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对所属员工的工作及其有关的情况随时予以考核记录,在届满一定时期后,做出综合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员工的奖惩、升降及流动等。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负有考核的责任,并可根据需要决定考核项目及考核范围。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每年7月进行年中考核,翌年1月初进行年终考绩。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将员工半年出勤情况及奖惩资料填到考绩表,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送交各部门主管。
第五条 各部门主管根据人力资源部资料及参考员工平时工作情况分别考核,并填列于考绩表。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绩:
1在职期间不满半年者(新进人员)。
2停薪留职或复职未满半年者。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良好: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处分而未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6次以上者。
3旷工全年累计达1个月者。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优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并未撤销者。
2请假超过规定期限者。
3迟到、早退全年达32次以上者。
4旷工全年累计达2个月以上者。
第九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的功过奖惩,于年度考绩时一并计入其成绩,以核定考绩等次。但在考绩年度内曾受记大过处分并未撤销者,不得晋级。
第十条 公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目前有年度考核、临时考核与试用考核。
1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对全体员工工作情况的考核。
2临时考核:主要是对有特殊功过的人进行的考核,有随机性。
3试用考核:主要考核对象是公司的新进员工。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
1对主管人员的工作主要进行以下项目的考核:
(1)领导能力;
(2)工作效率;
(3)协调能力;
(4)企划能力;
(5)判断能力;
(6)专业常识;
(7)责任感;
(8)品德;
(9)创意;
(10)进取心。
2对一般员工进行以下项目的考核:
(1)工作态度;
(2)工作效率;
(3)合群性;
(4)服从性;
(5)判断力;
(6)专业常识;
(7)责任感;
(8)品德;
(9)创意;
(10)进取心。
以上考核同时进行奖惩的加扣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为全面考核公司的工作,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将公司考核与员工自我评估相结合。主要有员工的自我评估与主管人员的自我考核。
1员工的自我评估——员工本人对自己半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的自我评价,其内容如下:
(1)对过去半年在公司表现的满意程度;
(2)与同事及公司相处的人际关系的满意程度;
(3)对目前的工作能否胜任,程度如何;
(4)目前的工作量是多还是少;
(5)对目前工作环境的满意程度;
(6)对目前的工作时间长短有何看法;
(7)对目前待遇的满意程度;
(8)对现职有何希望;
(9)希望得到主管怎样的帮助;
(10)对何种培训有兴趣或何种培训于现职有帮助;
(11)有机会的话希望从事何种工作;
(12)对自己过去半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客观评价,并对主管及公司工作提出建议。
2主管的自我考核——主管人员对自己工作内容进行的分项考核,其内容如下:
(1)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
(2)领导能力方面;
(3)沟通能力方面;
(4)作业能力方面;
(5)制定目标能力方面;
(6)组织能力方面;
(7)管理能力方面;
(8)调动部属的能力方面;
(9)人格魅力方面;
(10)自我革新能力方面。
第十三条 本公司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绩。即由主管人员将所属员工的工作分成若干项目,每个项目配以分数,视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对每一项目进行评分,各项所得分数之和即为考核成绩。各考核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1各项目只配以最高分数,员工在各项目内所得分数,由主管人员在最高分数范围内进行评分。
(1)领导能力
①善于领导部属,提高工作热情,积极达到目标,最高15分;
②灵活运用部属,顺利达到目标,最高13分;
③尚能领导部属,勉强达到目标,最高11分;
④不够部属信赖,工作意愿低沉,最高8分;
⑤领导方式不佳,常使部属不服,最高5分。
(2)工作绩效
①工作效率高,具有卓越创意,最高15分;
②能胜任工作,效率较标准高,最高13分;
③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要求,最高11分;
④勉强完成工作,表现一般,最高8分;
⑤工作效率低,时有差错,最高5分。
(3)考勤状况
①全勤,最高10分;
②无迟到、早退,能事先请假,最高8分;
③偶有迟到或补办请假手续,最高5分;
④常利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或擅离岗位,不请假外出,最高3分。
2将各项目区分为若干程度,每一程度配以适当的分数。
(1)对主管人员的考绩分为业绩、能力、品德、学识四个方面,其中业绩考核的每一项又分为不同程度,配以不同的分数。
①目标达成度: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②工作质量:很完美,5分;完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③工作方法:很得要领,5分;能简化,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④进度追查:追根究底,5分;确实,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确实,1分。
⑤业绩成长率: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对企划人员的考绩分为业绩、能力、品德和学识四个方面。其中能力考核的每一项又分为不同程度,配以不同的分数。
①执行力:彻底执行,5分;能执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②企划能力:有新构想,5分;求新,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愿动头脑,1分。
③理解力:能举一反三,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④判断力:反应灵活,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⑤应变力:机警过人,5分;机警,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反应慢,1分。
(3)对生产人员的考绩分为工作能力、品德和学识三个方面。其中品德考核的每一项又分为不同程度,配以不同的分数。
①学习精神:求上进,5分;自我勉励,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进取,1分。
②工作态度:很积极,5分;积极,4分;尚可,3分;欠佳,2分;散漫,1分。
③责任感:很负责,5分;负责,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负责,1分。
④服从性:贯彻命令,5分;肯服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阳奉阴违,1分。
⑤协调性: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差,2分;太差,1分。
⑥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⑦集体荣誉感: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差,2分;太差,1分。
第十四条 本公司对不同岗位员工的考核,因其工作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侧重点,用不同的配分来表现。其中一般职员和生产人员的考核重点是工作能力,只是配分标准略有不同。
1一般职员的工作能力分为:
(1)工作效率,15分;
(2)责任感,15分;
(3)改善提案能力,15分;
(4)协调合作能力,15分;
(5)学习能力,10分;
(6)分析判断能力,10分;
(7)工作知识,10分。
以上合计得分为90分。
2生产人员的工作能力分为:
(1)工作质量,15分;
(2)工作量或速度,15分;
(3)责任心,10分;
(4)合作,10分;
(5)自发自制,10分;
(6)安全意识,10分;
(7)学习能力,10分;
(8)工作技能,10分。
以上合计得分为90分。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为便于掌握考核标准,制定了绩效考核判断标准,在考绩时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在年度考绩与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部门主管在一定阶段应根据情况填写对其下属的观察报告书,以供今后参考。
◎ 员工考核细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总结报告。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作为考核的参考。
3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取消年中考核。
4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试用人员。
2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四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终核,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2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一星期者,减发20%,两星期者,减发40%,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工作月数比例发给。
◎ 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地达到工作目标。
第二条 员工奖励条件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签报,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补救,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身安全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成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且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忠于本职而成绩优异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第三条 奖励的种类
1加薪。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3次为记大功1次。
4嘉奖。嘉奖3次作为记小功1次。
5奖金。
第四条 惩处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签报惩处: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第五条 惩处的种类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3次作为记大过1次。
4申诫。申诫3次作为记小过1次。
5警告。警告3次作为申诫1次。
第六条 功过互抵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以此类推。
第七条 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申请单。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