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霜鹰虽与胡林相交的时日不算短暂,对胡林其人的了解,仅仅只是停留在他那极富传奇色彩的军旅生涯,充满惊险刺激的江湖历险方面,而对他的具体出身背景知道的却是凤毛麟角,如今他竟告诉自己,身无分文之时随时可以到四海钱庄任意提取银两,莫非他就是富可敌国的四海钱庄的主人?也不太可能,这胡林也太年轻了,常年行走江湖,也不可能打理这规模宏巨的生意。唉!既然是彼此气味相投,相交甚笃,何必要去顾虑对方的来历。一念至此,白霜鹰欣然的揣上银票,蹦蹦跳跳的冲向那广袤的油菜花田中,在釆花蜜蜂的嗡嗡声中,在芳香润鼻的花海中,在彩蝶翩翩飞舞中,流连忘返,陶醉在花海里。
时光如梭,白霜鹰与胡林分道扬镳已半月有余。
这些日子,秃鹰帮的数千人马正有条不紊的撤离,看情形此来陕西的目的已经达到,凯旋回朝,各自归建了。
由于势单力薄,他牢记胡林的忠告,在没有察探出双蛇帮的总坛和西陲霸枭王伦的藏身之所之前,不能轻举妄动。于是他易了此前的白衣儒生装束,身披一件黑色粗布长袍,头戴斗笠,漫无目的奔行在官道之上。
正行间,忽闻前方传来一阵纷杂的脚步声,像有数十条健壮的汉子在行路。
激奇中,他循声举目望去,但见前方数十丈外,为数上百的秃鹰帮汉子正迎面走过来,草绿色的衣裳,光秃秃的头颅格外醒目。
秃鹰帮的汉子不期而遇,白霜鹰急忙压低斗笠,半遮住面孔,止往脚步伫立在原地。思潮一阵涌动,他有一种不祥之兆,心忖:若是秃鹰帮和双蛇帮集中兵力,倾其全力来对付自己的话,以目前敌众我寡的态势来看,自己非但不能快意恩仇,恐怕会凶多吉少,落个壮志未酬身先死的下场。
他如此忧虑并非杞人忧天,而在情理之中。客观的讲,以他的身手虽未达通玄之境,但也出类拔萃,绝非等闲高手能望其项背,尤其是那初生牛赎不怕虎的劲儿更是难能可贵。但是,要和血魔帮这样的魔道巨擘针锋相对,还显得小巫见大巫。
当然,他并非逞匹夫之勇的莽汉,前几次腥风血雨的历险而大难不死的经历,让他切身体会到了行事要谋定而后动的道理。目前,他迫切需要做的是,想方设法的铲除掉生平所遇的第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王伦,致使双蛇帮土崩瓦解,也算卸了血魔帮的一只胳膊。
心念之间,那些秃鹰帮的汉子走近,自身旁擦肩而过,白霜鹰敛住心神,确定这些人不是冲自己而来的,便掀起斗笠,一看究竟。
目光扫处,眼前的情形令他吃了一惊,但见这伙秃鹰帮汉子有的缺了胳膊,有的断了腿,三三两两的互相搀扶着,用长剑拄着地,一瘸一拐的蹒跚而行。
他们之中,有的用绷带攀着手臂,有的头上缠着布满血污的绷带,还不时的传出痛苦呻吟声,另有二十余副担架上仰躺着的那些个仁兄,看上去脸色苍白,目光泛出死灰,浑身缠绑着血迹斑斓的纱布,不时的咳喘着粗气,估计痊愈的机率不大了。
这些家伙一个个衣衫褴褛,没精打采的,乍看之下,宛如刚下火线的伤兵,不,根本就是,那凄惨的情形令人心生怜悯。
只听有两个并肩而行的伤者在轻声骂咧着,一个右腿带伤的秃鹰帮汉子把长剑用作拄路棍,他摇摇晃晃的骂道:"他娘的,老子真要是没有了腿,这辈子算******完了,帮里最多五十两银子就打发了,我这副模样谁还会要我,到不如死了来个一了百了干脆些。"
另一位仁兄的遭遇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握剑的右手掌齐腕被齐整的切掉,断口处缠绑着厚实的绷带,上面染着紫褐色的血污,他颤抖着声音道:"不就是讨不到婆娘吗?烂光棍一条有什么不好,一人吃饱了全家福,好死不如耐活,你小子不是编背篓的手艺好吗?靠那个也能糊住嘴巴,总比我强多了,上有老娘,下有妻小,没了手,也就打成仗了,回家种地都他娘的成问题,老天啦!我要是不行了,一屋老小该咋整啦?"
白霜鹰触景生情,不由悲天悯人起来,他一下子明白了,这些秃鹰帮汉子应该就是那天在谷中与西北十二连环镖局火拼当中负伤的。看情形,秃鹰帮的人马已全部撤走,剩下的不过是一些行动不便的伤患。
他心念一转,暗忖:自己虽不一定能瞒过血魔帮的探子,但这些普通弟子只是奉命行事,冲锋陷阵的可怜虫,根本不认识自己,何况自己易了装,完全能掩人耳目,何不乘此良机,顺藤摸瓜,打探一下那天山谷劫镖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要确认伊文青是否真的逃出生天,那怕是一丝蛛丝马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