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夜狼酒吧,不见不散!”
打开手机,显示的就是这条信息,发件人:程华。
锁上手机屏幕,程诺有些无奈的叹气,又懒懒的跌回沙发上,这个程华,明知道自己不喜欢去那种地方,还不见不散?不理她!
打定主意,她马上关掉手机,蹬上兔头毛绒拖鞋就进了厨房,好不容易放一天假,要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胃。
程诺,今年26岁,标准的单身白领一枚,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任文职工作,月薪五六千,能养得活自己,偶尔小资一下,平时闲着没事做时去上一下英语培训课,和老友聚聚会,生活单调且充实着。
洗菜,切菜,炒菜,装盘,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也许是受母亲“女孩子要上得厅堂,下的厨房”的教诲,程诺练得一手好厨艺,不一会儿功夫,桌上就摆出了番茄炒蛋,蒜蓉白菜,红烧茄子,样样色香味俱全。
用毛巾擦干了手,正准备坐下来慢慢享用美食,门口很扫兴的传来气势汹汹的敲门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频率之高,力道之大,让人很怀疑敲门者是不是拿着根铁棍来要债!
程诺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今天又不得安宁了,能这么肆无忌惮的来敲她的门还不怕挨骂的人只能是死党兼同事的程华。
一进门,程华的目光立即被桌上的美食牢牢的吸住,毫不客气的操起筷子就大快朵颐,一边吃还一边口齿不清的说:“不是跟你说了今晚去夜狼吗?怎么还做饭?”
“我不想去!”程诺老老实实的交代。
“不去不行!”
“为什么?”虽然知道程华决定的事一向很少会发生奇迹改变,但程诺还是忍不住垂死挣扎,她对酒吧这种地方真的不感冒。
“今天是王燕玲的生日,老大给足了她面子,发话要我们部门全部人都要到场,缺席者,打扫办公室卫生一周!”
王燕玲?那个气质美女,难怪了!
“下班以后就不要扯到工作上的事了!”程诺颇有微辞。
“我要是能做主就好了。”程华耸耸肩,也是一脸的无奈,又安慰她说:“不就去一次酒吧么,老大也说了,上个星期有新同事进来,权当给他们开欢迎仪式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就显得做作了,程诺咬咬下唇,极不情愿的点头。
夜狼酒吧包厢里,整个部门的二十多号人马全部到齐了,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大家都玩得不亦乐乎。
角落里,程诺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在斑驳的灯光下流光溢彩,抬头看看人群,一个女孩子正拿着话筒嘶吼:“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那是秦晓梓,一个单纯到有点二的女孩子,因为粗心,没少做错事,但单纯没心机是她的特色,大家都喜欢她,当然,也没少人利用她的单纯做跳板,来达到自己所需的高度。
她旁边那个一直伺机抢她话筒的男孩子是刘骏,刘骏是东北人,个头高高大大,说话嗓门也粗,咋一看,就是一虎背熊腰的纯爷们,可谁想到,这个看起来五大三粗的男孩子,比女孩子还细心,平时添茶倒水,扫地除尘的事没少做,老大总是说他,你就是个打杂的命!
坐在沙发上勾肩搭背,碰杯喝酒的两个男人是汤志杰和洛城,汤志杰是有家室的人,经常可以看到他妻子带着三岁的小儿子到公司门口接他下班,小家伙一看到父亲,猛扑过来撒娇:“爹地,我和妈咪来接你下班啦!”
不远处,妻子温柔的笑,这幅天伦之乐可羡煞了办公室那一帮单身的同仁,洛城就是其中一个。
“杰哥啊,你看你比我大不了多少,儿子都三岁了,我到现在还一光棍,劳您费费心,给我介绍一女朋友呗!”洛城醉眼迷离的说。
“这简单,我老婆的同事,就是那手机专卖店的那导购员,有个长的特水灵,什么时候有时间,约出来见个面!”
“真的啊?那谢谢了谢谢了!”
被众人众星捧月般簇拥在中间的是吴力维,也就是老大,他是个30多岁的男人,鼻梁上架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文儒雅,谈吐不凡,此时正企图在震耳欲聋的噪音中向周围的五个新人传授他的独家“吴氏催眠法”,看着他一脸拼命掩饰但却不小心从上扬的嘴角泄露出来的得意,程诺就想起有一次程华在被他骂过后恨恨的说:“我真觉得,有首歌是为老大量身定做的,‘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笑得程诺连腰都直不起来。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每个人好像都很开心。
程诺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眼神淡淡,好像这一切都跟她没关系。
不一会儿,一个男同事端着酒杯醉醺醺的走过来,在程诺旁边坐下,喷着酒气笑眯眯的看着她:“程诺,来,喝一杯。”
程诺顿了顿,和他碰了一下杯子,浅浅抿了一小口,她胃不好,酒这种东西不敢多喝。
那同事见状却有些不满了,晃了晃自己手中已经喝完了的杯子,他嚷嚷起来:“喝完,要喝完!你这样可不行!”
程诺浅浅一笑,推拒道:“我酒量不行,酒品也差,要是喝醉了,你们要看笑话了。”
“没事!”男同事立刻拍着胸脯语气暧昧的保证:“你要是喝醉了,我送你回去……”
程诺猛地站起来,男同事吓了一跳,怔怔的看着她:“你干嘛?”
程诺脸上表情不变:“抱歉,我去下洗手间。”
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
身后还传来男同事嘟嘟囔囔的抱怨:“清高什么啊,真是的……”
从洗手间洗完脸出来,程诺没有回包间,而是在酒吧在门口找了处干净的位置坐下来,橘黄色的灯光在身后冷冷清清的照耀着,托腮对着空气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