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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字的研究(5)

说着我们就出来找我们的马车,留下那个警察还在发呆,但是已经有些坐立不安了。在回去的路上,福尔摩斯气愤地说:“这头猪!这个绝好的机会就这样从他眼前溜掉了。”“我真是完全陷入迷雾了。毫无疑问,伦斯所描述的那个人和你所猜测的人的情况不谋而合,但他为何去而复返呢?这不像凶手应有的举动吧。”“还记得那个戒指吗?他是来寻戒指的。要是没有别的办法的话,就可以用这个戒指。他会上钩的,会成功的,一定能抓住他,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我一定能抓住他。我得谢谢你。没有你,我就不去了,那么我就错过了一个难得的研究机会了。不妨把它叫做‘血字的研究’吧,有点文采又何妨呢?在索然无味的生活中,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咱们的任务就是挖掘它,把它从生活中清查出来,彻底曝光。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音乐会,诺尔曼·聂鲁达的指法和弓法妙不可言,她演奏肖邦的那么不知名的小曲子太美妙了:得拉—拉—拉—拉—里拉—里拉—来。”私人侦探福尔摩斯像只云雀,不停地唱着。我则对此发出深深的感慨:人脑的潜力真是无穷的。

五、广告引来了怪客

忙了一上午,我感到疲劳不堪。福尔摩斯听音乐会去了,我想休息两小时,可躺在沙发里却睡不着。所发生的一切使我过于兴奋,许多古怪的想法和各种猜测塞满脑子。一闭眼,脑子里就出现死者像猴子似的扭曲的身体。死者的相貌如此丑陋,以至于我倒有些感激除掉他的人了。说不定相貌真能彰显一个人的罪恶呢,像这位来自科里夫兰城的垂伯先生。反过来又想,这样有失公平,不管被害人的罪恶有多大,凶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福尔摩斯认为那人是被毒死的,这种推测值得研究。当时福尔摩斯闻了死者的嘴,他一定是获得有关信息,才得出如此结论。尸体没有任何受外伤的痕迹,而从另一角度看,地上的血迹是哪儿来的,既难觅厮打的迹象,又找不到凶器。看来若找不到答案,我和福尔摩斯谁也别想睡安稳,他的表现,令我相信他对案件了然于胸,早有高见;但其高见具体是什么,我不得而知。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的迟归决不只因为听音乐会。他回来时,已到用晚餐的时候。

“今天的乐曲太棒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知道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吧,他认为,早在人类有语言能力之前,就有了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逃避地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在人类的原始记忆中,仍然残留着宇宙洪蒙状态的初始记忆。”“这种提法未免不够深入。”我说。福尔摩斯回答说:“如果有人想注释大自然,他必须具备大自然一般广阔的思维空间。你今天好像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搞得寝食难安了吧。”我说:“说实话,你说得很对。经历了阿富汗战争,我本应变成个坚强的人。在战场上,我亲眼目睹了战友们惨烈的死亡,那时并没有恐惧感。”福尔摩斯说:“我理解你。这个案子太不平常,这样才引起你的联想,于是产生恐惧,这十分正常。对了,你读过今天的晚报吗?”“没有。”“晚报把这个案子写得很详细。但却遗漏了一点:抬尸体时,有一个女人的婚戒掉在地板上。如此,反而对我们更加有利。”“为什么?”“你看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说,“案子发生后,我在几家报纸刊载了这则广告。”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报纸,看了他指的“失物招领栏”的广告:“今天早晨在布瑞克斯顿路、渥特第尔酒店和荷兰森林之间的地方拾到婚戒一枚,有丢失者请于今晚八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你别生气,”福尔摩斯说,“我用你的名字打广告。这也是没有办法,如果用我的名字,苏格兰场那些愚蠢的侦探会按图索骥,这样他们又要插手此事了。”

“没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如果真的有人前来领取,我可拿不出戒指呀。”“哦,当然有,”说着把一枚戒指交给我,“这一个肯定能应付过去。以假乱真,几乎同原物完全相同,一丝不差。”

“你认为什么人能来领这东西呢?”“就是那位红脸、身穿棕色外衣、脚着方头靴子的男人。如果他不亲自前来,也一定会派一个人来的。”“难道他不认为这样一来太冒险了吗?”“肯定不会。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我认为没错,此人甘冒风险,也要重新拿回这枚戒指。我想,在他弯腰看垂伯尸体时掉下了那枚戒指,而且当时不知道。他匆忙离开后,突然发觉遗失了戒指,这才回去寻找。回去后发现没有熄掉蜡烛,并因此招来了警察。在这夜深人静时,他的出现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怀疑,于是他不得不装出烂醉如泥的样子。你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把整个过程想一遍,他会主动认为,可能他在匆忙逃离间把戒指遗失在路上了。然后呢?他很自然地想到了晚报的招领栏,希望在那里会有惊喜的发现。看到这个广告后,他一定会欣喜若狂,怎么会担心这是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怎么就会与凶杀案联系在一起呢?这是毫无道理的。他会来的,我敢打赌,一小时之内你就能见到他了。”“他来了我们又怎么办呢?”我问道。“我有办法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有一支旧的左轮枪和一些子弹。”“现在就检查一下,装弹上膛,这家伙生死不惧,尽管我胜算在胸,但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我回到卧室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信手抚弄着他心爱的提琴。福尔摩斯说:“案子更加清晰了,美国方面对我的电报做了答复,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这把提琴换上新弦效果会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口袋里,从容与他周旋,其他的交给我,不要惊慌,否则那家伙会警觉的。”我看了一下表说:“现在八点了。”“他很快就来了,把门虚掩上。对,钥匙也要插在锁眼里,多谢。你看,这是昨天我在书摊上买的书,是用拉丁文写作的,书名是《论各民族法律》,一六四二年版,比利耐出版的。那时候,查理国王的脑袋还长得好好的。”“谁印刷的?”“是菲利浦·德克罗伊,不知何许人也。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年深日久,墨水已褪色,藏书者也无可考证了,我想,他可能是当时的一位实证派法学家,你瞧,他的字都有法学家的痕迹。噢,那人到了。”

这时,门铃突然响起来。福尔摩斯把他的坐椅往门口挪了一下。女仆走过门廊,打开门。“这是华生医生的住处吗?”语调粗俗但很清晰。接着是关门和脚踏楼梯的声音。脚步声沉重而缓慢。福尔摩斯的脸上出现一副惊奇的神色。脚步声漫过了过道,接着是轻微的叩门声。“请进。”我大声说。

来人不是想像中的那家伙,而是老态龙钟的老太太,她步履蹒跚,两眼被灯光刺得睁不开,老眼昏花地施礼,然后站定,两手哆哆嗦嗦不停地在口袋里摸着。我看着福尔摩斯,他显得很失望。我只好装出无所谓的神情。

她掏出一张晚报,指着那个广告说:“这是你们刊登的吗?”她再次鞠躬,“你们拾到一个婚戒。那是我女儿的,她叫塞莉。她去年结婚,丈夫在一家英国轮船公司的船上当会计。要是他知道塞莉的戒指丢了,我简直不敢想像会发生什么事。他这个人平时就是个急性子,喝了酒就更暴躁了。很抱歉,事情是这样的,昨晚她去看马戏,是和——”“是这枚戒指吗?”我问道。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塞莉今晚可得救了。这正是她的戒指。”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在哪儿住?”“红茨底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远着呢。”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红茨底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脸去,用锐利的眼光瞥了一眼我的同伴,她说:“我说的是我的住址。塞莉在倍克汗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贵姓是——?”“我姓梭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是个英俊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叫得响的业务能手,可是一上岸,吃喝嫖赌,什么都干……”“给您的戒指,梭耶夫人,”福尔摩斯暗示我打断了她的唠叨,“失而复得,你女儿一定很高兴。能为您做事,我很高兴。”老太婆唠唠叨叨地道了谢,包好戒指,放进衣兜,然后脚步拖沓地走下楼去。她一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跑进他的屋。短短几秒钟,他已穿戴整齐,急促地说:“我要跟踪她。她一定是凶犯的同谋,会帮助我找到凶犯。别睡,等着我。”送客后的大门刚刚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透过窗子,那个老太婆正有气无力地走在马路上,我的伙伴尾随其后。我暗暗思忖:如果福尔摩斯的推理判断准确无误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黄龙了。他不告诉我等他,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因为对于结果的强烈好奇心使我的睡眠成为不可能。

福尔摩斯离开的时候已快九点,我弄不准他何时回来,只好边抽着烟斗,边百无聊赖地翻着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后,女佣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响了过去。十一点,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响了过去,她也睡了。近十二点时,我才听到了钥匙开大门的声音,我知道他回来了。他一进屋,我便从他的眉宇中看出他并未成功。似乎高兴和懊恼两种情绪在矛盾地碰撞着。一时间,高兴占了上风,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今晚的事无论如何不能让苏格兰场那群笨蛋知道。”福尔摩斯说着坐在了椅子上,“我一直嘲笑他们,作为报复,他们一定不会放过我。可是就算他们知道了也无所谓,我迟早会挽回面子的。”我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把失手的经过跟你谈谈吧,这倒也没什么。那家伙走出不远,就好像脚有毛病似的,走路一瘸一拐的。很快她叫住一辆马车。我急忙往前凑,想听听她去哪儿,其实我根本不用急,因为她说话的声音高到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到。我听到她说‘到红茨底池区邓肯街13号’。当时我认为她说的是真话。等她上车后,我便上了马车的后部,你知道这一手是一个侦探必须具备的。就这样,我们一同前行,马车往前走,来到邓肯街13号。在车子接近13号时,我悄悄地下来,若无其事地在街上逛着。车停后,车夫下了车打开车门,等着乘车人下来,可却不见什么人下来。我到了车子跟前,车夫正在搜查黑暗的车厢,同时骂着脏话,那话简直不堪入耳,是我所听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不知所踪。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等到猴年马月了。我们一起到13号打听了一下,主人却是位正派的裱糊匠,名叫凯斯威克,从未听说有叫梭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儿住过。”

我失声说道:“难道说那个体态赢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骗过你和车夫两个大活人,从奔行的车上逃之夭夭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真蠢,竟上了他的当。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精明干练。更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个高超的演员,表演得惟妙惟肖,骗过所有人。显而易见,他觉察出有人跟踪,因此略施小技,乘我不备,逃之夭夭。这说明,要捉住的那个人,并不是我们所料想的孤军奋战,他有许多朋友,甘心为他两肋插刀。喂,医生,你看起来很疲倦,去睡吧。”

我的确累了,于是我回屋躺下,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星点点的火炉边。在这死寂的漫漫长夜里,到处回荡着他抑郁难解的提琴声,我知道他已深深沉浸在疑案的纷繁复杂的情节中了。

六、葛莱森大显神通

翌日,多家报纸对“布瑞克斯顿奇案”进行了大肆渲染。几乎每家报纸都发了长篇报道,有的还发了专题,有些消息连我也不曾听说过。至今我的剪贴簿里仍然有许多有关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

《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犯罪的记录里,没有比这个更为离奇的案件了。被害人用了德国名字,而据此又看不出他有其他的动机,在墙上还发现了这个狠毒的字。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为。在美国,社会党的流派很多,显然死者违犯了它们的规矩,于是被追踪并惨遭毒手。”文章简略地提到曾经发生在德国的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文章最后向政府提出忠告,希望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加强监视等等。

《旗帜报》评论:“这种无视法纪的行为,通常是在自由党执政的前提下发生的。之所以产生这些暴行,是由于人心向背和政府权力的削弱造成的。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很久。他曾在坎伯韦尔区的陶尔魁里,夏朋杰太太的公寓内小住。他是由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陪同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还有人在站台上见过他们,之后就去向不明了。后来,在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垂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他的私人秘书斯坦杰森迄今下落不明。不过我们高兴地获悉,苏格兰场著名的侦探雷斯德和葛莱森二人接手此案,该案将不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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