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觉得性格和想法决定了自身的情绪,同时带有不可抗拒的必然性的标记,所以我们能够忍受疾病,却难以忍受情绪。如果受伤的肌肤给我们带来了痛苦,我们会认为这是一种外部的必然性,因为,除了这个痛苦外,我们身上的其他一切都是好好的。我们可以指责,甚至可以直接逃避眼前那些形状、声音或气味引起强烈恐惧或欲望的物体,从而让自己的内心恢复平静。可是,面对情绪,我们却无计可施,因为我们爱或恨的对象不一定非要在眼前不可。我们会想象它,我们的内心活动像在做诗,使它产生变化,然后重新把自己引回到那个对象。我的推理虽然看起来像是诡辩,但我却觉得很在理。当然,突然触发的激情不至于让我们这么痛苦,因为如果你曾因害怕某事,后又对此事感到害臊,而别人却老拿这件事羞辱你,羞耻心会让你的怒气爆发,或者变成言语发泄出来。可是,如果夜深人静,你独自在家休息时,这种耻辱会在你的眼里无限放大,变得无法忍受,换句话说,你已经不可救药了,因为你正在细细揣摩它的滋味。其实,你是在跟自己作对,你将利箭一支又一支地射向了自己。一个人如果完全受情绪支配,那么,哪怕他确信自己没有病,也没有任何事情影响他舒舒服服的生活,他也会得出“我的情绪就是我自己,我对付不了它”这样一个结论。
这些情绪常常伴着后悔和恐惧。例如有些人常会想:“我怎么会失去自制到这个地步呢?我怎么会翻来覆去想着同一件事呢?”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屈辱感。有些人会对自己说:“一定是我的思想能力中了毒,我的推理结果都对我不利。难道有一种魔法在支配我的思想?”“魔法”这个词用得恰到好处,可我觉得这是理性产生的作用。情绪的力量和内心的奴役往往容易使人们想到一种神秘的权力,甚至相信一句话或一道目光会带来厄运。受情绪支配的人如果承认自己没有病,便会认为自己命运不济,并以此为源头想象出无数种理由,活活折磨自己。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强烈但又是捕风捉影的痛苦——眼睁睁地看到自己受罪,并且与日俱增,永无宁日,直到最后将死亡当作解脱。
很多人写过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斯多噶学派通过精辟的推论,教会我们消除恐惧、克制愤怒的方法。可笛卡儿是第一个抓住这个问题要害的人,他在《情绪论》里指出,虽然情绪纯属我们思想的一种状态,但却受到我们身体运动的限制。我们之所以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复思考某些想法,怎么也甩不开,是因为血液的流动使某种液体一直在神经里或在脑部转悠。这种生理上的骚动一般人觉察不到,而只看到它产生的效果,就算觉察到了也以为是情绪引起的。其实,因果关系正好相反,情绪是被身体内部的活动激起的。我们如果懂得了这个道理,就不会去思索和判断到底是幻觉还是情绪了,因为情绪只是比较有条理的幻觉而已。我们只要认清这只不过是一种外部必然性,人人都得服从,无需责备或诅咒自己。相反,我们应该这样开导自己:“我之所以心情忧郁,看什么都不顺眼,不是因为所发生的事情,也不是因为我的思考,而只是我的身体要求思考。这不过是胃在发牢骚,大脑不负责任而已。”
19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