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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陆雨随金鹰登上城头,虽然昊天的余党还在城内进行抵挡,那已是局部的撕杀,金鹰的大军入城大局以定。陆雨见金鹰浑身是血,而自己也受了几处轻伤,自己和别人溅的鲜血把衣服染的通红。不禁感慨:任一个人的武功在高,在这样的混战中受伤也再所难免,因为你面对不是一人或十几人,而是成百上千的每一件都足以致命的兵器。几日来,飞燕一直在陆雨的身旁,两人感情也日渐亲密。今天的攻坚战陆雨并没有让飞燕跟来,而是让她在大营留守。现在联军大胜,飞燕也率一队五百人的护卫队进城,来在陆雨的身边。金鹰站在城头仰天长啸,啸声穿透了战场上的撕杀声,传出了很远。多年来埋在他内心深处的怒气和仇恨,随着这长啸都发泄了出来。啸声停罢,金鹰哈哈大笑;“我今日终于登上了这王城的城头,”说完向手下的人问道:“昊天在哪?我要亲手取他的人头,以祭王父的在天之灵。”有人马上答道:“王爷,昊天率人从北门逃走了。”金鹰听完骑上战马朝北门飞驰而去,陆雨及众人赶忙在后跟随。等他们来到北门,纵马上了城头,见远处有一队人马,就象怒涛中的一只小舟,虽然阻力重重,但仍是不断的向前而去。隐约见有一人手中一杆方天化戟,正是那灵异族的大王昊天,以前威风凛凛的他,如今只有百余人追随在左右,连自己的家眷都留在了王城,任人宰割,真是一只丧家之犬。为他开路的是两个人,其中一个金鹰识得是黑水国的魔神,现在他手中不在是那柄成名的匕首,而是换了一条长枪。另一人手中一把长刀,就见刀光闪闪,和他交战的士卒非死即伤,刀上所发的刀气在他方圆丈余内无人能敌,虽然此法极其耗费内力,但也加速了他们逃亡的速度。眼见他们就已逃出围困的大军。金鹰手指那手执大刀的人道:“此人定是黑水国的神刀,果然名不虚传。只可惜没有和他正面交锋,也让本王领教领教。”陆雨不禁感慨;“黑水国的十大无敌将我已见了三个,各个武功高强,这黑水国真是人才济济。这次出兵恐怕十大无敌将会都出动,要想击退他们实非易事。”金鹰道:“不错,但陆兄你放心,我得王位尽靠于你。待我坐稳江山,定然全力支持凤凰国,把可恶的黑水贼人赶走。”

当天的晚上,金鹰在王城原来昊天的王宫内,摆下酒席犒赏各路的将领。金鹰把陆雨和闪灵族的王子木拖请到上座,而自己和几员心腹的大将在侧座相陪,飞燕并没有出席这次宴会。酒过三旬,木拖对金鹰闻道:“王爷,王城内昊天的余党可清肃完毕?”金鹰哈哈大笑:“王子放心,昊天在城内的余部凡是不归顺本王的,都以被我扫清了,昊天留在城内的几个妃子和两个孽种都杀了。”木拖听完高挑大指:“王爷英明,做事应当如此,不留后患。”陆雨听完心中不是滋味,暗想这就是宫变的代价?昊天虽然作恶多端,但如何把他的家人作为代罪的羔羊?看到他的表情,金鹰笑道:“陆兄是否心有不忍,但为大事者都是如此,倘若我不杀了他们,异日就会有人推举他们而取我代之。留着他们就是后患。”陆雨听完,虽然心中并不完全赞同,但事以如此,他又有什么办法?只好勉强一笑“王爷所说即是。”金鹰大笑:“我们不提这个了,陆兄,我有一件礼物送给你。”陆雨笑问:“什么礼物?”金鹰双手一拍,有人从后面抬来一物。金鹰笑道:“陆兄,我金鹰敬佩你是当世的英雄,如果送你金银那是辱没了你。我知道昊天最爱网罗天下的宝马和神兵利器。所以进宫后我派人四处搜查,果然在他的内库中我找到了这柄神枪。陆兄以有了宝马,如今我再把这柄神枪送给你。”陆雨接过一看,只见这把枪长丈二,枪尖锐厉无比,枪尖后铸有档把,下面是一条血槽,枪身上刺有螺旋的纹路。真是一把神枪!枪身上刺有“伏龙”二字。金鹰见陆雨爱不释手,大笑道:“我没有送错,这伏龙枪当世也只有陆兄你配做它的主人。”陆雨赶忙谢过了金鹰。金鹰又送了木拖王子金银无数,以谢他援助之恩。陆雨又问了金鹰有关登基王位之事。金鹰答道已经选好吉日,六天后他就成为灵异族新的大王。这几日就要仔细的筹划此事。陆雨于是提出自己有要事在身,不能在这观看他的登基大典,明日起身前去林原。金鹰不好挽留,随即答应。但他对陆雨说:“等我稳固了江山,如果陆兄需要,本王会全力的支援凤凰国。”陆雨当面谢过,众人痛饮后方才各自离去。

第二天,陆雨和飞燕告别,飞燕虽然恋恋不舍,但知道无法阻拦陆雨,她对陆雨许诺,一但有机会定后前去寻他。陆雨又当面和金鹰辞行,金鹰送他出了王城,二人才洒泪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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