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
这一个晚上,杜月和再次做了一个怪梦:
他在梦里梦见他在一间装修得很漂亮的、他从没见过的楼房里走到一张写字台跟前。
那写字台上有一本稿纸摆放在他面前——原来他要写应诉状,有个女子告他以及其他一些男人闹洞房,在闹洞房的时候侮辱她。
在现实中他只在大街上的个别电脑店里看见过电脑,自己完全没用过,连怎么用也不知道。
可在梦里他却已经是身处电脑时代了,他早已习惯了用电脑,几乎不用稿纸了。
但这时他要写应诉状,到时得抄进法院发的专门状纸里的,所以他就不想用电脑写了打印出来,而是直接用纸笔写。
他一边写应诉状,一边就想喝啤酒。
他身旁的一张桌子上正好放着有小半瓶啤酒——他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买回它来喝的,他一看向它它就在那儿了。
可是他此时想喝啤酒却没杯子倒来喝,于是他就抓起啤酒瓶,一口气就“咕嘟咕嘟”地将那小半瓶啤酒灌了下去。
啤酒没下酒菜送真不好喝,虽然它度数很低,但仍然是不好喝。
他喝了以后觉得难受,想要把它呕出来。
可是在情急之下他找不到可呕的地方,想走去厕所呕吧,那脚却不知为什么好象给一根无形的绳索绑住了,走不动,结果就呕到了他正写的应诉状上,把它呕脏了。
他很生气,把自己的申辩材料撕碎,快步走进厕所去丢进抽水马桶里,将它冲到了楼底下去。
随后他决定不再为自己作任何辩护了。
就由那个起诉他的女子获胜吧。也许她起诉他也有道理,应该“支持”,他受点儿罪也不算什么……
但过了不久,他的心思又变了,认为不能轻易放弃对自己名誉和权利的维护。
闹洞房毕竟是一种地方风俗,几百年来一直约定俗成的,并不是自己因为*****才去那样做,那样无端端地侵犯妇女的人身权、隐私权。
他不该因此去承受这种惩罚。
于是他出了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闹新妇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隐私权,属于一种流氓犯罪行为,故参与闹新妇的杜月和及其他男人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刑罚。
杜月和得到了这一判决结果,心中很不服,很不能接受,认为这是按照不同的时代的不同社会形势所作的属于“随意”性很大的判决,如果再过几十年,那时的社会形势不同,那时再对这一同样的案例作判决,又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了。
他决定再上诉……
但他还没走到上诉法院去,梦就醒了。
他回想这梦,觉得很奇怪,但他却又想:
是不是它在告诉我,以后我不能再去闹新妇了?