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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爱一个字藏衣袖(1)

只有全世界都安静的时候,我才能数清自己心底的每一个秘密,那些甜蜜的,忧伤的,却都是关于你。

我把对你的爱轻轻地冻结起来,等你回来的时候,再送到你的面前。

我喜欢从琥珀街走回家。虽然这样子会延长回家的时间,但我觉得,闻一闻那里的味道也足够美好。

琥珀街上有很多很多的小吃,路边摊上有我喜欢玫瑰豆沙包,烤得嗞嗞冒着热气的羊肉串,棉花糖比云朵还柔软。街边明朗的店铺有我喜欢却没有钱常吃的芝士蛋糕。几种味道混合起来,可以叫人喝了美味葡萄酒一样醉了。琥珀街上,还有我最喜欢的一家洋装店,我喜欢在它的门口徘徊,对着橱窗里精致的模特百看不厌。招牌是白色的,粉红大字写着“公主梦想”。店门是撩起的粉色的帘子。我喜欢挂在模特身上那条粉红色的裙子,精致的花边,大大的蝴蝶结,柔软得像害羞的云纱。

我低头看眼自己身上磨旧的牛仔裤,泛白的米色帆布鞋,慢慢地一步一步地退回来,倒影在透明橱窗里的脸,苍白又清瘦。

正是那天,我看到林洛南牵着他的小女朋友的手,走进了“公主梦想”。他的小女朋友踢着一双高跟鞋,青石板发出尖锐的回响,与我擦身而过时,重重地撞了我的肩膀。我踉跄一步,险些摔倒。

我当然知道林洛南。他的家离我的很近,在一个弄堂里。他小时候就是个作威作福的小坏蛋,我们都很害怕他,他抢过我的糖葫芦,把我擦鼻涕的手帕丢到水沟里,扯过我没有营养的头发。

他曾是十二弄堂里的小霸王,带领着一群小喽啰成了我们当年的噩梦。

那时候,琥珀街还只是个破旧老土的小胡同,没有“公主梦想”,却有透明的天,温柔的云,和老旧的房子。

后来,林洛南一家都迁到了外省,他们家的房子很大,一直空着。每每经过,那曾经被林洛南当滑梯的红色扶手变成了灰,越来越浓。

他走后的天空没有变得更澄澈,我的生活也没有因此平稳,但是少了这样一个小痞子,十二弄堂,变得安静许多。

我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没想到林洛南又回到了这个小城,他变了很多,个子很高,模样很帅,像电影明星,鼻子很挺,皮肤很白,笑起来眉眼弯弯,右眼下,有一枚桃花痣。唯独他的笑容,半边温柔半边寒冷,让人捉摸不透。

我奶奶说,三岁定终身,林洛南打三岁起就跟他爸爸很像,一眼看起就是个小坏蛋,偏偏还长得俊俏,一枚桃花痣更是让人唏嘘,跟他的爸爸太像太像了。

听奶奶说,林洛南的爸爸跟一个女人跑了,丢下他和他的妈妈。没过几年,他的妈妈抑郁症自杀。林洛南便回到了这个小城。

奶奶说这些的时候,眉头带着一丝嫌恶的表情,叮嘱我,你离那个小孩远一点,别被他欺负了。

此刻,透过玻璃橱窗看到,林洛南双手抱在胸前,他的小女朋友欣喜若狂地抱着那条我喜欢了很久的裙子。在我艳羡的目光下,走了出来。再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不同的是,这次是林洛南狠狠地撞了下我的肩膀。我踉跄一步,觉得是自己挡了他的路,遇上他的目光,怯生生地说了句,对不起。

林洛南的唇角勾起来,他的小女朋友抓着他的胳膊拉他走。

林洛南将玩弄的目光收了回去。

我暗自叹口气,林洛南,他怕是不记得我了吧。他还是这么坏,却坏得这么令人心疼。

我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林洛南的破坏欲会特别严重,他把他爸爸的书和报纸抱到街上,拿着打火机烧着取火,有一次,差点闹出火灾来。

大冬天的,他爸爸罚他跪在冰雪之上,我们经过时,他还冲我们笑,然后从身后拿出一个雪球来偷袭。

他就跪在那里,咯咯咯地笑着,很得意。他的手因为寒冷而发红,脸色苍白,眼睛里却闪着火光。

林洛南是坏,可是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他。因为我曾看到,他躲在小树丛后面偷偷哭的样子,当然,他不会知道,否则,他会将我灭口的。

我只记得,他瘦削的肩膀微微抽动着,他的啜泣声很小很小,却在那一天我的耳朵里,变成了最响的声音。我只记得,他单薄得就像秋末的一片叶子,而不是我以为的无所畏惧的孙悟空。

那年我们都才7岁,我从林洛南的背影里,看到了忧伤。

我从他们的身上收回了目光,我自己都分不清,我是在眷恋林洛南,还是在眷恋那条我喜欢了很久的裙子。还是因为我一瞬间想起太多事,发起呆来,没回过神。

我转过身,我得赶紧回家了。

天空正在酝酿一场雨,春风缱绻着欲老的柳絮,我们背道而驰。

那场雨足足下了一个星期,奶奶的风湿骨痛又犯了,感冒也接踵而至。那天晚上,我摸了摸她的额头,几乎急得要哭出来。吃力地背着奶奶就要往医院赶。

那一刻,我恨自己单薄如纸的身体,我多希望自己是个浑身都是肌肉的壮汉,我就可以轻易地背着奶奶,一路小跑到附近的医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缓慢而吃力,背后的奶奶越来越虚弱,我的眼泪越掉越多,深夜,连的士都无法叫到。害怕,就像在心脏挖了一个洞,雨夜的风夹着雨丝往里灌。

我那么害怕失去,这样的感觉我经历太多,不能再承受。

我会崩溃,会像被风刮破的纸。

那天深夜,林洛南正在路边一支接一支的抽烟。他看到了我和奶奶,目光在黑夜里闪烁了一下,然后跑了过来。

从我背上接过奶奶,听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着奶奶的情况,然后,像一阵疾风一样将奶奶背到了医院。

医生从急诊室出来,我急忙上前,他摆摆手说,老人家得了重感冒,加上她的肺功能也不好,需要调理一段时间。

更深露重,少年的身上湿漉漉的,眼睛里闪烁着水泽,有一点苍凉。他朝我摆摆手,说,不用说谢谢了,好好照顾奶奶吧。

有一点点温暖,裹着感激袭上心头。我在林洛南消失在医院尽头的一刻,大声地朝他的背影喊道,林洛南,你还记得不记得我,我是小时候老被你弄哭的程瑾瑾!

旁边的护士瞪了我一眼说,不要喧哗。

我不知道林洛南听到没有,可是我的心里忽然很安定。

端午的时候,奶奶在家包了很多很多粽子,那天在厨房里,我偷偷的拿了几挂,蹑手蹑脚要往外走,奶奶叫住我,问我说,粽子拿去哪里?

我红着脸,撒谎说要拿去给我们班主任。

奶奶很开心,觉得她的孙女儿很会做人。

我抱着粽子一路狂奔,其实,我是要把粽子送去给林洛南。我知道他没有什么亲人,他一定很孤单,也吃不到家里包的粽子。我顺着红色的扶手爬上楼梯去敲林洛南的门。

没有人应答。

我有些失望,又顺着红色扶手走下楼梯,边走边回头,希冀着林洛南也许在家,会来开门。

盛夏来临,我提着几挂粽子,在夹杂着尘埃的空气里徐徐地往回走,又忽然折回来,决定去琥珀街看看林洛南会不会在那里。

琥珀街就像以前的十二弄堂,小痞子们转战那里,林洛南当然也常常在那里晃荡。

没错,林洛南是个痞子,他有痞子的坏,有痞子的玩世不恭无所畏惧,却又有痞子所没有的。例如,很多年前被我记了很久的哭泣,例如,不久之前他背着我的奶奶额头沁出的汗水,以及笑起来眉眼弯弯有时候也能读出温柔来。

如果他一定要冠上痞子的名号,那他也是个英雄痞子。

我捧着粽子出现在林洛南面前的时候,他正坐在路边喝着绿豆沙,和他一桌的,有几个看起来很正宗的痞子。

他们叼着烟,充满玩味地看着我,我被注视得有些尴尬,声音颤颤巍巍地说,林洛南,这个粽子给你。

林洛南一点都不领情,他不伸手过来接就罢了,他亦像那些正宗痞子一样调侃我,为什么要送我粽子啊?

顿时,起哄声、口哨声响起,阳光晒红了我的脸,我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林洛南终于良心发现,眉眼弯起来,那颗桃花痣在阳光照射下,闪着光芒。我发现,林洛南真心笑的时候,眉眼会像月牙,否则,像利剑。

他站起来,抓了抓我的胳膊说,跟我回家吧。

他在前,我在后,维系的是他一只瘦削的胳膊,抓着我同样单薄的手臂,就这样尴尬而温馨的姿势前行,我的脸烧得越来越厉害,我一不好意思,就会说话掩饰,一说话掩饰就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那个,我送粽子没别的意思,我是想……”我咬了咬唇,“想谢谢你上次帮我的忙。我是觉得……”

这时候我的目光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女生吸引,此刻她的胳膊被一个男生挽着,那男生也是个痞子,一点也不好看。连林洛南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

我顿时浮想联翩,一边紧张着林洛南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会不会暴走。

结果我失望了,女生的目光深深深深地锁在他身上几秒,又狠狠地落到我的身上来。可是林洛南却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毅然绝然地将我继续往前面拖行。

“她……”我在后面好奇地问着林洛南。

他回头朝我皱皱眉头:“她什么她?”

不需要多问,我知道,那个小女朋友多了个姓,那便是前。莫名其妙的,内心忽然浮上一丝喜悦。

盛夏的日光多美好,空气里飘着粽子的香,我跟着林洛南到了他家门口,他忽然松开我的手,表情严肃地问我:“你在哪里念书?”

“一中。”我不知道这个问题和端午节和粽子有什么关系,老实地回答。

他的眉头又锁了锁,似乎思忖了下什么:“读书很好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

“还成。”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下次,如果那几个男的叫你,跟你打招呼,你不要理。那群家伙,不是好家伙。”

我忽然明白了,林洛南是怕那些小痞子骚扰我,他在关心我,这个小小发现让我欣喜若狂。可是见他又摆摆手让我走,然后兀自走上楼梯回家,我急急地跟上他。

“那么你呢,你是好人吗?”我明显问了个很****的问题,林洛南忽然回过头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那颗桃花痣就更明显了,他照例用调侃的语气说:“我比他们更坏,我会把你弄哭的,程瑾瑾。”

谁也不会知道,时隔那么多年,当林洛南再次叫我的名字,我忽然很想哭。

“回家吧,小丫头。”他再次回转了头,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圈,门咿呀地开了。

午后的阳光里有那么多的尘埃,跑进我的眼睛里,忽然想要揉一揉。

我固执地进了林洛南的屋子,他将鞋子脱了踢在我的面前,撑着门板盯着我看,问我说,小丫头,从小到大,都哭不怕啊?

我其实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可是,我总不能将这挂粽子捧回去吧?我不理他,将粽子放在圆木桌子上:“那个……我是有恩必报的。”

然后,在林洛南意味深长地笑着看我的时候,抬起眼环顾了下这个房子。旧的墙壁有些潮湿的痕迹,地板因为干燥有些开裂,很多地方积了厚厚的灰尘,哪怕是空气,都是旧的。唯独眼前的林洛南鲜活地在眼前,可是,看进他的眼睛里,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灵魂里住着的还是很多年前的那个小小少年,倔强的嘴,顽皮的面,脆弱的骨,一捏就会碎掉的忧伤。

一个人,很孤独吧?尤其,在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可以理解那种窒息一样的难过,但起码,我还有奶奶。

我的眼睛又有点疼了。

林洛南收回了他的目光,然后说,粽子也送了,恩也报了,你可以走了吧?

我还来不及开头,他忽然迅速地脱下了他的T恤,吓得我“啊”一声尖叫地捂着眼睛背过身,脸色绯红如火,口中骂道,无赖!

身后传来林洛南哈哈的笑声:“你可真是可爱哦,我要去洗澡了,如果你喜欢,可以再这里多坐一会儿。”

我听到一阵关门声,总算松口气,回过头,望向卫生间,门忽然又打开了,探出的脑袋吓得我又发出一声尖叫。

“喂,你会不会煮鸡蛋面?”那颗脑袋问道。

我从小会做很多很多菜,这和爸爸是个厨师有莫大的关系。可是,味道却不敢恭维。所以这碗鸡蛋面我小心翼翼地做。

脑海里东拼西凑着很多年前暖旧的一幅图景。当年林洛南虽然性格暴戾顽皮,却会在他的妈妈面前化为一汪春水。林洛南的妈妈不算很美,印象中她总穿一件月白色的旗袍,气质温和极了。她每说一句话,都会像春风一呵,吹暖整个弄堂。林洛南欺负我的时候,她会温柔地抚着我的脑袋,给我擦去眼泪,然后温柔地说,南南,过来,跟小妹妹道歉。

林洛南便会乖乖地过来,乖乖地说对不起我再也不会了。然后笑得一脸的单纯,仿佛他从来都不是那个干起坏事来不眨眼的捣蛋鬼。

我经常看到林洛南捧着一碗鸡蛋面,蹲在弄堂里吃,上面洒一层青色的葱花,阳光和他妈妈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所有犀利的棱角都化为柔软。

林洛南,你的春风不见了,你还能化成温柔的雨么?

林洛南套上了干净的白T恤,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他抓着筷子埋头吃面。

我心里自豪极了,期盼地问他,好吃不好吃呀?

他顿了顿,皱皱鼻头,然后说,一点都不好吃。跟我以前吃的,差远了。

我嘀咕道,呸咧。明明很好吃。不好吃你还能吃得跟饿狼扑食似的?

厨房里的油烟飘到了客厅里,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也落在了客厅,这个世界,浑然就被熏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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