。我不是那些富贵子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有理想!但这小小的理想也仅仅只够我自己支撑下半辈子的信仰!和众多青春期的少女们一样,我追星。我喜欢当红小鲜肉梁莫尘。喜欢买他的海报贴满整个房间,我喜欢在微博上默默刷搞笑视频。我喜欢玩快手,看很多的段子,然后哈哈大笑。我喜欢阳光,阳光可以晒掉所有不值一提的悲伤。我喜欢下雨,雨水打湿脸庞让人看不清你在忧伤。我喜欢的事情很多,喜欢写字,喜欢魔方,喜欢下雪,喜欢手工,喜欢画画,喜欢看书,喜欢吃好吃的,喜欢逛街,喜欢睡觉,喜欢跑步,喜欢夕阳,喜欢日出,喜欢自嗨。我喜欢很多事情~但这些都比不上,我喜欢林光,那个让我怨了想了痴了爱了恨了很久的人。一个不愿想起却总是不由自主总是想起的人。
林光自如其人,长相阳光,身材高大,性情却总是唯唯诺诺的一个人。不愿接受,也不愿付出。
还记得他总是说:“暮光薄凉,就算夏天又怎样。”
一直想说:“薄凉的未必就是暮光,就算是暮光也会是那色彩斑斓,温暖如光。”
可是现在的我有了和你说话的理由,却没有了和你说话的资格。
林光,如今的阳光依旧,在远方的你,还好吗?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你那温暖如光的笑容。我还记得你身上的柠檬香。
林光,我记得,有人向你表白时你的无奈。我记得我打破玻璃时你冲过来的担心。我记得文艺晚会,你拉着小提琴冲着班里的每个人都拉着曲子,唯独不对着我。我记得你打篮球时脸上洋溢的笑容。我记得世界杯时每晚把我吵起来和你看比赛的兴奋。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去KTV时我的无措。我记得我过生日时你为我制造的惊喜。我记得我向你告白时你脸上的惊愕。我记得你怀里的温度。我记得你的羞涩。我记得你生日那天星空很亮。我记得你看星星时你眼睛闪耀的光。我记得前男友找我时,你的惊慌。我记得吵架时你摔门而出的响声。我记得和好时你脸上的泪水。我记得看见你和她接吻时我的心凉。我记得!我什么都记得。我记得你每一个要我记住的日期。我记住了你说的话。可是我等不到你。等到的只是一天一天空洞的“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sorry…………”心情也渐渐平稳。
六年了,转眼六年,春夏秋冬交替已过去六个轮回。这六年我见了多少情侣的分分合合。总是这样,两个结局,分手或分手。看多了,也就看的开了。也就没有再像开始那样,自甘堕落,自怨自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