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办公大楼,来到大街上。
秋依水做贼似的朝街道两旁看了看,没有发现有熟悉的人,更没有看见苍漠的身影。
赶紧一溜烟穿过马路,冲进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商厦内。
摸到商厦内的一间洗手间内,秋依水脱下身上的黑色套装。
然后从包中掏出一条浅粉色的裙子,套在身上。
再把眼镜取下,装进包里。
最后是轻车熟路将头上的发簪拔下来,让一头秀发披散在肩上。
真是可笑,在古代的时候她不会梳发髻,回到现代反倒学会了。
将黑色套装折好,装进包里,秋依水这才背了包走出洗手间。
为了这个,今天她特意背了个超大号的包。
怪只怪,当她出完差回来的时候,苍漠非要丢下公务,随她一道回到这个城市。
用他的话说,就是找了三十年,好容易才找到的心上人,绝不能再让她跑掉了。
两辈子,从古代到现代,从那个时空到这个时空,他只爱了她一个女人,哪能轻易放手。
为了在相遇的那个城市,他们的小窝中多缠绵一段时间,他故意找借口刁难秋依水的公司,以便秋依水出差的时间更长一点。
可是再怎么拖延也是要回来的啊,于是苍漠毫不犹豫地跟了来。
今早出门的时候,她如常套上套装,梳好发髻,戴上眼镜。
拿了包正要出门的时候,等在门口打算送她的苍漠皱紧了眉头问她。
“你还打算穿着这身丧服去上班?”
“习惯了。”秋依水无所谓地回答。
以前是因为伤怀苍漠,避免别人的骚扰把自己包装成这样。
穿着穿着,好象真的就成了习惯。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突然改头换面去上班,还会不会有人认得出她。
苍漠绝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