皎洁的月光下,子浩走到院子的中心,他抬头看了一眼月亮,然后蹲下身子,轻轻地将怀中的苹果放在地上,好一会儿,他才站起身子,双手合十,漠然的站在月亮底下,略显凄凉,也不知道他的心里藏着什么东西。看着他的侧面,我的心里也莫名的荒凉起来,一整夜都在半睡半醒中徘徊,许多往事海浪一般涌上了我的心头。
很多年前,我还很年轻,虽然现在我也很年轻。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学生,顺应时代的要求,和每个人一样,我们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部分,我来到了C市c镇的c中学,我和佳因是在那里相遇,成为同桌,继而成为朋友,对于懵懂的我们,爱情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就是现在来问我,我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初二的时候,我身边的很多同学都追求着自己喜欢的人,什么我爱你一类的词层出不穷,我觉得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他们只是喜欢,喜欢彼此的容貌,喜欢彼此的气质。说的严重点,那样的“爱情”根本不值得一提,也经不住任何考验,为什么呢?还是那句话,大家太年轻。
我倒不是在批判这样的“爱情”,因为我不具评判的资格,我曾经也懵懂过,曾经也“死去活来”过,人的青春期有一点骚动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生在这个年代的我们,如果说谁在青春期没有骚动过,那人应该是一个“极致”的存在,他已经成熟到了直接可以跳过青春期这个地步,当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一种存在,毕竟大家所处的环境不同,成长的经历不同。
人们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我感觉我自己那时候头上悬着好多把刀,每见到一个漂亮的女孩,总有一种想靠近的冲动,当然我不仅想了,而且还靠近了,整个年级内,有相当一部分女孩我都认识,虽然不是很熟,但那依然是我人生中认识女孩最多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世界观的改变,我越来越不愿与人交往,甚至有点自闭,到了后来,我的头上悬的已不再是刀,而是一束光。
初一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个女孩,她是七年级三班三班的,叫林怡,很漂亮,她个头不高,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声音很甜,有点傻傻的,还很可爱。我们和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语文老师,有时候,老师补课,我们两个班总是合在一起上课,我是在一次上课中注意到她的,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没事的时候盯着她看,下课的时候,她从教室里出来玩,我就趴在二楼的栏杆上盯着她看,做课间操的时候,我也不放过每一次机会,总而言之,只要有机会,我就一定要盯着她,让她出不了我的视线,我能做到如此地步,对于当时不懂”恋爱厚黑学“的我,这绝对是一个奇迹。
就那样,我们成了半熟不熟的朋友,彼此间还都算有点好感,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向她用语言表露心迹,我是失败的,也是自私的,明知道自己已经在她的心里有了一席之地,我却又去追求了别的东西,我怎么就不能从一而终呢?
我追求的最难的一个女孩是四班的一个叫林霞的女孩,她和林怡不一样,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如果非要问个为什么?我觉得她还是比较漂亮,我喜欢的只是她的漂亮,她和我们在同一层楼,每一天都要好几次路过人家的教室,如果可以认为我们之间有一段恋情,我觉得是暗恋,我对她的暗恋,其实这根本不叫爱情,对吧?
我一直找寻着和她相处的机会,可是我见到她我脸会红,心会跳,还有点小胆怯,我听过她的声音,却一直没有和她说过话。我觉得我得用特殊的方式来表露心迹,虽然此时我喜欢她的事情已经在同一层楼被闹得沸沸扬扬,但我依然觉得有表白的必要,我说过我的表白是特殊的,是偷偷摸摸的进行的,有点令人不耻,我自认为自己当时最擅长的就是写情书,我斟酌许久,给她写了一份大概几百字的情书,那是我初中写出去的第一份情书。为什么是情书呢?首先,我觉得情书很有煽动性,它很能表明你的心迹:其次,情书要比当面表白好上许多,情书至少还能给人回旋的余地;最重要的是,情书在我们那时候是一种潮流,我别无选择。
情书的内容我犹不记得,只知道大概内容是表露了自己对她的倾慕之心。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一份永远不会有回复的情书,但我依然抱着希望,在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和苟冰晚走了一会,在路过四班教室的时候,教室里没有一人,我拜托苟冰进了教室,将那份情书夹在了她的一本书里,虽然这样做的危险性很高,但是我就是忍不住,就那样做了,幸而有苟冰这样的好朋友的支持,要不然那情书未必会出现在四班的教室。
至于我写的情书她是否看了,我无从得知,但似乎我给林霞写情书的这件事却传遍了四班,隐约中还透露出来了一些我情书中的内容。此后,我看到她,我心虚,从来不会直视她超过十秒,而她,依然是那么的淡定,坦然自若,好像我喜欢她的这件事,对于她毫无影响,就像是一场闹剧。哪里是像闹剧啊!根本就是闹剧,好吧!我承认我干了一件最无意义最无脑的事。
后来,在她们班同学的起哄下,她不能忍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