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诗华从香港回来那天,学校已经开学了一段日子。向秀和我为他接风,他又黑又瘦,沉默肃静,像变了个人似的。
不过,他还是交待了自己的行程,说他途中去丽江住了一段时间,要不是为了上学,也许还会住下去的。
“那地方太适合我了,成天自由自在,日子像漂似的。”他说。扫了一眼向秀和我,并不问思思为什么没有来。我心里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他一问起,就说她生病了。
格诗华变得稳重,他给我们都带了礼物,给思思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绣的荷包,托我转交。我故意说:“这个啊,转交不太合适的。”
格诗华看了我一眼,嘴角牵了一下,“什么合不合适的,就算留个纪念吧。”
向秀先沉不住气了,“哥们儿,你打算放弃了?”格诗华侧头想了一下,说:“也不是,我们不是连开始都没有么,谈不上放弃。我,就算是先退到一边吧,静观其变。幸福如向秀,是很难明白偶的心呐。”那一刻,昨日的格诗华仿佛回来了。
春风好像一夜之间就吹来了万紫千红的世界,向秀渐渐忙碌起来,与我相处的时间也比从前少了。多半是我去他楼下等他下班,然后两个人吃过简单的晚餐,去学校上晚自习。向秀的师傅凌轶以出色的刑事辩护著称,所以这段时间,我也从向秀那儿听到了很多社会的负面信息。我忧心地对向秀说,做律师的,成天接触社会的阴暗面,是不是也要定期做心理辅导才行?向秀笑着说:“至少我暂时不需要,因为有你在我身边,像一轮明晃晃的太阳,什么阴暗都一扫而光了。”
他们喜欢去老图书馆后面的园子,那儿有一处斜坡,上面栽着几棵不知名的树,粉白色的小花缀满了枝桠。不知何时,满树的花儿全成了红色的果子,小小的,淡淡的,诱人地红着,向秀说一定是可以吃的,我接着说味道一定有点酸也有点甜,并顺手摘了一颗,“别,我先吃!”向秀劈手夺了下来放入自己口中,一边咀嚼一边说:“如果半小时内我没事你再吃,听话啊!”因为酸得厉害,他不得不呲牙咧嘴,我忍不住笑了,又含着满眶的泪水,她轻轻拉起他的手说:“你真好!”“我们要过一辈子的嘛!”初升的太阳暖融融地照着两个年轻人毛茸茸的脸,幸福的感觉水一样漫上来。年轻时的爱情,这样的纯真,只是一心一意地为对方好。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去等向秀,看到他和一位女律师一起走出来。那女子年纪应当不大,一身淡烟灰色西装,雪白的领子翻在外面,露出颀长优雅的脖颈,她手上提着一个玫瑰色皮包,和同样西装革履的向秀,宛若一对璧人。要在平日,遇上这样的女孩子,我会在心底喝一声采,今天她当然没这心思,因为那个出色的女子,正和她的向秀亲密地说着什么,向秀满脸笑容,一个劲地点头。看在我眼里,像有虫子在噬咬着她的心,她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吧,可当他们越来越走近时,她还是不自觉在躲藏在了花坛的后面。她看到向秀和她挥手道别,然后一个人站在那儿,不置信地看看手表,又东张西望了一下。
“嗨!”我趁其不备,从花坛后跳了出来,毫无防备的向秀连连后退,一不小心跌坐地了地上。我忍俊不禁大笑起来。
一边笑,一边说:“报应!报应!”
“什么报应?”向秀拍打着屁股上的尘埃,莫明其妙地看着我。
“没什么,我们走吧。”我笑嘻嘻地挎住向秀的胳膊。
“向秀,你们事务所,有没有女律师?”我闲闲地问。
“当然有了,凌律师的第一大弟子,就是个女的。”向秀说。
“那么了不起?这样的女子一定有容颜上的不足吧?”我说。
“什么逻辑?人家漂亮着呢。美貌与智慧并重,听到过这话没有?”向秀的声音明显高了三度。
“哦哦哦。很钦慕人家?”我看着他。
“钦是真的,慕嘛,就免提了。因为人早已名花有主了。”向秀好像回过味来了。
“这么说来,要是人家还待字闺中的话,你就要????”我到底还是没沉住气。
向秀故意默不作声。这沉默彻底激怒了我,她突然收住了脚步。毫不知情的向秀独自走了一大段,才发现我没跟上来,正站在原地对他怒目而视。
“我说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看到我和师姐走在一块?那是我们在讨论案子,我很累,回校吧。”向秀的语气里透着疲乏和不耐。我更是委屈得不行。她气呼呼地说:“你回去好了。”带着半句话锋就决然转身,向相反方向走去。向秀在原地站了一会,独自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