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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聚天下之财(一)

公孙续和公孙馨陪公孙瓒夫妇吃完早餐,说要出门逛街,母亲候静香大方的给了他们五金,让他们玩的尽兴,看的公孙瓒直咧嘴,公孙续拉着公孙馨就高兴出门了。

叫上四个堂兄一起,兴致勃勃的看着一千七八百年前丰富多彩的古代生活,一路上从繁华的闹市到雅致的酒肆阁楼都逛了个遍。

公孙续和公孙馨走在前面,公孙馨看见有什么好看的手工艺品,像什么簪子,手镯,公孙续二话不说掏钱就卖,换来公孙馨一路上都挂着甜蜜微笑,但可苦了后面的四个跟班了,只见他们的手上拿满了东西,一副苦瓜脸。

逛了一天下来之后,公孙续一行人回到家里就迫不及待的坐下,四个堂兄又是揉肩,又是捶腿一副非常累的样子。

公孙续懒得理他们,说道:“想好我们要去做什么了吗?”他们四个人都摇摇头,公孙英说道:“我们看了一天发现好像做什么生意都行,但好像做什么生意都不大好做,我们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公孙续说道:“吃穿住行乃是人的四大必需,吃排在第一,我们就从吃着手。”公孙馨好奇地问道:“那我们去开酒肆吗?”公孙续说:“不是,我打算去酿酒。”

四位堂兄一听,都不可置信的喊出来:“酿酒,”公孙续笑着说道:“没错,我们就去酿酒,今天中午我们去酒楼餐馆吃饭闲逛的时候,我发现几乎每个酒楼餐馆都堆了很多坛的的酒水,每张吃饭的桌子上都会要一两瓶甚至更多的酒,由此可见,酒水行业的市场非常的广阔,而且,我也点了一瓶上好的酒,你们尝了之后有什么发现吗?”

众人很实诚的摇摇头,心想:好酒都是这样呀,跟以前喝的没什么不同的。

公孙续知道,在酿酒业还没有发明出“蒸馏”这项技术之前,酿出来的酒的酒精度数都和啤酒的酒精度数差不多,所以,在古代的故事中经常出现有些人喝酒千杯不醉的事情,那时的酒中的酒精度也就一二十度左右,也就不会觉得惊奇了。

习惯成自然,这些人没感觉,公孙续说道:“这些酒味道不够香醇浓烈,跟喝白开水差不多。”

大家一听呆了一下,公孙英说道:“续堂弟,都这么好的酒了,你还说这样的话,你让那些普通的酒水怎么卖呀!”

公孙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后,说道:“我是实话实说,我在阅读一部古书时,发现了一个酿酒的方法,据说,可以让酿出的酒水再香醇浓烈三五倍不止。”

公孙续刚说完,大家都倒吸了一口气,公孙豪和公孙勇就在那里咽口水,公孙续鄙视的看了他们一眼,让他们尴尬不已,公孙续在心里嘀咕道,这么小就爱酒,将来大汉又要多出两个酒鬼了。

大家都急切地问道:“这个酿酒方法真的存在?”公孙续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绝对错不了。”

大家听见公孙续肯定的答复都欣喜若狂,公孙英哈哈大笑道:“有此秘方,我们想不发财都难,”大家都认同的点着头。

公孙续看大家的情绪那么高涨,就当场拍桌子站起来说道:“打铁要趁热,这事宜早不宜迟,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寻找合适的酿酒厂地,开工建设,”大家纷纷附和,这事就拍板决定了下来。

一大早起来,公孙续匆匆的吃完早饭就要出门,公孙馨说什么非要跟着一起去,公孙续担心累着她,但看她那誓不罢休的样子就没有再反对。

公孙续拥有现代人的思想,可没有古代男人那种变态的控制欲,而且,汉朝虽说是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是汉朝法律和社会制度却是“外儒内法”。

而且,社会风气还是很开明的,男人也很尊重女人,妇女在社会中有一定的地位,就从大汉四百余年,许多个太后,皇后干政就可以看出来,比如有吕后,窦太后等等,汉朝不像宋元明清时代流行朱程理学,也没有裹脚的畸形审美观,将妇女束缚在家中不让出门,没有一点社会地位,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

公孙续牵着马领着大家直奔城外,在城里建酿酒厂的方案直接排除,不说城里空间拥挤不方便,就是等到酿酒出名之后也怕别人偷窥惹出事端,不是老话常说吗,不怕贼偷就怕贼惦心,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古今不变的至理名言呀!

出城后,公孙续就招呼大家上马,公孙续先将公孙馨小心的扶上马背,自己再踩着麻绳套翻身上马,要知道,在汉朝的时候,还没有马镫和马鞍,马背上就只包裹着一层柔软的垫子,在马背上奔驰全靠双腿夹住马腹,手扶住马背维持平衡。

骑在马背上,让马儿悠闲的小跑着,一边观看风景,一边寻找适合自己酿酒建厂的地方,还不时趁大家不注意吃一下公孙馨的豆腐,惹得公孙馨俏脸通红。

当然,公孙英,公孙豪,公孙智,公孙勇四人也和公孙续这对小情侣拉开点空间,别打扰自己这位堂弟泡妞,也别让公孙馨不好意思,更别给自己找不自在,公孙续看着四个堂哥的动作,暗赞他们有眼力劲儿。

出城向北约有三十余里的地方,这里已经没有成片的农田,这地方是一片荒地野岭,还有一条宽阔的河流在静静流淌,位置在右北平城的西北面,虽然有点荒凉,但是这里的地势和风景非常不错,公孙续越看越满意,公孙馨看见公孙续的神色,惊讶的说道:“续弟弟,你该不会想把酿酒坊建在这里吧?”

公孙续笑着说道:“不行吗?你看,这里的景色多好呀?我打算在这里建一个大庄园,将工人和他们的家眷都接来定居,而且,我们也在这里生活,每天清晨牵着手在河边散步,坐在山坡上看日出,不好吗?”

公孙馨听着公孙续的话心中一阵甜蜜,满脸憧憬,带着甜美笑容的说道:“好,续弟弟,我们就在这里定居了。”

四个堂兄听见公孙馨的话都很惊讶,都知道是公孙续的主意,公孙豪直接问道:“续堂弟,我们要把酿酒坊建在这荒山野岭鸟不拉屎的地方?”公孙续自信肯定的说道:“没错,不止酿酒,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惊喜从这里诞生。”

地址选好后,公孙续就物色忠心勤恳的负责人,思来想去,还真让公孙续想起了一个人。

李财,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靠吃百家饭长大,在做一个货郎的时候受尽泼皮无赖的欺负,有一次,他被一伙泼皮无赖打的奄奄一息的时候,正好碰见公孙续和公孙馨出来逛街,顺手救下了他,并且送他人情,让他以后打着公孙续的招牌,那些泼皮无赖就不敢找他麻烦了。

果然,李财放出话后,那伙泼皮无赖再也不敢找他的麻烦了,凭着自己的聪明勤奋,现在开了一间不大不小的杂货铺。

公孙续出门之后就奔向李财的杂货铺,李财正在整理一些账簿,看见公孙续走了过来,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上前行了一了一礼,说道:“恩公,你来了,请上做,”又招呼店里的一个伙计上茶,公孙续看了一眼身前这位恭谨有加,面容清秀,身材有点消瘦的青年,坐下喝了一口茶后向他问道:“李财,你今年多大了?”

李财一愣连忙说道:“恩公,我今年二十有一了。”

公孙续说道:“我想开一家商会,请你去做掌柜的,不知你可愿意?”李财一听心里一阵惊讶,但还是很快的回答道:“恩公,我李财的这条命是您救得,别说给你去打理商会了,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万死不辞,但我就识几个字没读过什么书能行吗?”

公孙续笑着说道:“绝对没问题,我很看好你的。”

见李财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公孙续心里直感慨义气多为屠狗辈呀!

公孙续说道:“好,就这么样说定了,你收拾几天,收拾好后过来找我,我给你安排事务,我向你保证,做商会掌柜绝对比你开杂货铺有前途的。”

李财躬身应是,在这个封建时代,重农轻商,没有深厚的背景,钱多绝对不是好事,在统治阶层的眼里只是待宰的肥羊。

没过三天,李财就来了,公孙续很高兴,握着他的手将他介绍给四位堂兄认识,双方客套了一下,公孙续开始分配任务,招聘人手干活,写好招工启事后,从家里拉出二十个家丁,分成十组,将告示贴在城里最热闹的十个街道附近,每组两人,来回替换喊告示中的内容。

右北平城里的人们听说公孙家的妖孽要招人手在城外建庄园,开商会都大感稀奇,都围在告示旁,听识字的人念上面的内容,招酿酒师,瓦泥匠,木匠,铁匠等工人,只要去应聘被录用,每次拿到的钱粮是原来工钱的双倍,都大感兴奋,当然上面也招壮年劳动力建庄园,名额有限早到早上,赶紧报名。

本来一些人看到这个告示上开出的优厚条件还不信,但看到上面的署名是公孙家的公孙续少爷时,就没有什么怀疑的了,想去干活的都护朋唤友准备前去。

原来,公孙续不但在整个幽州博得了妖孽的称号,而且,在每年的入冬,还在自己家门口搭一个粥摊,向那些流民和贫苦百姓施粥,赠送旧衣服和被褥,每到冬天,大汉各地都会冻死不少的人,但在右北平郡城这些年却没有冻死过人。

公孙续在三岁时就开始行善事,还求父亲召集右北平郡的世家大族和商贾,每到冬天都搭粥铺施粥,赠送不穿的旧衣服,正是因为这些善举,被整个右北平的百姓所尊重,被称为:小善人。

公孙续在听到这个称号时竟然有些自嘲,想起自己的抱负,说了一句让公孙馨和公孙英等人颇为摸不着头脑的话:“现在的小善人也许今后就会改称杀人魔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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