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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成婚

而凌风已经喜不胜喜,急忙说道:“族王,多谢了,这就当是给我最好的赏赐吧。”古月王国最为著名的美食莫过于烤全羊。外表金黄油亮的大块肉切割下来直接撕咬,很符合当地民族豪放不羁的鲜明个性。凌风一时间还没有融入到当地生活中,只是随便喝些淡酒便要离去。众人见凌风就要走,纷纷站起来劝阻。凌风正踌躇之间,是去是留。

突然,走来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众人的目光骤然被吸引,凌风也是不由自主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原来是魂蓝公主已经缓缓走出,只见她轻裹面纱,还未见其面容,婀娜姿态已经令众人为之倾心。

只听见清澈如泉水叮当般的声音,“凌公子,为何匆匆要走。”魂蓝边说边拿起一个酒杯,“凌公子,小女子不胜酒力,只酌小杯,感谢凌公子的救命之恩和在座各位的关怀,大家都辛苦了,我先干为敬。”

杯酒下肚后,大伙都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此时,魔天也站了起来,“今天,这位风兄是我们红灵族最为尊贵的客人,大家说我们是不是要热情款待他。”

话音刚落,大伙已经将凌风团团围住,觥筹交错间,凌风头有些眩晕,而宴会也达到了高潮。

此时,喝得正酣已经有些微醉的魔天大声说道:“大伙觉得凌风公子怎么样?”此话一出,众人都有些疑惑,一个个一脸的不解。

“你们认为凌风做我们红灵族的驸马怎么样?”

“好!好。。。。。。”

众人掀起地阵阵浪潮已经容不得还在半昏醉状态的凌风有任何插话的机会,而魂蓝公主已经羞得满脸通红。众人见她默默地点了点头,震耳欲聋般的掌上再一次响起。而这一切的巧妙安排,全是古其和魔天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决定。他们都想得到凌风的长生丹,而两人也是情愫暗生,如此一来,大有一箭双雕之精妙。

很快,宴会在瞬间就改成了婚礼。已是醉眼朦胧的凌风错把魂蓝当做了紫萱,也是满脸的幸福。

当第二天一大早,头还有些发麻的凌风,见自己躺在舒适的软木床上,有些吃惊。此时,温软湿润的薄薄嘴唇已经印在了凌风脸上,原来是魂蓝公主舒展的玉臂躺在了自己怀里。想起昨天喝酒的一幕幕,凌风一下子都明白了过来。而魂蓝在睡梦中流露出来的幸福感让凌风的内心一下子复杂起来。和魂蓝的相识,原本空荡的心灵似乎也已找到了归宿,突然就变得充实起来。为了修炼回魂术,他迟早会离开古月王国,内心的愧疚让他有些不安,可现在木已成舟,再说为了得到红灵石,也不再好拒绝。

寻找红灵石非一朝一夕能完成,两人还来日方长,看来唯有珍惜眼前,也算是对魂蓝的补偿吧。想到这里,凌风把脸也紧紧地贴了过去,很快就甜甜地进入梦乡。

快到晌午,凌风才慵懒地醒了过来。而魂蓝公主已经端着丰盛的早餐走了过来,饱含深情地叫了一声夫君。凌风只感觉魂蓝如冬日里的阳光,暖暖的照进心窝,他看着魂蓝那双美眸,回了一声蓝儿。

早餐虽然简单,却让凌风感到无比温馨,孤独感也消失殆尽,对未来的生活更加充满了信心。两人吃过早餐后,魔天已经行色匆匆地赶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古其和几位壮硕的中年大汉。还未等凌风开口,魔天抢在先头一脸严肃地说道:“蓝灵族族王突然派大军袭扰我边境,此事关系到我族存亡,我要亲自督战,如今我阵中兵少将寡,听说驸马身怀绝技,就同我一同参战吧。”

凌风听后有些不高高兴,“我乃红灵族的堂堂驸马,若一心贪图安逸,不早早立功给自己扬名立威,以后如何服众?就算岳父不允许我参战,我也会披挂上阵,打他个屁滚尿流。”众人一听,当即对新驸马刮目相看。特别是魔天,对女婿这番豪言甚为满意,想到他以后很有可能是自己的接班人,已经面露笑容。

其实凌风也有自己的打算,一来,确实是证明自己,二来,他是想窥探蓝灵族的实力,为以后夺取蓝灵石做好准备。

魂蓝有些忧伤地说道:“既然夫君一心为族考虑,我也不便阻拦,只是刀剑无眼,夫君要时时刻刻注意自身安全,切记!切记!”魂蓝说完,已经抹下了一滴眼泪,脸上尽是担忧。

古其拍着胸脯对公主说道:“公主请放心,我一定誓死保护驸马。”

凌风也是安慰了魂蓝一番,待她心稍微放宽后,凌风稍加准备,就踏上了平生以来第一次战争的征程。魔天听闻黄灵族族王桑柔亲帅精锐犀牛遁甲阵,决定派出红灵族进攻最为勇猛的飞天剑舞阵来对抗犀牛遁甲阵。

决战地点在红灵族和蓝灵族两族领域交界处的黄风坡。此处虽然是沙漠地带,可降水量极少,还时常会刮来烈风,方圆数十里都见不到人烟。

凌风毕竟还是第一次上战场,一见到蓝灵族的犀牛遁甲阵气势恢宏,有些畏惧,便问了问一旁的胡一天。

胡一天见凌风有些怯弱,哈哈大笑起来,“蓝灵族的犀牛遁甲阵威力确实不小,尤其是将防守做到了滴水不漏。这阵由训练有素,力大无穷皮粗柔糙的独角犀牛打头阵,身高体壮的斗士骑在犀牛背上作为临时指挥。一开战,这些犀牛就知道用雄浑的力量摧垮对方阵型,后备的弓箭手和大刀手随后接应,以保护斗士。若是被了,也可以用此阵作为殿后,让追赶而来的敌军无计可施。”

凌风望了望身后身形瘦小的剑客,有些失落,“这么说来,犀牛遁甲阵阵威力确实不穷。”

胡一天听凌风这么一说,有些不屑,“我的飞天剑舞阵就是这犀牛遁甲阵的克星,你可别小瞧这些剑客,我手下的七十二剑客,不仅个个武艺精湛,轻功也是出类拔萃。就连古其,也曾在我门下研习过剑术。一旦战斗起来,剑客们先是各自为战,声东击西,避实击虚,等待良机出现。而一旦敌方出现破绽,本来还是分散的力量瞬间就会拧成一股麻绳般,汇聚成无比强大的剑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击敌方最薄弱处。”

虽未起风,远远望去,体型异常高大的犀牛已经整整齐齐站好所属方位,此起彼伏的叫吼声犹如成千万只鸣响的冲锋号角。

“族王,我方阵型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发动进攻。”胡一天声音嘹亮,显得底气十足。

魔天微微一笑,“好,你们做好准备,听我号令,这次务必要大破桑柔的犀牛遁甲阵,他敢向我挑战,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我非把他的什么破阵变成牛头残尸阵不可。”

凌风还没有近距离观察过犀牛,此时身边高手如云,好奇心已经远远超过了恐惧。“族王,我可否和胡一天大哥打头阵,我一心想瞧瞧这个破阵到底有多厉害。”凌风恳求的语气中略带坚定。

“这万万不可,要是你受了伤,我怎么向公主交代。”古其有些着急。

“流点血怕什么,就算是战死沙场,也死得悲壮。我心意已决,你不用再劝阻。凌风依旧语气坚定。

古其还想劝阻,有些倨傲的胡一天似乎有些不悦,“要是族王不放心,我派两个手下最为得力的剑客寸步不离保护驸马,同时我愿立下军令状……”魔天还没有等胡一天说完已经摆了摆手,“那就这样办吧。”

凌风一听,有些脸红起来。自己还想着要打败红灵族所有的高手,现在反要剑客做自己的保镖,很不是滋味。

突然,震耳欲聋的轰隆声浪潮般地翻滚而来,魔天厉声道:“成败在此一举,先锋给我上。”胡一天领命后,双腿猛地一蹬,眨眼间人已停留在半空中,手舞者长剑杀向前方,身后的剑客纷纷也施展起轻功来。而凌风也是抽出了那把弯刀,紧紧护在胸前,两个高瘦个子的剑客紧紧相随,看来他们俩就是凌风的保镖。

凌风已经暗下决心,此战誓必要证明自己。因没有研习轻功,他只能用两腿拼命地往前跑。离犀牛越来越近,凌风猛地将体内真气凝聚指尖,顺着弯刀缓缓流出,此时注意力已高中集中,一副蓄势待发的姿态。

跑在最前面的胡一刀已快接近那头最高大的犀牛。只见一把长剑“刷”地出鞘,一道剑影格外引入注目,亮光所及处,鲜血迸射,那是排头犀牛已经轰然倒下,背上的斗士也已经尸首异处。

凌风眼尖,瞧地真切,他见胡一天先是刺伤犀牛最为柔软的眼睛,再猛地发力,而铸铁玄冥剑足以刺穿犀牛的厚厚的皮,直达心脏。

犀牛见同伴倒下,不仅没有丝毫畏怯,反而恼羞成怒。三只犀牛在斗士有条不紊的指挥下,像三个肉坨就朝胡一天夹过来。就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胡一天显得不慌不忙,一个急转身,瞬间就跳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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