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现代商贸
传统服务业在以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进行改组改造的同时,以连锁物流电子商务为标志的新型现代商贸流通业,也在我国快速酝酿发展。
一、电子商务
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造就了新型的商贸流通模式和商务运作方式——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EC),它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管理商务的方法。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不尽相同,一般是指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生产、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电子商务主要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贸易管理的电子化,即采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和资料的处理、传递和储存;二是企业级电子商务,即企业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和供货商、用户之间的商务活动;三是电子购物,即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为。按照这种思路,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2B),另一类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B2C)。后者亦即我们所说的网上购物或在线购物。
1.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我国的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技术应用都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3年开始实施“三金工程”【15】和后继的“金系列工程”【16】以来,从政府到民间,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多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电子商务真正被大众了解和接受却是在1998年资料界和媒体对电子商务概念的宣传。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中国的电子商务已从启蒙阶段迅速进入实施和应用阶段。据统计,2002年中国电子商务网站总量为3804个,比2001年增长12%;其中B2B网站1527个,比2001年增长13.5%;B2C网站2277个,比2001年增长10.7%。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了较大幅度提高,2002年全年交易额共计1809亿元人民币,与2001年相比增幅达66%。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784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增长66%;B2C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5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增长90.1%。【17】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迅速增加到6800亿元,其B2B电子商务交易额达6446亿元,占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近95%。
我国电子商务的主体也正在从媒体和电子商务服务商转变为企业,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全国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已经上网,部分大中型企业集团在实现企业内部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采购、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在石油、冶金、家电、信息、汽车以及图书等行业都有较大的增长,年增长率为20%左右。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商业体系重构中的重要力量。
2.电子商务发展特征
(1)电子商务基础环境改善很快。通信网络方面,截止2002年6月底,全国的光缆长度达196.5万公里;固定电话用户达到1.99亿户,电话普及率30.22线/百人,主线普及率15.65线/百人;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76亿户,普及率13.86部/百人;全国85%的行政村通了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网规模和用户数分别居于世界第二位和第一位;全国上网计算机1613万台,上网用户数达到4580万户,国内网上中文站点达到29.3万个,互联网国际出入口总带宽达10576.5Mb。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有网站595550个,比上年同期增长60.3%,其中企业网站占总数的70.9%,商业网站占8.2%;共有上网计算机约3089万台,上网用户数约7950万。【18】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方面,截至2002年底,全国约有30多个CA认证中心,其中领域性安全认证中心有:金融认证中心(CFCA)、中国电信的CTCA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发的“商业电子信息安全认证系统”等;区域性认证机构主要有上海、北京、天津、湖北、海南、广东和山东的CA认证中心等。另外,我国也有部分企业建立了商业性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方面,近几年我国银行业纷纷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网上银行基础建设发展也非常迅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连接着600多个地面卫星小站和1000多个收发站,覆盖了全国所有的地级城市和1000多个县。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管理局、海关总署及国家高级法院等机构,开始研究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法问题,各地方也制定了一些专门的法规,基本保证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已经颁布的相关法规有:新的《著作权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2)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正在深入发展。经过1999年的“政府上网年”和2000年的“企业上网年”,企业对电子商务应用的层次开始有实质化的进展,开始从信息、管理走向交易,已经有不少企业通过网络进行采购招标或者拍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开始扩大,不少企业已经将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在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各个方面,企业资源规划(ERP)已经在不少大企业开始实施或者准备实施。根据阿里巴巴公司网站上推出的“阿里指数”【19】显示,自2004年1月到5月底,阿里指数迅速从3600多点飙升到3万多点,增长近9倍,中国电子商务正在经历第二个高速发展期,每天有上万家企业加入到网商行列,每天在网上新发布的贸易机会数已达到10万条的规模,中国已有不少企业过去一年在网上获得订单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10大网商之一的格兰仕,2003年运用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产品“中国供应商”出口额有据可查的就超过5亿元人民币;西部企业贵州味美食品公司,运用电子商务的销售收入达到总收入的95%。【20】
(3)消费类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对比2003年,2004年中国网上购物市场规模实现了165%的增长,全年成交金额从2003年的17亿元人民币增至45亿元。初步预期,国内网上购物市场2005—2006年的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将达到87.5%,2007年总市场规模预计为人民币296亿元。目前,中国网民中对网上购物表示感兴趣/非常感兴趣的比例占53.1%,而明确表示不感兴趣的网民仅为5.9%,表示一般的网民为41%。国内用户上网选购的商品集中在书刊(61.7%)、电脑及相关产品(32.4%)、音像器材及制品(27.9%)等方面。
二、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现代大流通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组织形式。商业领域的连锁经营,一般由一个总店和众多分店构成,各分店在店名、店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实现标准化,连锁总店负责集中进货和配送,各分店负责销售,由此形成组织形式上的联合化和标准化、经营方式的一体化和专业化以及管理方式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规模效益。
1.我国连锁经营发展概况
连锁经营在我国首先出现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发展历史,其发展经历了两个明显的阶段——初始期(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和成长期(1995年至今)。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市场供求开始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一段时间内严重的市场疲软、销售不畅,使商业企业普遍陷入经营困境,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商业企业借鉴国外规模效益的经验,开始探索连锁商业的方式,企业自发地按照连锁方式进行经营运作。1995年国家正式提出了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带有方向性的一项流通体制改革。政府的强力推动与企业市场化内在发展需要相结合,我国连锁业快速步入成长期,每年以约40%左右的速度扩张,仅用10多年就基本完成了欧美历经百年的零售业革命,连锁经营的领域也由最初的零售行业开始向服务业拓展,超市、便民店、各类品牌专卖店、专业连锁店等作为新的购物形式,已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并日益深入百姓生活。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5年底,我国拥有零售业和餐饮业限额以上连锁企业合计1716家,连锁门店98054个;营业面积8555.3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91.4万人,年零售额达到8195.6亿元,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2%(1993年为0.7%),占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零售额的12.5%。上海、北京、江苏限额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连锁企业的销售额已分别占到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8%、33.4%和15.4%。
2.我国连锁经营发展特征
(1)经营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势头强劲。2001年在全部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366个,占全部连锁零售总店的比重为42.1%;其他非国有经营形式如私营企业、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制、联营、集体企业所占比重为57.9%。在国有及国有控股零售连锁企业中,连锁门店数占总店数的59.4%,营业面积占48.8%,从业人数占47.6%,零售额占58.4%。数据表明,我国连锁经营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2)地区发展不均衡。连锁经营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虽然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镇也有所发展,但相比而言,上海、北京、广东、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连锁企业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如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中,北京市2001年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有129个,门店2123个,实现零售额218.7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7%;上海市2001年有连锁企业82个,门店5394个,实现零售额404亿元,占当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7%,成为连锁经营发展最快的地区。但西部部分省份的连锁企业年销售额不足3亿元,与发达地区相距甚远。
(3)内资连锁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外资连锁企业零售额比重较低。2001年我国内资零售、餐饮连锁企业998家,占全国连锁总店数的88.8%;实现零售额1221.9亿元,占连锁业零售总额的78.9%。2001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零售连锁店为50个,占连锁总店数的5.7%,其中连锁门店数为760个,占4%,零售额占全部连锁店零售总额的9.7%。但外资连锁企业发展迅速。世界著名跨国商业巨头沃尔玛、家乐福、普尔斯马特、麦德龙等已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华设立仓储式商场、连锁超市等。据统计,仅90年初以来的10年间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实际对华投资达30多亿美元,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商已有半数进入中国市场。其他外资零售企业也纷纷来华投资,其中包括好又多、万客隆、大润发、吉之岛、乐购、易初莲花、伊藤羊华堂、百安居、欧倍德、7-Eleven、罗森、百盛、太平洋等。但从总体看,外资连锁企业所占比重仍处于次要位置。
(4)联合、并购、加盟成为连锁企业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近几年来,连锁商业扩大规模的主要方式:一是对国有商业进行连锁化改造;二是通过租赁、购买、新建网点实现网络的扩张。这两种方式均属单一资本的扩张。党的“十五大”以后,连锁企业加大了资本经营的力度,通过联合、并购、加盟等方式,加速了规模化发展的进程。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扶优扶强,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使一些优势企业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01年初,上海华联与北京西单百货牵手组成新公司,实现了跨地区的强强联合;2003年、2002年企业规模排名1、2位的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成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与店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9%和25.9%,达到485.2亿元和4357家,位居我国连锁企业30强榜首。
(5)连锁企业呈现出集中化、大型化特征。近几年来,大型连锁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平均经营规模比上年有大幅度提高。2001年连锁百强年平均销售额16.2亿元,平均拥有连锁店131.2个,百强中前10名企业的销售额达到718.4亿元,占百强销售总额的44%。企业进入百强名单的销售规模的底线为2.6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44亿元。【21】到2005年,连锁百强年平均销售额增加至70.76亿,平均拥有连锁店382.6个,百强中前10名企业的销售额达到3116.1亿元,占百强销售总额的44%,企业进入百强名单的销售规模的底线为8.2亿元。【22】
(6)连锁经营方式向更多行业和业态延伸。目前,连锁经营的发展已从超市和便利店迅速扩展到专业店、仓储式商店等其他业态,基本涵盖商业和服务业的方方面面。同时,连锁超市的主体业态主要体现为:生鲜型超市、百货型超市、综合性超市、大卖场、主题型购物中心、便利型超市。连锁专业店范围从家电、服装、鞋业扩展到药品、汽车、建材、房屋等产品,并在汽车专业连锁店、连锁型健康药房、连锁型房产服务方面得到高速发展。为满足居民生活节奏加快的需求,一些营业面积较大的超级市场发展迅速。从数量上看,在全部限额以上连锁企业的门店中,超级市场和专业店成为主力业态。2005年超级市场占连锁零售企业总数的17%;专业店占60%,两者所占比重已达77%。与此同时,在一些中小城市,连锁业态也从超级市场、百货店向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家居广场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
(7)餐饮业连锁经营发展较快。近几年来,餐饮业的连锁经营、网络营销、中心厨房、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各地都涌现了各具特色的连锁餐饮企业。2005年我国拥有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业法人企业300家,门店8514个,实现零售额38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餐饮百强基本都采用连锁经营形式。
(8)连锁企业效益明显好于非连锁企业。发展之初,由于企业规模不够大,经营手段不够灵活,管理不够科学,大多数连锁企业的效益并不理想。经过不断规范和完善,连锁企业的效益状况有了明显好转。2001年限额以上连锁商店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6.8倍,新增利润总额4.1亿元,实现整体扭亏为盈。而占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78.2%的非连锁商店经营业绩明显逊于前者,实现利润总额仅比上年增长0.6%,新增利润总额0.1亿元。
第六节 外商投资商业
商业领域对外开放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随着加入WTO和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力度加大,引资范围更广,投资项目更加多样化,操作程序也更加规范。
一、发展概况
我国商业领域利用外资从1992年开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92年以前:起步阶段
饭店业。在商业领域,饭店业是最早引入外资的行业。1978年实行对外开放后,外国游客大量涌入中国,使得一些大城市的饭店客房十分紧张,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天都滞留客人,甚至住不进房间。1978年10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外资可以建旅馆。在此指示下,旅游饭店业在1979开始引进外资,并于1980年底推出第一家中外合作饭店——广东珠海石景山旅游中心,合作方式是中方出地皮,外方出资金,纯利按三七分成。第一家真正的合资饭店是1982年4月28日开业的北京建国饭店,由北京旅游局与美籍华人陈宣远合资经营,并引入香港半岛集团进行饭店管理。1984年7月,国家提出“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自力更生和利用外资一起上的方针,截至1988年底,我国共建成合资合作饭店207座,客房45000间。
餐饮业。最早进入中国餐饮业的是全球最大的餐饮连锁集团——美国百胜餐饮集团,它于1987将肯德基品牌引入中国,在北京前门开出第一家合资门店,到1992年底开出10家分店。另一世界餐饮品牌麦当劳于1990年在中国深圳开出第一家分店,并于1992在北京开出第二家分店。在资金使用方式上,肯德基店以独资和合资为主,而麦当劳基本采用了合资方式。相对于1992年后外资进入餐饮业的规模和速度,这一阶段洋餐饮的发展无疑是犹豫和缓慢的。
批发零售业。1992年7月以前,我国禁止外商在中国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零售、批发业。但1983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均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生产企业可在中国内地销售部分产品。因此,部分外资生产商依照批准的销售比例,自行或委托中国的商业机构代销在中国销售本企业产品,主要以地区授权开办新店、在百货商店设立专柜和厂家开办直营店的方式来进行,因此这一阶段可称为专卖店阶段。
2.1992年7月—2004年5月:快速发展阶段
饭店业。1992年开始,我国旅游饭店业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外资积极介入旅游饭店业。到2002年底,共有外资和港澳台投资饭店686座,还有不少有外资参与的股份制饭店,中高档饭店是外国投资的主要目标。目前,国际跨国酒店集团十巨头:圣达特、六洲、万豪、雅高、选择国际、希尔顿、最佳西方、喜达屋、卡尔逊和凯悦已经全部“亮相”中国市场,内地各大城市处处显现外资酒店集团的身影。2002年开始,外国投资者将目光转向经济型酒店,假日集团、雅高、万豪都有明确的在中国发展经济型酒店的动机。2004年1月,雅高将其旗下的一个知名经济型酒店品牌——宜必思引进中国,在天津开出了首家IBIS经济型酒店。
餐饮业。这一期间,外资企业在我国餐饮市场扩展不断加快。肯德基在1992年前用了5年时间才开出10家门店,1992年以后,从10家到100家只用了4年时间,从400家到500家更只用了11个月的时间。到2003,百胜(中国)投资公司在中国的连锁门店达到1130家(包括肯德基和必胜客两个品牌),其中肯德基经营网点突破1000个。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连锁店也达到了600家。中国餐饮市场良好发展态势,使各外资餐饮企业纷纷向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和二级城市延伸产业链。
批发零售业。我国批发零售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但外资对零售业的进入非常急迫。1992年以后,一方面外资零售企业在传统零售业方面迅速扩张,抢占东部发达地区及大城市的零售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外资由原来主要集中在零售终端(如百货、超市、大卖场等)扩展到了包括药品、图书期刊等分销零售市场领域。
1992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六个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各试办1~2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但必须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股份比例中方必须控股51%以上,企业不得经营批发业务,其进口商品比例也不得超过30%,首次打开了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政策之门。1995年6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把商业零售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允许有限度地吸收外商投资,商业零售的开放领域由服装类产品扩展至百货产品,由厂商向流通领域延伸扩展至外商可以合资、合作开办大型百货商店,但食品及连锁经营仍未对外开放。1995年10月之前,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北京燕莎友谊商场、上海第一八佰伴等15家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外资百货业在这一阶段取得了一定发展。1995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试办两家中外合资连锁商业企业,各项政策除比照中外合作商业零售企业外,还规定必须由中方控股51%以上,经营年限不超过30年。这表明我国零售企业对外开放由百货品经营扩展至包括生鲜食品在内的日常生活所用一切必需品,外商连锁店发展也由此展开。这一阶段,中外合资零售业发展速度很快,很多企业采取各种变通手法,擅自开店。至1998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有20家,但是非试点企业有227家。1999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允许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试办1~2家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经济中心城市、商贸中心城市可增设1~2家。同时,经营类型由零售扩展到批发,允许在四个直辖市各试办一家经营批发业务的试点企业,其方式可采取与符合一定条件的零售企业兼营试点,由原来只许在北京、上海各开两家合资、合作连锁试点企业,扩大到在上述经济和商贸中心城市有计划、有控制地开办合营的连锁商业企业。但只允许直营连锁,暂不允许自由连锁、特许连锁等连锁形式。2001年,由上海一百集团与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的批发企业——上海百红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正式诞生,成为国内第一家正式获批准的中外合资批发企业。在外商投资零售商业方面,截至2001年底,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项目49家,但是各地越权审批的达到316家。
除了终端零售业,外商也开始积极介入我国的分销零售渠道。2002年1月10日,文化部和原外经贸部颁布了《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合乎条件的外资将被允许进入中国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渠道,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外资比例不超过49%。这一“护身符”吸引了华纳、索尼等海外大唱片公司的介入。2003年5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时隔不久,便有七家出版巨头:德国的贝塔斯曼、德国的图书中心、英国的朗文培生集团、美国的麦格劳希尔、日本的白洋舍、英国的剑桥大学出版社和新加坡的泛太平洋有限公司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了申请。2003年5月16日,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药品分销公司——永裕新兴药品公司,外资开始进入中国药品分销领域。
3.2004年6月起:进一步开放阶段
商务部于2004年4月16日颁发《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与1999年的《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相比,①商业流通业对外开放的地域进一步扩大。2004年12月11日前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企业限于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2004年12月11日以后取消地域限制。外商投资批发商业企业从2004年6月1日起取消地域限制。②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股份限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取消原办法中对外商投资者商品销售额和资产总额的有关要求。除个别特殊经营行业(如烟草、盐)外,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进入。③简化和部分下放项目审批。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设立采取一次性申报和核准。外商投资的零售商业企业开设店铺(限量内经营面积和数量)及中方控股且使用中方商标商号的外商投资商业审批权下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这意味着2004年6月1日以后,我国进一步放开了零售和分销市场。中国政府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曾承诺将在3年内向外资开放零售和分销领域,此项法规的生效也被业界视为是我国兑现入世承诺的表现。这无疑将加速全球大型商业集团在华的扩张速度。
二、发展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外商在我国商业领域的投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进入和扩张速度很快。每一次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都迅速作出反应。据商业联合会《中国零售业白皮书》披露,到2001年底,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已发展到362家,分布在国内20多个省市。世界前50家大型零售商大多数已在中国“抢滩登陆”,知名的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日本的伊藤洋华堂等零售业巨头,已经逐步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到2005年底,家乐福已开设了70家店,沃尔玛已开设了56家店,麦德龙开设了30家店,法国欧尚设立了13家分店,英国百安居设立了48家分店。7-11便利店拿到了中国第一张外资连锁便利店经营牌照。从1992年开始试点到2004年中国一共批准了314家外商投资企业,但在2004年12月11日中国取消外资地域、股权等限制后,仅2005年商务部就批准设立了102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合同利用外资18.16亿美元。2006年1至7月,全国新批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2772家,实际利用外资327.07亿美元。
(2)外资商业多进入主流业态和国际先进业态。在外商进入的零售企业中,有大型综合超市(如法国家乐福、美国沃尔玛);仓储式会员店(如德国的麦德龙、荷兰的万客隆);便利店(如日本的罗森);超大型购物中心(如香港特区的新东安百货);商品批发集散中心(如香港特区的利联仓行);标准化食品超市(如日本的友谊西友超市);连锁快餐店(如美国肯德基、麦当劳等)等等。从1999—2002年,中国共计批准百货8个,大型综合超市62个,仓储式商场26个,专业店69个,便利店700个,超级市场3个,批发门店2个。但2005年商务部新批的外资零售企业中,专业店比重高达57.2%,大型超市25.5%(其中综合超市和专业超市约各占一半),百货店13.9%,便利店不到4%。
(3)从区域布局上看,外资商业集中在东部和大中城市。2001年,82%的外商投资商业项目集中在东部发达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中部与西部只占总投资的8%和10%。2002年上半年北京和上海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零售总额分别约占全市大中型商业企业零售总额的8.6%和8.7%。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东部地区成为中外零售商竞争焦点的同时,中西部的一些大城市也吸引了跨国零售商们的眼光。
(4)外资迅速进入终端零售市场的同时,也在积极准备进入分销零售市场。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不超过三年,外国服务供应商可经营书、报、杂志、药品、杀虫剂、覆盖薄膜;不超过五年,可分销化肥、成品油、原油。对于外资资本准入的控制,中方承诺,不超过两年,外资可以控股,取消地域、数量限制;不超过三年取消股权比例限制。尽管我国分销市场的开放晚于终端零售市场,而且目前外资在分销领域更多地表现在药品和图书期刊市场的争夺,杀虫剂、农用薄膜等市场领域暂时还没有外资进入的消息,但各路外资已在分销零售市场排兵布阵,跃跃欲试。
随着加入WTO后商业领域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对我国商业的投资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呈现新的特点:
(1)加快进入和扩张步伐。外国资本将在全国范围内构筑起全面经营的格局,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张的同时,不断改善销售网络,从新一轮的“抢滩登陆”中赚得先机。
(2)抢占主流业态和主导业态模式。外资将逐步进入批发、零售服务、佣金代理服务、特许经营和其他分销服务业,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重点扩大业务范围,利用先进的物流配送管理经验和技术,改造传统商业,并迅速建立现代流通体制。
(3)抢滩东部的同时,进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我国政府业已确定了发展经济的三大战略,即发展东部、开发西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资商业也将发展眼光投向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4)积极开展在华并购。初入中国商业市场的外来资金,将积极与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内商业企业进行合作或者并购。虽然国内的商业企业在规模、经营理念、运行机制、营销水平、融资渠道方面存在许多的不足,但是他们在市场的占有率以及对中国市场的了解都是十分宝贵的资源,通过并购,外资将利用其充裕的资金优势、先进的管理、技术优势整合现有的商业企业资源,在对传统商业的改造中寻求自己的发展。
(5)先期进入的外资将加速本土化进程。加速本土化不仅可以直面市场竞争,而且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
三、外资进入对我国商业领域发展的影响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投资中国商业领域的规模不断加大,速度也加快,并涉及更多的商业领域。国内流通业可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而且流通领域不同的环节受到的挑战和冲击也各不相同。餐饮住宿和零售业,由于市场化发展比较快,外资进入时间较长,已经基本具备与外国资本竞争的能力,企业也正通过兼并、合并和上市等方式增加企业在规模和资本上的实力。但加入WTO,特别是2004年12月11日后允许外商独资经营除化肥、成品油、原油外其他货物的批发业务,对我国改革进程较缓慢的批发业造成较大影响。2004年商务部只批准了11家外资批发企业,2005年批准了571家,外资批发企业开始大举进军中国批发业,尤其是生产资料批发行业。
外资从1992年就开始进入我国的商业领域,如果考虑餐饮住宿业,外资进入的时间更早。我国商业企业与外资商业企业“与狼共舞”式的发展至少已经经历了12年,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和新观念、新业态和新管理技术的带动下,我国商业已经搭起了较高的发展平台,外资给我国商业带来的机遇主要有:
(1)外商带来了国内商业发展短缺的资金,并促进了国有内贸企业的产权改革。1990年代,国有内贸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全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迫使这些企业要么加快转换机制,要么濒临倒闭的边缘,进而被新机制企业兼并或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内贸企业同外商合资不仅带来了资金,而且通过产权调整进一步深化了商业体制改革。据统计,1998年底前国务院批准的20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外商出资总额达到7亿美元以上,而且绝大部分到位及时,有效地缓解了国内商业企业资金严重匮乏的局面,为这些商业企业新一轮发展带来了机遇。
(2)外商带来了国际上先进的现代化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大大缩短了中国商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别。目前已经开业的试点合资零售企业,不仅在商场设施、购物环境、商品质量等“硬件”上都数一流,而且在营销观念、管理模式、服务文化等“软件”上使我们更受启发。改革开放初就引入外资的宾馆饭店业,在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水平上已基本达到国际水准,被认为是最先与国际实现接轨的行业之一。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的进入,给我国带进了特许连锁的发展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餐饮业的发展。
(3)外资的进入,加剧了国内商业市场的竞争,也加速我国商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结合了我国商业体制改革成果和对加入WTO的承诺,区域限制的放松和允许外资控股、独资,只是开放广度和深度在程度上的差别,并不会在竞争上存在质的差异。外资的进一步介入,在“狼羊效应”的激励下,我国的商业企业通过与外商合资、竞争,可以促进观念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转换,以适应在WTO环境下更加激烈的、规范化的国际竞争。
但加入WTO,也给我国商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1)重构新的商业安全体系。流通作为社会再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引导生产、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良性循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买方经济时代,现代商业正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的经济核心与经济命脉。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生产,只有现代的流通方式才能带动现代化的生产。因此,现代商业流通业控制着市场,决定着生产,影响着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正因如此,在中国加入WTO谈判过程中,流通业与金融业、电信业并列为谈判的三大焦点。加入WTO的三年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商业将直面外国资本强有力的竞争。进一步发展壮大本国流通企业,发挥他们在商业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
(2)批发业可能受到较大冲击。加入WTO后,特别是入世后初期,我国的零售餐饮住宿业所受的冲击相对较小,在可以承受范围内。但是,加入WTO将对我国的批发环节造成较大的冲击。因为,一是我国的批发业总体现状较差,几乎没有什么竞争实力。上世纪80年代,随着商业批发体制的改革,原有的三级批发“线断网破”,分崩离析。但此后新的全国性的批发网络没有发展起来,原国有很多批发企业处在瘫痪、半瘫痪状态,而很多民营批发机构规模很小,竞争能力不强。相比之下,国外的批发企业则非常强大。二是国外物流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现代批发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使得国外批发企业的批发半径大大扩展,速度大大提高。国内批发企业无法和技术先进的国外企业竞争。三是目前批发业和零售业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融合趋势,使国内批发企业的竞争压力不仅来自于国外批发企业,还来自于国外零售企业。例如,沃尔玛、家乐福等国外零售商的批发功能都非常强大。
(3)传统商业现代化。我国传统商业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面临商业全球化的严峻挑战。我国传统的商贸企业基本上是在相对封闭、狭小的市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化程度、市场的应变能力、流通设施和技术手段、生产的组织服务能力等方面,按现代商品流通标准衡量,总体上处在传统商业阶段。中国在加入WTO以后,无论是传统的零售业和批发服务,还是制造业的分销服务活动都要面对国际流通业的竞争,国内市场已经国际化。在与跨国公司、国外企业同台竞技中,赢家与输家只有一把共同的尺度——流通效率最大化,流通成本最小化。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国流通业必须加速其产业现代化进程,这是中国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唯一选择。
(3)流通产业化。流通产业化是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流通产业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即较低的流通成本与较高的增值服务,核心是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制造业的状况看,长期以来,我国在传统体制下,实行产销分离、内外贸分离的管理体制,不仅与现代流通产业的发展趋势相悖,而且成为我国加工制造业发展的重大缺陷和先天不足。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流通对生产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在分销服务领域与国际上的差距比在生产技术上的差距要大得多,只是由于这一领域的国内市场保护,使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而已。分销服务不仅仅提供商品,更重要的是提供服务,服务的内容覆盖流通的全过程。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分销服务已成为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比重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且分销服务还越来越成为产业竞争的重要手段。目前国际跨国公司采用的重要竞争策略之一,就是通过提供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服务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竞争力,使顾客难以离开供应者,同时又使新的竞争对手难以进入该领域,由此看来,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商品流通领域的分销服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谁通过领先技术、网络商路掌握了分销渠道的控制权,谁就能在竞争中稳操胜券。中国加入WTO以后,特别是2004年以后,会使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暴露得更加突出,服务竞争已成为产业竞争的重要内容,服务增值也是产业的重要利润来源。面对新的国际分工和制造业的全球竞争,要增强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除继续引进技术、改进管理外,还要在流通产业化上下工夫。
思考题
调查中国商业的一个具体领域(如餐饮、饭店、服装、家电等),分析其发展历程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你的对策。
你认为中国商业领域正面临着哪些机遇与挑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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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转引自中国经济信息网联合论坛:《世界服务业发展趋势》,2002-02-20。
【2】同上。
【3】转引自中国经济信息网联合论坛:《世界服务业发展趋势》,2002-02-20。
【4】限额标准为:批发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及以上;零售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及以上。
【5】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40页。
【6】参见万典武:《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7】一类农副产品是:粮、棉、油、木材。二类农副产品是:猪、禽、蛋、麻、烟、丝、茶、羊毛、牛皮等比较重要的生活资料和工业原料。三类农副产品是一、二类农副产品以外的农副产品。
【8】所谓小型企业,当时规定是指按独立核算的门点为单位,京、津、沪三大市利润在20万元以下的省会所在地和重庆市年利润在15万元以下的企业,其他城市年利润在8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包括侨汇商店、友谊商店、石油商店、外贸供应公司、自选商场。
【9】①
【10】参见郑学工:《我国批发零售业发展状况及经济相关分析》,中国统计信息网。参见万典武:《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11】《2000年全国旅游住宿设施调查统计资料》。
【12】①
【13】《2002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2005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14】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4年6月12日共同举办的2003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连锁零售、连锁餐饮企业统计信息发布大会资料。
【15】“三金工程”是国务院于1993年3月提出的有关经济信息、金融电子化以及对外经济信息的三大通信网络和信息系统方面建设工程,号称“三金”(金桥、金卡、金关)工程。“金桥”工程指的是国家公用经济信息网工程。“金卡”工程指的是金融电子化工程,主要包括银行清算系统、联网信息系统,和柜台业务系统,以及个人的信用卡和储蓄卡。“金关”工程指的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信息网工程,主要是推广EDI,实现,实现无纸贸易。
【16】“金系列工程”是除“三金工程”外其他的信息化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金智工程、金企工程、金税工程、金通工程、金农工程、金图工程和金卫工程。金智工程指的是与教育科研有关的网络工程,其主体部分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示范工程”(即CERNET);金企工程是由国家经贸委所属的经济信息中心规划的“全国工业生产与流通信息系统”的简称;其他几个分别为与税务、交通、农业、图书馆和医疗卫生保健有关的信息网络工程。
【17】参见墨末:《2003年电子商务协会明确四大研究课题,开辟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人民邮电报,2003年10月22日。
【18】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3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资源数量调查报告》。
【19】该指数由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阿里巴巴公司与华夏信用咨询公司共同推出,用以反映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走势以及电子商务市场的活动程度。阿里指数由通过相应加权处理后的5个关键因子——每日网站浏览量、每日浏览的人次、每日新增供求信息数、每日新增公司数和每日新增产品数统计而成。在计算方法上,以1999年3月10日定义为“基准日”,指数值为100点,之后每日阿里指数都是该基准日的对照值(阿里每日指数=当日交易信息值/基准日交易信息值×100),比如,2003年12月31日的阿里指数为3478点,今年5月28日为28360点。
【20】参见李渝,《首届网商大会召开阿里巴巴能否领跑“网商”》,电脑商情报,2004-6-28。
【21】周勇刚,《中国连锁百强销售业绩不错,共实现销售额1620亿元,同比增长48%》,中国工商时报,2002-3-22。
【22】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百家连锁企业基本情况》(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