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的血无意中滴到了衔尾蛇的尖牙上,然后……穿越了。喜欢这本书的理由:一是男主很牛逼,不但穿越了,而且还自己掌握了穿越的能力;二是男主非唯一穿越者,虽然这让男主光环可能会弱了那么一点;三是男主没有照搬前世的思想、政治措施,而是将前身与现实结合,装了逼,又不让人反感,一篇《论诸子百家与三权分立》,让我膜拜。刘健不是唯一的穿越者,但他是唯一的主角,看到他开挂的方式,其实我内心是崩溃的,男主升级居然是跟妹纸双xiu。逼我装、名我得、财我拿、美女我收,和谐生活就此开始。觉得瑕疵的是序章,感觉序章里不是渲染男主的悲哀,而是突出朋友的凄凉。最后说一下本书标签:夹杂了修真元素与系统流元素的穿越历史歪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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