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聊天的过程很愉快,又点了很多酒,都喝的烂醉,我感觉我的双脚发软,嘴也不是特别从心,大脑不断麻痹,我心里保持一丝理智,不断告诉自己要清醒,多注意身边的情况,上厕所回来的酒水就不用喝了,而是在上厕所倒掉。
人就是这样,虽然知道有可能是危险,但为了达到目标,宁愿承担这个风险。那些在丽江被酒托骗的人,都抱着什么心态是众人皆知的。大约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宾馆,我们之间没有过多的言语,直接进去主题部分,具体发生什么我真不知道,只是感觉我们好像发生了关系,后来就一觉睡到中午十点多。
我发现我身边没人,我看了看我钱包还在,身体也不少任何部件,看来我多疑了,自己笑笑。大部分时间人生都没有那么多戏剧性的故事,都是一个平凡无奇的人生,就好像平凡的世界写的一样。我又在床上懒了一会。
电话铃声响了,我习惯行的摸一摸枕头边,没有。对,刚才没看到手机,我左右看看都没有,这时感觉电话在衣柜里,可能昨天激情没有取出手机。我拖着疲惫的身子打开了衣柜的柜门。一瞬间,我定住了,眼前的一切令我毛骨悚然。柜子里有一个女子,确切的说是一具女人的实体,她绝望的瞪着眼睛,好像生前拼命的挣扎了,嘴巴被一个胶带封住,一身白色连衣裙,对,是她,我大脑空白了,我吓得退了几步,打开房门往外走。
很多时候我们大脑遇到突发事件都会一片空白,然后做出我们原先设计的模式发布命令,让身执行,比如,看到可怕的东西第一个感觉是逃跑,很少人会思考以后再逃跑,那也会增加危险。我在电梯里大概思考一下,如果我报警了,我能说清楚么?我如何排除我杀的可能?很多读者会认为一些细节的证据,但他们忽略一个现实的情况,就是冤假错案的产生。如果一个案子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是你,这又是一个政法委要求几日破案的案子,你很有可能成为最终的被告人。因为一方面,人都会考虑自己的前途,迫不得已会做一些铤而走险的事。另一方面,一旦主观认为是你做的,很难改变司法人员的观念。一个是制度问题,一个是刑法运用问题。我下到一楼后又直接按回七楼,没有选择报警。我认为这个时候报案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我走回那个恐惧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