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昶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女人,漂亮的女人。以前见过的女人太丑,不叫女人。
他就跟所有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一样,不知所措,脸顿时红了。
他脸一红,浑身就紧绷起来。他瞟到对方雪白的脖子。
“你给他洗吧,我到别处去走一走。”元明姝还是先回避。
她住的这套宅子极大,北荒之地,能有一套亭台楼榭俱全的宅子,顶顶的豪华奢侈了。不过很冷清,住的人只有她自己,另外就是苏长亭和一群仆人,苏长亭是她从京城带来的,其他仆人则是刚买的,一个都不熟。
她坐拥豪宅巨富,身份却见不得人,她是当朝太后跟人私通生下的私生女。
太后掌权,给她封了个公主,然而叫的是公主,她自己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来历。
她千里迢迢跑到偏远的武川郡来,主要是为了找高昶。
一院的秋海棠,元明姝侧对了石桌坐下,观赏风光。
仆人给她端上来一盘切好羊肉冻子。
元明姝爱吃这玩意儿,羊肉煮烂,连肉带汤凝固在一起,结成冻子,切成薄片蘸醋,四季吃,可谓居家旅行休闲必备之良品。元明姝吃着吃着,不由得把一盘子羊肉冻子吃光了,无聊的又想叫唤,苏长亭领着洗干净的高昶过来了。
“老奴已经给他检查过了,身上干净,没病,就是头上长的虱子,生疮了。”
元明姝听到这话,伸了一只手唤高昶:“过来。”
高昶走过去,元明姝打量他,比刚才像个人了,虽然瘦的可怜,脸色饥黄,但眉目还勉强端正,双眼皮儿深刻,鼻子挺直,嘴唇形状也好看,就是右边眉毛缺了一块,额头上还刺了一个小小的篆字,乃是官府发配犯人刺的字。
一个囚字,有半个鸡蛋大。
元明姝心说,毁了。
小说中他脸上没字啊,是个大美人啊,作者在逗我。
元明姝翻了翻他枯草一样的头发,头发洗干净了,但还是很乱,根本没法梳,元明姝道:“这头发,留着干什么,剃了吧,重新长,全是虱子,剃了才除的干净。”苏长亭当即拿了大剪刀,把他一头的头发全部剪掉。
技术不好,他把高昶剪成了个坑坑巴巴的秃子,青一块白一块的。
高昶那脑袋太惨了,一半是虱子窝,剃了头发露出一头的癞疮,惨不忍睹。苏长亭放了剪刀,给他往头上抹药。
元明姝蹲在一边看,拿手绢摸他光头:“你疼不疼啊?看这咬的一头包,哎,真可怜啊。”
高昶头皮簌簌的发麻,被她摸的痒痒的,心头一乱,脸又全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